• 8

為什麼警察不抓非法改裝排氣管的車

的確 這種改裝排氣管的車 真的很惡劣

騎車 開車 就故意弄得很大聲

騎開車聲音已經很大了

還故意把排氣管改成更大聲的噪音

檢舉還要一堆限制 難怪台灣會這麼亂

全台找個1000個義務檢舉人

只要提供車號 警察到車主住家檢查

違法開單 且是十倍罰款

台灣人最怕被罰錢拉

噪音跟排氣歸環保署
改裝車體的認定歸監理處

沒有這兩個單位在場
警察開不了罰單的

權責劃分的問題

tsushi wrote:
什麼時候 高考改為高...(恕刪)

是的,我81年普考過,89年高考過,一直有進修訓練,但我最高學歷還是省立高工畢

njp3ej03 wrote:
的確 這種改裝排氣管的車 真的很惡劣

騎車 開車 就故意弄得很大聲

騎開車聲音已經很大了

還故意把排氣管改成更大聲的噪音

檢舉還要一堆限制 難怪台灣會這麼亂

全台找個1000個義務檢舉人

只要提供車號 警察到車主住家檢查

違法開單 且是十倍罰款

台灣人最怕被罰錢拉

檢舉當然有限制啊
不然就成了擾民了
--------------------------------------
如果在開放民眾檢舉噪音的同時
是不是也該增加一條若檢舉不實
檢舉人也應該受到一定的罰則呢?



若是紅單上被註明要責令驗車

之後監理站會寄一張 車輛臨時檢驗通知單 來通知驗車
我想如果警察有心要抓的話,
一定會有法可以治,
只是警察也是在放縱這些人吧,
講真的會改機車的有些都是小屁孩,
說不定還沒駕照,
通常這些人車燈也會更著改,
或是拿掉後照鏡,闖紅燈,改喇叭,
就算真的他不犯法,
多攔檢個幾次,改車的人也會煩吧,
好的車應該是又靜又猛的,
改那麼大聲我看也沒跑得比較快,
到底在爽什麼我真的不懂,
在竹北每天看這些改裝車跑來跑去真的很吵,
警察大大要不要出來管一下呢?
一堆人不知道在哈啦什麼

排氣管開18條直接申訴就好

排氣管是可變更項目。18條裡面跟排氣管一點關係都沒有...

有些人被開單是因為傻傻去驗去繳,通常都開16條比較多,實際上16條也去申訴即可,16條要監理站人員在旁邊才能開得了...

噪音那條要環保人員用機器量測才能開。

基本上就是要警察開異議單,申訴就對了...
排氣管只要出口高度和角度都合法,不會被罰。

關於主題噪音問題,我有看過有人改排氣管被驗,上面寫者原地吹油轉速定速幾千轉做噪音檢測...在XXdB以內,檢驗合格,合法範圍。

所以就沒事了,的確你認為很吵,但最後原地吹油定某個轉速,噪音驗完合格範圍。也沒辦法,因為就是合法範圍內了。
雙子貓 wrote:
好的,我翻來了。交通...第 18 條: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或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修復後,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九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其檢驗。
(恕刪)
排氣管的改裝根本就跟這條法規扯不上關係,什麼時候國家賦予了警察機關及人員這麼大的權利,怠隋的其實不是警察機關,而是其他的政府行政機關,當網路上一大堆人在罵警察只會開單時,請問有幾位出來給警察讚聲的?驗車單?頂多是舉發通知單加註建請監理機關調驗,做不做是隨監理機關高興。

話又說回來,這些車輛改裝排氣管的家人及父母。您們難道不知道這排氣管的聲音有多麼的惱人嗎?為什麼您們自己本身無法去規勸您們的家人呢?這些亂象足以顯見臺灣的教育是徹底失敗!
鮮紅的YARIS真是漂亮!
雙子貓 wrote:
好的,我翻來了。

...(恕刪)


不好意思!小小提醒一下


雙子貓 wrote: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這條主要看後面

設備不全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所以躁音不屬上面規範內.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