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關於4/30日阿羅哈客運司機行車糾紛案--無罪連署(於5月2日約20時將網址寄給阿羅哈客運)


風城阿燿 wrote:
我完全認同你說的 (...(恕刪)


如果你不贊成我的觀點~那麼請問您對於差點就被公車殺掉~~

又有什麼樣的看法呢?
你覺得公車司機應怎麼做比較正確?
1.先按兩聲喇叭~示意其快速通過
2.禮讓~等待行人通過一半斑馬線再左轉


你又怎麼看待此事件?
車上有棒子是要作何用
車上有刀子是要作何用
車上有槍是要作何用
動機何在
大家車上有放這些東西嗎
因為怕遇到比你還壞的人嗎

最愛威尼斯 wrote:
如果你不贊成我的觀點...(恕刪)


此事件與另一事件不同.

事出必有因.

不要玩大水庫理論.

最愛威尼斯 wrote:
如果你不贊成我的觀點

任何觀點都應被尊重 但並不是適合所有的情況
我只是點出你呼籲的(大車讓小車)在那當下(ALOHA事件)並不一定是正確的
風城阿燿 wrote:
請寬恕在下不能接受你不看 前因後果 的評論
我也可以說成 那位VIOS車主把車當武器搞司機意圖危及客運乘客甚至自己妻小性命
他才是流氓駕駛 你能接受嗎 ?

你們這樣不對,
縱使是那位小車駕駛在路上先挑釁,
但阿羅哈客運司機確實也已經拿球棒下車去砸別人的車子,
這是事實。

今天,
如果他是默默忍受不採取暴力反制,
那他的立場當然絕對 100% 站得住腳,
不是嗎? 阿燿兄。
這事件讓我想起一則新聞也是類似此事只是沒有暴力事件

有一位開T牌TECEL車主因為前方公車靠站 就不看左方車道直接變換 後來跟拖吊車擦撞 然後又報給記者

後來上了新聞 看到監視器畫面 還原事情真相 該車主被炮到不行 有人還記得這事嗎

駕駛觀念不正確 有行車紀錄器又如何 保險買多一點照顧家人比較實際

hjfrank wrote:
如果他是默默忍受不採取暴力反制,
那他的立場當然絕對 100% 站得住腳,
不是嗎? 阿燿兄。

我相信所有看到你這段留言的人都會認同的
司機和VIOS車主兩方都適用於這段話
司機若能忍住那他的立場絕對不止於站的住腳
而VIOS車主被叭的當下若能默默忍受不採取那些不當的挑釁駕駛,那後續的事根本不會發生
因果阿因果 事情都是相對的
若真要論對錯 只有雙方當下最清楚
我們只是在討論雙方後續的動作
對錯還是得由專業(司法)來仲裁
認為司機還有改進機會的
幫忙一下

風城阿燿 wrote:
嚴格說 司機就只有沒尊重到小車駕駛的尊嚴
而小車司機和大車堵氣,搶道,剪車,擋道,急煞等等的危險駕駛(...(恕刪)

因為小車搶道,剪車,擋道,急煞等等的危險駕駛
阿囉哈司機大哥就可以不顧車上乘客
直接衝撞該車~然後下車手持棍棒意圖攻擊他人?
(可以問一下~一般駕駛會在車上準備"機私"嗎?用途呢?)
如果這樣還無罪~那羅福助也可以搞個連暑好了

PS:當然小車駕駛是絕對錯的

ken8686 wrote:
因為小車搶道,剪車,擋道,急煞等等的危險駕駛
阿囉哈司機大哥就可以不顧車上乘客
直接衝撞該車~然後下車手持棍棒意圖攻擊他人?
(可以問一下~一般駕駛會在車上準備"機私"嗎?用途呢?)
如果這樣還無罪~那羅福助也可以搞個連暑好了

PS:當然小車駕駛是絕對錯的

尊重你的看法 ( 說成大車直接衝撞該車 是誇張點 )

至於 一般駕駛會在車上準備"機私"嗎?用途呢?
問自己吧
我想法律是不能約束 駕駛 在車上備有......
出來跑車的 ...各行各業都有辛酸
沒人會想走到這一步的
既然是“職業”駕駛,就應該有比一般人更高的標準,
尤其還是載客的大客車司機,豈能如此毫無情緒控制的能力。
今天因為這種小事就要“討回來”,棄車上乘客的權益與安全不顧,
應該不是件理想的事情。

既然是“職業”駕駛,就好比廚師要拿個廚師執照一樣,
應該要更嚴謹、更專業的來看待。
可惜我們的制度與觀念很奇怪,
所以“職業駕駛”可以一直違規,也都可以繼續執業?
就像先前把聯結車開上鐵軌的那位,還配拿“職業駕照”嗎?

那台開神車的駕駛,更應該依公共危險起訴,吊銷駕照!

自己開過大車、年輕時也常下車跟人拼輸贏,
但相信很多開大車的都知道,若總是要跟小烏龜一般見識,
那還真是沒完沒了!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