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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高空也可以到拍攝車禍! 神人過馬路!


Johnny H. wrote:
在道路交通駕駛行為有...(恕刪)


"應注意、能否注意、未注意"
該騎士以確認此行人已過他行徑路線...這點是"已注意"了吧
影片都擺在這了...騎士還有責的話...這法律真的太死了
才會造成一堆恐龍法官...
這位大大...您是要 [情理法 還是要 法理情] 呢?

一支喇叭 wrote:
"應注意、能否注意、...(恕刪)


小的正在學習 我只是以目前上課所教的 再以自己的觀點來判斷而已~

當然一定還有很多不懂的地方 請大大諒解
有沒有人發現那路人好像在講手機? (放大仔細看後又有點不像?)
這個女的...過馬路都不會看車的喔!!

悠悠哉哉...當馬路是自己家的喔...不知道要走斑馬線喔

害一個好好的機車騎士摔的這麼慘!!

這個女的...真是很糟糕!!...怎麼不找台砂石車或公車去撞咧!!

Taipei 101 wrote:
沒錯而且機車距離行人...(恕刪)


有聽過信賴原則嗎?

機車明顯有放慢並試圖從行人"後方"通過而改變其航道

機車騎士相信行人已經超越他的行駛航道~而機車騎士原本就有放慢速度

按常理為"可安全通過"~風險已經解除

但行人的回頭動作

違反信賴原則的"正常行為"

以至於機車過於靠近行人~而且行人再回頭入侵其行使航道

而且距離過短反應時間過短~無法反應與即使剎車迴避等動作均無法避免

則騎士是無錯的

當然也不是無限上綱

會判斷駕駛人有無做出"正確及適當反應"

你可以參考這篇
網路文章

否則今天我走過馬路~還沒過完之前~你車輛就必須停下來~即使我仍站在馬路邊

不然等你車子過來我就走出去或回馬槍讓你撞

因為你老早可以注意到我我路上~你沒停下來~撞到我

我說你錯

這樣符合"信賴原則"嗎

samuraistyle wrote:
不論如何,應先判給機...(恕刪)


就是你這種老觀念
這種回馬槍怎麼注意?
如果你是騎士你閃的過嗎?
你知到國外先進國家都怎麼判決嗎?
行人還要賠償騎士勒
總而言之違規再先錯最多
fruits0800 wrote:
看到有人在路中間,先...(恕刪)

請善用喇叭,我遇到這類的都很不客氣的給他叭下去

supreme1982 wrote:
請善用喇叭,我遇到這...(恕刪)

對阿我看到笨蛋過來是都狂壓喇吧大喇叭屌阿
看樣子,好像還是沒學乖........
依然隨性的穿越馬路,到對向時,硬要摩托車閃她,
話說這路口,還真多人這樣過馬路,明明交通量還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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