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潼媽 wrote:
to 5831宗哥....(恕刪)
老實說網路上什麼人都有
我就不信那位宗哥他如果是當事人
別人開多少修車費他都來者不拒通通賠
明明找到同款車賠給他他也不要
擺明就想要敲一筆錢當買車基金的
不用理他開庭就直接跟法官說你們要賠他一台同款車或是賠20000他都不願意
總不能把他要修車頭的錢也灌到後面來吧.
就讓法官判吧
如果法官判賠3萬我也認了
台北/ Steve Lee
潼潼媽 wrote:
1.十幾年前的老車..要求全新原廠的賠償合理嗎??沒有折舊的問題嗎??可以以恢愎車子原狀為原則還是要以對方要求全新原廠為原則呢??
換個方式想,如果今天不是你賠他而是保險公司賠他
那保險公司也應該是換新的給他
折舊部分不再單項物品而應該是整輛車目前的殘值
也就是目前該車只是多少價值
潼潼媽 wrote:
2.車廠可以找我們熟悉的..還是要找對方要求的??
一般都是讓對方決定
畢竟對方受損
潼潼媽 wrote:
3.如果協調賠現金的話..賠多少是合理的呢??
先釐清你不用賠第二輛車的前面
只須賠償他的後面部分
再來看他估價內容是否合理
有沒有虛增物品以及價格是否灌水
超過殘值即使上法院他也沒辦法多要
車就那個價值
而且你順便要求施工過程照片
如果不修表示他可以將車輛報廢或轉賣
再量其約扣個一萬元左右

三不原則: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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