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門的運氣真好,還好倒下來的機車騎士後面沒有車經過,這真的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太不小心了...念大學時,學校就發生汽車開門卡到後方機車,當時機車上兩位學生當場飛出去,往人行道方向飛的是輕傷,往道路中央飛的被汽車輾過當場死亡,所以開車門真的要很小心...nilkkk wrote:繼續神經大條不注意沒...(恕刪)
太危險了吧~然後機車要是為了閃開車門,騎到快車道~汽車大爺們又在叭叭叫~不然就是用行車記錄器拍起來說你違規~可以將那種沒帶眼睛出門的爛駕駛重罰嗎!?開個車門一定要開得那麼大嗎!? 腳一定要劈得那麼開才能出得了車子!?不會開車就算了,連開個車門也要人家教嗎!?喵的哩!!
所以我騎車絕對不靠近車門旁邊,不然至少抓個兩個車門的安全距離然後估計通過車門的時候左側是否有車擋住我閃躲的空間必須假設突然開車門人又跳出來, 自己可以反應的空間避免本篇的慘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機車肉包鐵還是多一點防衛性駕駛吧~就算判決贏了, 對方錢也賠了可是你卻殘廢了, 值得嗎?
fedora wrote:捷運有博愛座吧,年輕人身強體壯,坐在博愛座上結果旁邊有老人和孕婦也視而不見大家覺得這種人怎麼樣呢?是不是爛人路上也有殘障車位(博愛位),那沒殘障的人,去停殘障車位同理,大家覺得這種人怎麼樣?捷運博愛座不讓位,不會罰錢,但是殘障車位亂停,是會罰錢的喔...(恕刪) 別這樣、腦殘也是殘!會那樣看都不看一拜開車門的八成是腦殘不然也是準腦殘(作了腦殘的事情)
民法第217條第一項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所以被害人安全帽沒戴好而導致損害對方是有可能引用這一條當然也要看被害人的律師如何反擊與其走到這一步不如把安全帽戴好既安全又省下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