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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現場─開車門要小心

開門的運氣真好,還好倒下來的機車騎士後面沒有車經過,
這真的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太不小心了...

念大學時,學校就發生汽車開門卡到後方機車,
當時機車上兩位學生當場飛出去,
往人行道方向飛的是輕傷,往道路中央飛的被汽車輾過當場死亡,
所以開車門真的要很小心...

nilkkk wrote:
繼續神經大條不注意沒...(恕刪)
因為我是有小朋友的人
我的車有把左後鎖起來,只能從外面開,不能從裡面開
雖然都有跟小朋友說開車門前要先看清楚有無車輛,以及慢慢推開車門
但大家應該都知道,通常車停好後小朋友都是用力直接推開車門,真的是很危險
菩堤本無樹 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akira011 wrote:
你這是在侮辱身障人士...(恕刪)


他的意思是那個停車位是身障停車專用的停車格

不是在侮辱身人士

請勿誤會
HCC
太危險了吧~

然後機車要是為了閃開車門,騎到快車道~汽車大爺們又在叭叭叫~

不然就是用行車記錄器拍起來說你違規~

可以將那種沒帶眼睛出門的爛駕駛重罰嗎!?

開個車門一定要開得那麼大嗎!? 腳一定要劈得那麼開才能出得了車子!?

不會開車就算了,連開個車門也要人家教嗎!?

喵的哩!!
所以我騎車絕對不靠近車門旁邊,
不然至少抓個兩個車門的安全距離
然後估計通過車門的時候左側是否有車擋住我閃躲的空間
必須假設突然開車門人又跳出來, 自己可以反應的空間
避免本篇的慘事發生在自己身上


機車肉包鐵還是多一點防衛性駕駛吧~
就算判決贏了, 對方錢也賠了
可是你卻殘廢了, 值得嗎?
車門開起的範圍在路肩之內吧?
這樣汽車車主在法律上會有甚麼責任嗎?

吳此仁 wrote:
車門開起的範圍在路肩之內吧?
這樣汽車車主在法律上會有甚麼責任嗎?(恕刪)


跟路肩沒有關係喔!!

BMW 車主確實有肇責!!

騎在路邊真的要小心,
小心路邊停的車。
因為真的有時候會有人不看後面
來車的。

fedora wrote:
捷運有博愛座吧,年輕人身強體壯,坐在博愛座上
結果旁邊有老人和孕婦也視而不見
大家覺得這種人怎麼樣呢?是不是爛人

路上也有殘障車位(博愛位),那沒殘障的人,去停殘障車位
同理,大家覺得這種人怎麼樣?

捷運博愛座不讓位,不會罰錢,但是殘障車位亂停,是會罰錢的喔
...(恕刪)

別這樣、腦殘也是殘!

會那樣看都不看一拜開車門的八成是腦殘
不然也是準腦殘(作了腦殘的事情)
民法第217條第一項
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所以被害人安全帽沒戴好而導致損害
對方是有可能引用這一條

當然也要看被害人的律師如何反擊
與其走到這一步
不如把安全帽戴好
既安全又省下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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