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條路我跑快爛了...下午還開車經過過那個灣就準備到一個公墓過了之後路就很好走了樓主老爸偏偏就差一點點被那機車白目撞了...那個彎道老實說自己騎車時壓車是真的有股快感滿刺激的(當然也危險,因為真的滿彎的)很多年輕騎士在那條路都騎很快所以個人不認為騎士是被嚇到樓主老爸的計程車如果越線才嚇到人家~這我還相信但是很規矩依我對那邊路況的判斷是騎士耍帥操控不當自己造成梨田的以那個大彎來說~他真的騎太快了
karuse wrote:總共就一條修車費,對方不賠,你要告什麼大條的?告贏了也不見得拿的到錢。民事訴訟嘛,肇事者萬一沒身家沒薪水,你連毛都拿不到一條。 第一~~除修車費外,因為受害者是計乘車(為營業用車),所以還要賠償營業損失,修車修幾天就要賠幾天的損失第二~~若對方未成年,則監護人要賠;若對方已成年,短期內沒錢沒關係,那就不要做正職的工作,只要工作後就能強制扣薪結論~~不要不懂裝懂,講話口氣還那麼衝~~
fruits0800 wrote:台灣的法律 + 受傷...(恕刪) 你的50%不知從那來的?如果果胡扯的,我也可以說沒撞到對向來車,他也會直接掉下山谷,存活機率只有1%,或者碰到電線桿再反彈回來撞到車子,機率是0.01%以上皆是胡扯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