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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遠光燈示警 演變成行車糾紛


CrazyShark wrote:
所以你覺得省道就可以這樣?

你真的開過車上過國道嗎? ...(恕刪)



你沒下車跟他們兩個說


我要打十個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hjfrank wrote:
切換閃一次就好了,
不要連續閃那麼多次,
有些人真的是腦袋有問題...以為我們在對他們挑釁。


嗯嗯..閃太多下..人家會認為你在挑釁...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為什麼開車要這樣呢 台灣都要這樣大欺小嗎 真的給你打開車門你是要給他怎樣
我們的愛 就算不能永遠 你說你和他 未來會有多美好 只要你幸福就好 我可以不計較 我的心 已經無法再赦免 就算 多深愛著你 也只能說抱歉
真的建議大家車上放者一台手持DV,有很多好處的

比手機對焦遠太多倍,都可盯著車牌不動







除了行車記錄器外,手機也可以當錄影,不過效果不是手持DV 可比擬的

像這種狀況時

行車記錄器對著前面
右手拿手持DV拍著左右要襲擊你的人 (DV開機很快,用手指彈掉鏡頭套,食指按一下開關,拇指按一下攝影鍵就可以進入攝影模式,同時攝影時拇指在控制焦距)

左手就拿者手機進入報警模式,或者也可以左手手機錄著車門左邊的暴徒,右邊錄者車門右邊的暴徒

若暴徒破窗進入欲強奪你的攝影裝備,兩台至少死守一台不要被搶,有畫面就有上新聞的機會

另外行車記錄器也可以及時旋轉鏡頭對準暴徒


Passenger wrote:
嗯嗯..閃太多下.....(恕刪)


現在還真辛苦,
閃一下有人會沒注意看不見,
閃了三四下有人會當成在挑釁,
啊是怎樣,
現在人這麼無聊,
三不五時在那邊挑釁就對了???
按喇叭也是一樣的道理
小車喇叭聲音太微弱,
叭一下沒人聽得到
按多了又被當成是挑釁??

diba7733 wrote:
這位大哥 你以為賠錢就沒事情了嗎 你會吃上蓄意殺人罪(等你坐牢後家庭.生活都沒了你確定這樣好嗎?)
在網路發言請三思
另外你說的自我防衛並不是這樣構成的喔,他有可能只會傷害你身體並非奪取你性命,你這樣有可能會防衛過當


小弟在美國時,這是合法的。

畢竟他已攻擊我方,我不確定它是否有槍枝或是其他可置我於死的武器

所以小弟得做出"自我防衛"的動作,避免我受到傷亡。

但在台灣...我得上訴到底,畢竟我的生命安全已受威脅,不得不做出"自保"動作。


忠貞744.憲204特車退役.愛台灣啦!!




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

Johnny_depp wrote:
真的建議大家車上放者...(恕刪)

你說的我認同
但要一邊開車一邊手持DV
真的有一定難度
更何況是在高速公路

我只能在停紅燈時拍拍照
車子行進中我也不敢拍
要專心開車阿

如果副駕有幫手的話當然另當別論囉

jagerhu wrote:
現在還真辛苦,
閃一下有人會沒注意看不見,
閃了三四下有人會當成在挑釁,
啊是怎樣,
現在人這麼無聊,
三不五時在那邊挑釁就對了???
按喇叭也是一樣的道理
小車喇叭聲音太微弱,
叭一下沒人聽得到
按多了又被當成是挑釁??
...(恕刪)

真是怎麼做都錯阿

問題是出在對方的腦袋
不是你

遇到瘋子白痴能怎樣呢
身上帶1支M41防身吧
高速公路太危險了
還下車
還好大車都有看到+祖先保佑+路邊阿飄沒空
不然
FX35一樣是廢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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