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建議大家車上放者一台手持DV,有很多好處的比手機對焦遠太多倍,都可盯著車牌不動除了行車記錄器外,手機也可以當錄影,不過效果不是手持DV 可比擬的像這種狀況時行車記錄器對著前面右手拿手持DV拍著左右要襲擊你的人 (DV開機很快,用手指彈掉鏡頭套,食指按一下開關,拇指按一下攝影鍵就可以進入攝影模式,同時攝影時拇指在控制焦距)左手就拿者手機進入報警模式,或者也可以左手手機錄著車門左邊的暴徒,右邊錄者車門右邊的暴徒若暴徒破窗進入欲強奪你的攝影裝備,兩台至少死守一台不要被搶,有畫面就有上新聞的機會另外行車記錄器也可以及時旋轉鏡頭對準暴徒
Passenger wrote:嗯嗯..閃太多下.....(恕刪) 現在還真辛苦,閃一下有人會沒注意看不見,閃了三四下有人會當成在挑釁,啊是怎樣,現在人這麼無聊,三不五時在那邊挑釁就對了???按喇叭也是一樣的道理小車喇叭聲音太微弱,叭一下沒人聽得到按多了又被當成是挑釁??
diba7733 wrote:這位大哥 你以為賠錢就沒事情了嗎 你會吃上蓄意殺人罪(等你坐牢後家庭.生活都沒了你確定這樣好嗎?)在網路發言請三思另外你說的自我防衛並不是這樣構成的喔,他有可能只會傷害你身體並非奪取你性命,你這樣有可能會防衛過當 小弟在美國時,這是合法的。畢竟他已攻擊我方,我不確定它是否有槍枝或是其他可置我於死的武器所以小弟得做出"自我防衛"的動作,避免我受到傷亡。但在台灣...我得上訴到底,畢竟我的生命安全已受威脅,不得不做出"自保"動作。
Johnny_depp wrote:真的建議大家車上放者...(恕刪) 你說的我認同但要一邊開車一邊手持DV真的有一定難度更何況是在高速公路我只能在停紅燈時拍拍照車子行進中我也不敢拍要專心開車阿如果副駕有幫手的話當然另當別論囉
jagerhu wrote:現在還真辛苦,閃一下有人會沒注意看不見,閃了三四下有人會當成在挑釁,啊是怎樣,現在人這麼無聊,三不五時在那邊挑釁就對了???按喇叭也是一樣的道理小車喇叭聲音太微弱,叭一下沒人聽得到按多了又被當成是挑釁??...(恕刪) 真是怎麼做都錯阿問題是出在對方的腦袋不是你遇到瘋子白痴能怎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