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01cat1 wrote:
你定速高於70就不違法了,乾脆開75算了。...(恕刪)
沒錯啊,路隊長的邏輯都是這樣子的啊。
其實上次交通法規一修改公告後,我就深深覺得不妥,
什麼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就是這條「路隊長條款」,造成了滿路的路隊長,
應該要加個但書,後方有來車時,應讓出內側車道(但是對路隊長來說,變換車道又是很恐怖很麻煩的事)
雖然樓主的CASE是在中間道,但是對大客、貨車來說,那線己經是他們的「最內側道」了,
樓主佔住了,當然他們想超車就只能違規了。
違規就是違規,沒什麼好說,
最強的還是路隊長,違規也是別人,心臟病也是別人發作,自己都沒事也沒違規…
可見規定真的有問題,交通法規真的該改了,
後方有來車,前方車應禮讓。
我開車很快,通常都高於速限不少,但是蠻注意後方「來車」,
因為一發現遠方有來車接近,我就會讓出內側車道。
wish6898 wrote:
不好意思,檔案太大,...(恕刪)
真的是標準的自我感覺良好...以為沒超速就沒錯

你知道你的時速多少嗎?
你在8秒鐘之內,
跑了20條車道線,
也就是200公尺,
換算成時速只有 90 km/h
你不覺得旁邊的車一直超過你嗎?
麻煩你以後開車請跟上車流速度好嗎?
慢慢開不代表比較安全好嗎?
你開90,
別人開120,
速差30公里,
你知道這落差有多大嗎?
要慢慢開,
請走最外線或省道,
不要開在路中間當個活動路障!!
並且與右前方的大車保持的車距,不足以讓外側車道的後方大車超車。
所以站在後方大車的立場來看,樓主就長時間占據它的超車道。
大車進入最內側車道是違規沒錯,而且以行車紀錄器的廣角影片來看,
大車確實有逼車的行為。
畫面上來看,樓主距離右前方的慢車距離其實也不遠,這樣大車是超不過去的。
以下建議樓主:
若是樓主想依照速限來行車,請樓主看到照後鏡裡,有大車切到你車後準備超車時,
樓主就打右方向燈,並儘速切換至外線車道,讓後車超越之後再伺機駛回中線車道。
行駛在高速公路上,想依照速限行車,請多注意後視鏡,並且多多禮讓後方高速車輛。
因為中線車道就是大車的超車道。
要不然就清晨4點上路,跑國道3號,即可享受前後都無來車的行車路況。
大貨車不會是無中生有, 突然出現在樓主你車後面.
尤其走中線時, 更容易注意到後方三線有跟什麼車, 有哪些車漸漸接近.
不要等什麼大車來閃燈或叭叭, 我早就閃到一邊去, 把中線讓給需要使用的大車~ 要嘛我龜到外線跟在大型慢車後面, 或者加速到內線或前方外線. 總之, 給比較快速的車能方便又安全的超越(不單單指超車), 就是讓自己減少一份危險的可能.
樓主一直跟右前方的大貨車保持很近的距離等速前進,又不讓後方車,後方大貨車若要超車只能1.違規由內線超越後再回中線。2.由外線超車再類似逼車的切至中線。第一種情況害別人違規,第二種情況造成自己危險。樓主既然與右前方的大貨車等速前進,為何不到外線去呢?開98定速不違法是沒錯,但有必要拿行車安全來賭氣嗎?你定速高於70就不違法了,乾脆開75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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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大大有很多理性的討論, 提供 安全 又 合法 又 顧及其他用路人 的駕駛觀念
開版大在雨天開車, 又載著全家, 應該不要死守98時速吧!
到外線開嫚一些, 那些要開快的車就比較不會影響到你了
不過個人還是認為, 跟上大多數車的速度(有安全距離) 與 禮讓 才是最安全的
幸好你有po影片, 雖然被圍剿, 也算是一種無痛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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