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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終於清醒要來拯救廣大機車族了


bulahe wrote:
光看這句就知道你邏輯...(恕刪)

政府已經賞了你兩耳光了,你還不清醒嗎?
你以為的禁行機車是為了安全,
宜蘭縣政府開放大客車行駛機慢車道,不是說車種分流才安全嗎?怎麼這下反而開放大客車跟小機車擠一起啊?
你以為的禁行機車是為了安全,
台北市副市長是官員裡頭最清醒的,禁行機車為了安全像國王的新衣一樣不可說,
現在只是說出真相,你不能接受嗎?
Passenger wrote:
馬路本來就是專為汽車設計的...寬度3.5M..你說機車哪需要這麼寬..
他們只是不肯承認罷了...(恕刪)

這是你想到的理由嗎..
如果道路寬度都用機車寬度來設計
請問你汽車怎麼走?
因為汽車佔用的道路需求比機車寬
所以就用汽車的寬度來設計道路寬度
但不代表馬路就是給四輪汽車走的好嗎?
佔了較大資源,然後想說..哇..設計這麼寬就是給我走的
比我窄的閃邊去
這是汽車的天真還是傲慢?
Passenger wrote:
但可以保證大部分的機車騎士做得到這樣子嗎?(當然還是有老鼠屎)
即使做得到的話...好啦....汽車道中央再幫你畫一條線...變成機車道啦..
可以保證台灣不塞車嗎?台灣機車一台一台往前擠就塞成這樣了..
規規矩矩還得了..你確定大部分的機車騎士都想跟這些人一樣嗎?
至少我就不想...我想要鑽車縫..我想要走路肩..我想要走汽車不能走的.
還有..我想要早點到達我想要到的地方..跟這些人不一樣...

請問你可以幫哪個車種保證大部分人不會違規
做不到你就省省吧
還畫機車道..是中車種分流的毒太深嗎
為什麼開放走禁行機車道就要機車族保證不塞車?
汽車可以走高速公路..有保證高速公路不塞車嗎?

自己喜歡違規走路肩就別當別人喜歡走路肩..難怪你要說當然還是有老鼠屎
想走汽車不能走的..建議你去買林道車
想早點到想到的地方...
那才該開放高速快速道路

Nardus wrote:
()請問為何國外汽...(恕刪)


如果要說跟李前總統有關係的話...
那我也說因為你頭像的車輪圖案把台灣搞爛的....

為什麼~~?
長一輩的教育斷層就夠你擔心這些人上路了~

中華民國哪管台灣好不好~開車比較好啦~
Nardus wrote:
車禍肇事死亡 機車騎士占一半
2011-01-29 中國時報 【潘欣彤/台北報導】
...(恕刪)...機車傷亡率實在太高,引起市府一陣討論,主持會議的北市副市長陳威仁認為,北市全市禁止紅燈左轉之用路環境,其實對機車族而言,開放行駛快車道,反而比讓機車在外側,與公車、計程車等爭道來的安全,要求交通局評估可行性。...(恕刪)

國人守法觀念之薄弱,確實令人憂心開放後............不過我還是贊成開放試行一段日子,若是成效良好,就繼續實行開放;若是開放後比開放前還糟(肇事率比開放前還高)...那就再禁止吧

trickid wrote:
國人守法觀念之薄弱,...(恕刪)


同意~~
至少部分路段試辦...
才會知道是不是安全~~
紙上談兵~~
怎樣討論都不會有結果!!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Passenger wrote
算了吧...不要再跟這些機車魔人爭辯了啦..
馬路本來就是專為汽車設計的...寬度3.5M..你說機車哪需要這麼寬..
他們只是不肯承認罷了...儘量去找一些死的規定來跟你硬辯..汽車=機車...哈哈哈哈...
辯不過你..就去檢舉你..我對這些人的嘴臉最近都不太想理了..
騎車跟開車原本就應該是快樂的事情..卻被他們搞成機車跟汽車在對立一樣..

一部汽車的法定最大寬度是2.5公尺寬(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8條),但多數轎車只有1.8~2.1公尺寬,你卻要3.5公尺寬的車道才能夠正常行駛,請問你有駕照嗎?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不過法規 汽車車道的寬度是至少要3.5米 迴轉半徑5.5米
所以我覺得機車要上快速道路 是會比較好
不過道路設計 本來就沒有設計機車共同使用
不分道的話 在快速道路上只會跟下面一樣機車亂竄
就變成上下一起亂

我覺得還是學學日本人的考駕照的規定跟用路人的水平比較重要吧
機車板上那邊有篇是去日本旅遊的
裡面有寫道日本機車駕照怎麼考
看完就知道 為什麼日本的交通這麼規規矩矩了

綠牌只要筆試 題目答案也只是背題目 一點意義都沒有
一堆阿伯阿婆都亂騎 都在那邊:肖連 騎慢一點啦... 無言
乙烯 wrote:
所以舉例一大堆快車道...(恕刪)
-雪走蔣- wrote:
不過法規 汽車車道的寬度是至少要3.5米 迴轉半徑5.5米

依照公路路線設計規範第2.2章的說 法,50公里速限的車道,其實只要3公尺即可!
3.5公尺寬的車道,是給速限大於80公里的車道使用的!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雪走蔣- wrote:
不過法規 汽車車道的寬度是至少要3.5米 迴轉半徑5.5米
所以我覺得機車要上快速道路 是會比較好
不過道路設計 本來就沒有設計機車共同使用
不分道的話 在快速道路上只會跟下面一樣機車亂竄
就變成上下一起亂


我同意學習日本人的考照制度,不過你說台灣道路設計沒有設計跟機車共同使用所以要分道就很奇怪了

全世界哪一個國家的道路設計有特別去設計"機車共同使用"的?沒有麻,還不就是分向線,車道線而已

哪像台灣搞得四不像的,說要分流又不分清楚,一到路口還不是照樣交織,結果分了比沒分還要亂七八糟
便宜的罰鍰當然會亂

如果貴到您不敢亂當然會整齊!

學歐洲某一國用年收入當比例好嗎?

闖紅燈年收入50%!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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