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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更新 車禍了...對方獅子大開口 告我過失傷害該如何處理? 附上警方照片

1.樓主的過失並不見得會成立
但對方一定會成立
2.雙方都有受傷
都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對方以刑逼和要求的金額
先去問保險公司是否能陪到這麼多
可以的話就認了
讓保險公司處理
但依班來說
不太可能
所以樓主也可反過來在調解委員會那邊
提出過失傷害
調解委員一定會告知對方
他這條罪一定會成立
但你這邊未必會成立


shean9019 wrote:
1.樓主的過失並不見...(恕刪)


該死的是 我只有強制險

除了有收據的部分理賠之外

其餘一概不理賠......總之 這次我學聰明 以後一定都會保第三人的 ><

現在我想知道了 我的勝算多少 ?

還有要怎麼跟法官陳述
奉勸版主不要鳥對方,這樣對方就不會大尾了!!
當時行人行進的狀態為何??跑步(搬那麼多紙箱應該不可能)??急走??或是慢步走???該路段內側車道寬度應該有3.5公尺左右,行人由安全島穿越內側車道應該要花約2秒左右的時間,上法庭陳述的要點在於:一.當時的路況視線如何???照明條件??(這點很重要,夜間照明與視線狀況的不良,會影響駕駛發現及閃避障礙物的反應及敏捷性)二. 當時對方衣著的顏色如何??對方若穿著深色衣物,亦會使駕駛人在照明條件較差之下較難發現.三.證明在您當時的車速下,您因為現場的視線...照明..對方的衣著顏條件的不良及當事人穿越道路的時間,使您無法及時閃避.四.對方違規穿越道路,因安全島上的樹木使您無法預期&及早發現,五.對方獅子大開口的惡形惡狀一定要在法庭上說的"有聲有色..最好能夠讓人神共憤"這樣即使您有事...也只是皮肉傷而已!!
個人看過許多車禍肇逃的案例,肇逃按理來說是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個人所見過的..無一人被關!!
所以嘛!!對方控告你這是一種恐嚇性的心理戰術!!放寬心!!!不用鳥他!!...沒事的!!
你越鳥他,他的嘴巴張的越大!!你越不鳥他他就沒輒了...相信我!!!

chungming520 wrote:
去國術館貼的都沒賠償 只有大型醫院的單子才肯賠...(恕刪)


之前同事車禍
國術館的費用 保險公司都有賠喔
以我自己家人的經驗來說
樓主或許也可以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如果雙方都有受傷,且肇事責任非完全都在你身上的話
另外,告上法院當然是很耗費時間的,但法官判決賠償,也會根據實際上有單據部分的費用來衡量
沒有單據的部分,想要取得賠償,就算有,恐怕也不會是對方說多少就是多少
建議樓主可以去找一些免費的法律諮詢來問問看,若能夠順利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那要嘛就大家互告,不然就大家都一起撤銷,省得被獅子大開口
樓上所說的也可以參考,之前我未如此說,是考量到對方已行走一個車道寬度的距離,整體來說,樓主應該有足夠的時間發現對方並採取閃避措施,對方雖然違規穿越道路,不代表樓主撞對方有理,故未論及此點

raysun wrote:
這筆錄有問題,而且圖...(恕刪)


晚上發生的,圖片當然是夜晚,

但上法院時最好是彩色圖片,較能表達當時視線是否清楚...

再者樓主也說了,那是初判表,不是筆錄....


樓主也不需要太緊張,版上有很多網友的意見都很不錯,

就多參考吧....如果調解不成就上法院請法官仲裁吧~~
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

依照上述條例
可以知道錯不再你
告到她脫褲子吧

在此
願各位有個健康的一天
raysun wrote:
駕駛人行駛時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部要安全措施
...(恕刪)

因為撞到..駕駛人被這吃死..要負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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