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幾年前也被酒駕的撞過,當場被撞飛到對向車道滑行了6~7m,好在當時對向車道沒車經過,滑行時也剛好是腳踩到電線桿而不是頭,不然早就回老家了。最可惡的是警察來時,竟然沒現場對他進行酒測,就把他帶回警察局,回警察局時也沒補測,事後知道原來跟警察是認識的想吃案。車禍地點的住戶都已跟警察說他才剛喝完酒而已,剛從路邊要開出來,就撞到我了,我都已經騎到他左車頭前了,他也跟在我車屁股後面追了我2~3m我也有按喇只示警,他還是撞了上來,還說沒看到我,真是夠了。所以支持酒駕就吊扣,永遠不得考取,還要關個幾年。酒駕致人死傷,按情節判有期徒刑至死刑,看你們這些愛酒駕的還喝不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