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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暴槍開箱

看了一看...

我還是比較喜歡武士刀背在身上!
我是騎車的...

打開來不就是一把雨傘嘛...唬誰阿
進毒氣室....

當過兵的人都知道

毒氣室進第一次..眼淚.比水.全部流到受不了

第二次進毒氣室 眼淚什麼的...還在流....但覺得沒那麼痛苦

第三次進毒氣室 沒感覺了....

會不會拿噴霧罐...

剛好又遇到特種部隊的歹徒咧??

chenys wrote:
鎮暴槍有這種外型的嗎...(恕刪)


當然有啊!但是價錢也貴的太離譜了!!買鎮暴槍其實選阿莫鐵克的G2就對了!!,這玩意兒一把只又兩千多元,網拍都買的到,最重要的是,這把槍的威力有提升的空間,版主開箱的這一把與它的結構應該大同小異,但價錢貴了好幾倍!!
通常鎮暴槍原廠的威力是無法"鎮暴"的,一把有效的鎮暴槍一定要一擊就有足夠的制止力,這才有資格叫"鎮暴槍"!!
通常像G2與TOP GUN這類的大口徑彈丸,除非使用其它壓力更高的氣體,否則要超過20焦耳/每平方公分的標準並不容易,有些網友是多慮了,鎮暴槍只要有限度的升級,只要你不使用特殊氣閥或是縮小口徑,就算警方使用更高壓力的氣體並不會使彈丸的初速提高!因為使用更大壓力的氣體,氣閥受壓力的作用越大,愈無法被擊鎚敲開,初速會不升反降!會有這類問題的是使用特殊的氣閥才會發生,G2與TOP GUN之類的鎮暴槍可以輕易的將威力升級至增加到原廠的1.3甚至2倍以上,這是要看你是用哪種升級法,漆彈槍會惡名招彰就是因為改造潛力大,尤其是有不肖廠商刻意保留的情況下;以G2來說,它的改造潛力有被原廠制約,但還是有空間,這類的"玩具槍"合不合法說穿了,在擁有者的一念之間
fannfu wrote:
持有漆彈槍需要什麼授權証明?


鎮暴槍或空氣槍放置車上是否違法?
(一)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以下簡稱管制條例)第4條第1項第1
款所稱槍砲,係指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空氣槍、魚槍
及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故制式之空氣槍或其
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槍枝,均屬本條項管制
之範疇。

(二)另鎮暴槍之外型、構造、材質、性能等不一,實難以界定是否在管制之
列,惟其若經相關鑑驗單位鑑定係屬「具有殺傷力」之槍枝者,則屬管
制條例第4條第1項所稱之「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
槍砲」,如未經許可持有,即使放在車上亦屬非法。

以上資料擷取自內政部警政署網站~





請問一下, 您所持有的鎮暴槍有向內政部警政署申請合法持有許可執照嗎? 如果是免執照, 你最好能保證你在經過相關鑑驗單位鑑定是合格的~

建議你最好再考慮一下是否帶出門, 帶出去被查獲, 送交檢驗測試(別以為拿內附的證明文件就可以過關, 那張只是證明廠商製造販賣時的合法文件, 誰知道買來之後有沒有經過改造?), 若動能超過標準, 你就自己跟法官喬~
就算檢驗合格, 你還是有可能會被依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 簡單講, 你把這支槍帶出門只是自找麻煩罷了~

再來, 你在外面還想嚇退對方... 暈倒... 你在外面只要拿出來把槍指著別人, 你還是得去跟法官喬~

你標題寫"鎮暴槍開箱", 你現在又說你這支是"漆彈槍"? 那你這支到底是什麼槍???

台灣現在是很多暴民嗎? 需要鎮暴?...



fannfu wrote:
繼三年前dougmi...(恕刪)


卻你還是不要用這種東西你放支球棒鐵棍之類的還好!!!

當你遇到黑道的時候你拿出這隻我保證他一定會開槍

Acounting wrote:
你應該是常常啫車落人的那種人吧


大哥, 看一下你的註冊日期... 分身嗎?
如果大家想要和平一點
我會推薦大家身上帶個Q4或Q5手電筒…300多元一支
平常可以用來夜間照明,遇上有攻擊惡意的人也可用來防身…

只要把燈調成聚焦(調一下效果好),照射對著有惡意者臉部即可
因為人類對於強光照射臉部時會自動閉眼或用手遮擋,自然會擋住「攻勢」
而且那燈光的強度遠超過人類黃斑部可承受範圍
照久了還可以壞對方視力…嘿嘿嘿…各位懂的。



但重要的前提是…對方只有一個人!

至於鎮暴槍…真的不好攜帶,但威力也真的很強大…本人實戰經驗

finjerry wrote:
如果大家想要和平一點.我會推薦大家身上帶個Q4或Q5手電筒…300多元一支
..(恕刪)


這個似乎真的不錯

尤其是價錢低實用性高

finjerry wrote:
如果大家想要和平一點...(恕刪)


如果真的遇到要使用鎮暴槍的場合,想必是遇到惡人或是火氣很大的傢伙,用強光手電筒的下場大概不是被打死就是被打到住院,其實遇到那種會訴諸暴力的人,最好的方法就是擁有威力夠強的武器,我的意思並不是說我們要跟對方硬碰硬,而是只有夠強的武器才能讓對方"未動手前火氣消一半",真的遇到惡人,說句難聽話,寧可讓對方斷手斷腳或住院,也好過自己被亂棒打死,其實防衛過當並不會被重判,坐牢的機會也不大,萬一你被打死了,對方頂多坐十幾年的牢(現在修法了,無期徒刑好像要25年才能假釋).人一旦被打掛了,萬般皆是假!!
所以我是鷹派立場,這年頭...千萬別當被害人!!世上一大票無知腦殘的人只會幫壞人說話!!被害人的下場通常是很悲慘的,吳銘漢夫婦這一家就是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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