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毒氣室....當過兵的人都知道毒氣室進第一次..眼淚.比水.全部流到受不了第二次進毒氣室 眼淚什麼的...還在流....但覺得沒那麼痛苦第三次進毒氣室 沒感覺了....會不會拿噴霧罐...剛好又遇到特種部隊的歹徒咧??
chenys wrote:鎮暴槍有這種外型的嗎...(恕刪) 當然有啊!但是價錢也貴的太離譜了!!買鎮暴槍其實選阿莫鐵克的G2就對了!!,這玩意兒一把只又兩千多元,網拍都買的到,最重要的是,這把槍的威力有提升的空間,版主開箱的這一把與它的結構應該大同小異,但價錢貴了好幾倍!!通常鎮暴槍原廠的威力是無法"鎮暴"的,一把有效的鎮暴槍一定要一擊就有足夠的制止力,這才有資格叫"鎮暴槍"!!通常像G2與TOP GUN這類的大口徑彈丸,除非使用其它壓力更高的氣體,否則要超過20焦耳/每平方公分的標準並不容易,有些網友是多慮了,鎮暴槍只要有限度的升級,只要你不使用特殊氣閥或是縮小口徑,就算警方使用更高壓力的氣體並不會使彈丸的初速提高!因為使用更大壓力的氣體,氣閥受壓力的作用越大,愈無法被擊鎚敲開,初速會不升反降!會有這類問題的是使用特殊的氣閥才會發生,G2與TOP GUN之類的鎮暴槍可以輕易的將威力升級至增加到原廠的1.3甚至2倍以上,這是要看你是用哪種升級法,漆彈槍會惡名招彰就是因為改造潛力大,尤其是有不肖廠商刻意保留的情況下;以G2來說,它的改造潛力有被原廠制約,但還是有空間,這類的"玩具槍"合不合法說穿了,在擁有者的一念之間
fannfu wrote:持有漆彈槍需要什麼授權証明? 鎮暴槍或空氣槍放置車上是否違法?(一)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以下簡稱管制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所稱槍砲,係指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空氣槍、魚槍及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故制式之空氣槍或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槍枝,均屬本條項管制之範疇。(二)另鎮暴槍之外型、構造、材質、性能等不一,實難以界定是否在管制之列,惟其若經相關鑑驗單位鑑定係屬「具有殺傷力」之槍枝者,則屬管制條例第4條第1項所稱之「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如未經許可持有,即使放在車上亦屬非法。以上資料擷取自內政部警政署網站~請問一下, 您所持有的鎮暴槍有向內政部警政署申請合法持有許可執照嗎? 如果是免執照, 你最好能保證你在經過相關鑑驗單位鑑定是合格的~建議你最好再考慮一下是否帶出門, 帶出去被查獲, 送交檢驗測試(別以為拿內附的證明文件就可以過關, 那張只是證明廠商製造販賣時的合法文件, 誰知道買來之後有沒有經過改造?), 若動能超過標準, 你就自己跟法官喬~就算檢驗合格, 你還是有可能會被依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 簡單講, 你把這支槍帶出門只是自找麻煩罷了~再來, 你在外面還想嚇退對方... 暈倒... 你在外面只要拿出來把槍指著別人, 你還是得去跟法官喬~你標題寫"鎮暴槍開箱", 你現在又說你這支是"漆彈槍"? 那你這支到底是什麼槍???台灣現在是很多暴民嗎? 需要鎮暴?...
如果大家想要和平一點我會推薦大家身上帶個Q4或Q5手電筒…300多元一支平常可以用來夜間照明,遇上有攻擊惡意的人也可用來防身…只要把燈調成聚焦(調一下效果好),照射對著有惡意者臉部即可因為人類對於強光照射臉部時會自動閉眼或用手遮擋,自然會擋住「攻勢」而且那燈光的強度遠超過人類黃斑部可承受範圍照久了還可以壞對方視力…嘿嘿嘿…各位懂的。但重要的前提是…對方只有一個人!至於鎮暴槍…真的不好攜帶,但威力也真的很強大…本人實戰經驗
finjerry wrote:如果大家想要和平一點...(恕刪) 如果真的遇到要使用鎮暴槍的場合,想必是遇到惡人或是火氣很大的傢伙,用強光手電筒的下場大概不是被打死就是被打到住院,其實遇到那種會訴諸暴力的人,最好的方法就是擁有威力夠強的武器,我的意思並不是說我們要跟對方硬碰硬,而是只有夠強的武器才能讓對方"未動手前火氣消一半",真的遇到惡人,說句難聽話,寧可讓對方斷手斷腳或住院,也好過自己被亂棒打死,其實防衛過當並不會被重判,坐牢的機會也不大,萬一你被打死了,對方頂多坐十幾年的牢(現在修法了,無期徒刑好像要25年才能假釋).人一旦被打掛了,萬般皆是假!!所以我是鷹派立場,這年頭...千萬別當被害人!!世上一大票無知腦殘的人只會幫壞人說話!!被害人的下場通常是很悲慘的,吳銘漢夫婦這一家就是典型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