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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大哥~~你這樣對嗎??

netspriti wrote:
剛剛下班的時候.正開...(恕刪)


那個妹還穿戴護具+短褲.....

其實我希望她穿短褶裙!!
01是難含狗網站喔~~夭壽骨
合情---縮短通勤距離
合理---黃牌的動力足夠應付快速公(道)路
不合法--政府的腦殘政策所導致

錯誤的政策比貪汙還恐怖~~~
重機被抹黑 被打壓 被欺負


大家可憐他們一下行嗎?




台灣人有人情味? 屁啦!
話說,我那天也在忠孝橋的汽車道上看到一台CB400....然後他也直接往環快騎過去了....

頓時的疑問是~~那不是黃牌嗎?
戀鋒 wrote:
重機永遠都是對的!

錯的永遠都是別人!

妹也永遠是別人的!
使用者付費 使用者付費 使用者付費 使用者付費
使用者付費 使用者付費 使用者付費 使用者付費
使用者付費 使用者付費 使用者付費 使用者付費

應該就是這樣了~上去和紅牌一樣的騎法,頂多付過路費><"

腳踏車都在上了 ><"呵呵
黃牌路權就像禁行機車一樣是政府無厘頭的政策

政府開放機車路權是以汽車為考量
熊吉 wrote:
誰跟你爭取路權啊?

民國一百年黃牌開放行駛快速道路我就跳基隆港給你看!!


趕快存檔趕快存檔!!!

哈哈哈
在這現實的社會 本來就是這樣 沒啥好大驚小怪的

不用抱怨黃牌怎樣 差也沒多少錢 誰叫你 不買紅牌

但是 人家黃牌車甘願違規上快速

那又甘你屁事 你是交通警察嗎 ??

黃牌上快速路 就像我們一堆紅牌偷騎高速路一樣

沒啥好大驚小怪的 大不了罰錢不行嗎

這個論點不太好吧

一種有錢就是大爺的口氣 哪殺人放火或是開車撞死人之後只要賠一筆錢 和解就沒事了嗎 ??

中國人永遠是情理法 而不是法理情 所以社會才那麼亂

法治社會 惡法亦法 應該依循正常管道 要求官員立委立出一個合理的法規 不能做到的政府、官員、立委就把牠們拉下來 而不是我們認為這個立法不合我意 我就不去遵循

近日被捕的槍擊犯不是說 「被槍殺的比車禍死的人少,所以持槍不應算是犯法」他的說法跟前文幾位網友的看法似乎有相似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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