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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線道內線禁行機車是否合法?(桃園縣政府回應說是合法的)

米咖 wrote:
99條就是要限制機器...(恕刪)

所以只要兩線道內線有寫禁行機車,機車就是不能走內線?
缺口真 wrote:
另外說明, 小弟舉雙...(恕刪)

不用急,不會明天就改變政策的!
(根本不太可能廢除禁行機車政策,別傻了)

你以為紅黃牌爭路權有那麼簡單嗎?沒有外國勢力介入,永遠不可能成功的!

官員想法的很可能或許就像你一樣,汽車順暢永遠是第一選擇,反正懂的想的機車騎士才幾個而已,管他們幹啥!

要是讓汽車不順暢,交通部可是會被罵的很慘喔!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max_m4a12003 wrote:
所以只要兩線道內線有...(恕刪)

有寫當然不行!但可以向地方政府爭取比照99條精神!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有寫當然不行!但可以...(恕刪)

了解~謝謝米咖大=)

米咖 wrote:
依照目前的規則車流不可能順暢,不然右轉車道汽機車嚴重交流是假的嗎?


煩請告知您所想的可解決此問題的新規則。如果沒有, 那就是無解。

小弟只是想表達, 您的立場太偏重於機車族。
因為今天探討的不是"汽機車對立題", "車流不順", 不會只是"汽車不順", 而會造成"汽機車全面不順"。
因此用對立的言論來採討這個問題, 絕對吵不完。

同時, 不應一直專注於現在車流如何不順, 畢竟這是現狀,
真的想請您答覆的是...若現有車道分流不順, 那全面混流會更順嗎? 原因為何?
因為並未看到您解釋若全面開放汽機車混流後, 所造成的交通衝擊應如何改善, 如果無解, 那也只能維持現狀, 不是嗎??

縱使現階段對機車族不利, 但並沒有一個兩權其美的辦法, 不是嗎???
米咖 wrote:
官員想法的很可能或許就像你一樣,汽車順暢永遠是第一選擇,反正懂的想的機車騎士才幾個而已,管他們幹啥!
要是讓汽車不順暢,交通部可是會被罵的很慘喔!


還是要再提醒您, 車流不順, 是汽機車共同受罪, 立場站的太偏, 看的角度就會太窄。
缺口真 wrote:
但如果完全開放, 致使汽機車完全混流, 又會如我前述, 將造成車流拉長。車流拉長, 汽機車將會一同受罪。

所以權衡之下, 只好限制機車的路權...還是有更完美的解??????

到頭來你還是說不出為何被限制的是機車,而不是汽車啊!
缺口真 wrote:
還是要再提醒您, 車流不順, 是汽機車共同受罪, 立場站的太偏, 看的角度就會太窄。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 條的規定,
車輛:指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 (包括機器腳踏車) 或以人力 、獸力行駛之車輛。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 條的名詞釋義
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 (包括機器腳踏車) 。

在法律上機車與四輪、六輪,甚至是十二輪的汽車地位是完全相等的。如果你的想法與政府官員一般,認為機車就是該低一級,而無視法律條文的存在,那麼怎麼想都還會是偏的。因為我們從頭到尾就是追著法條打轉啊!!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缺口真 wrote:
還是要再提醒您, 車...(恕刪)


沒辦法
誰叫現在路權就是偏向汽車啊
反對現況的人是站在平等的立場
讚成現況的才叫站的偏吧..
缺口真 wrote:

請教您指的"世界各國", 機車車流量是否和台灣一樣大?


就針對這一點砲你,你去泰國越南菲律賓看看,台灣的機車比例不一定比他們多,但是人家還是開放的好好的

別老是舉什麼市中心,台灣有一半人口不住在大都會裡面,少用台北國的視線看天下
缺口真 wrote:
還是要再提醒您, 車...(恕刪)


提供您一個不同角度思考方向。

汽機車一起堵,不是很公平?是否達到某些人說的機車鑽車很危險,為何不一起堵?

為何在法律上定位相同,但所得到的路權卻差異很大?

為何汽車數量比機車少,卻能使用到所有的道路,而機車被限制?

車流不順,大家一起堵,也不會因為堵車被開單。

車種分流,只要汽車塞滿外側車道,機車為了閃避就要繳罰單,但您不知道汽車除了停車轉彎外,不可以在外側車道行駛吧。

有看過汽車駕駛因為這條被開單嗎?

站高一點看,您就會知道為何汽車塞車沒事,機車塞車會被罵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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