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基本上肋骨有斷掉,
而且很多根,
賠50萬很正常,
絕對不會只有20萬,
我協助處理很多事故的求償,
樓上的真愛虎爛。
律師要不要錢
對方有沒有錢
其實問題很多
也許你身旁真的一堆人被撞
旦賠20以內的真的很多
你想求償50...
常見的求償條件大約有5個
1.醫療費用(醫藥費)
2.生活上額外增加必要的支出(像看護..去看醫生的計程車費)
3.公司停薪或是自營業停業的賠償(直接性的工作損失)
4.減少或失去勞動力的賠償(未來沒辦法工作..像肢體殘障)
5.精神賠償
說真的只看一條條例損失
民法上的求償大多都是要有單有據的..
醫療費也就那樣..單據就那幾張..不需要去爭..一定會付
工作沒有..所以不存在工作損失..也不存在薪資上的問題
有肢體喪失功能嗎??看起來也沒有..所以沒有未來的勞動減少或長期照護的問題
(看護要有醫生開單證明才能求償..不是你爽就叫來..人家就要付..
而且這部份只要醫生開證明..你自己去照顧也能依常見的看護薪資去申請賠償.
不是一定要有支出才能求償.)
如果前4個.........................
那就剩精神賠償
也有人稱他精神撫慰金
這部份..
你知道嗎??
台灣撞死人...平均才會判88.5萬精神撫慰金
你人還站在那..你認為要判多少??
大多數都是用刑去壓對方
讓對方同意你的賠償條件
旦這部份真的看對方..
祝福原PO吧..
題外一下
旦台灣最出名的案件
不是那個求償1999確只判1萬6的中樂透的案件
而是一個求償1億...確只判3000的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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