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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真的這麼賤?!!!(新增新聞影片)

台灣已經沒救了~為什麼我們的警察有跟沒有一樣...看了真的很火~
有沒有人發現移送的罪名中有妨礙公務,竟沒有"公然侮辱"這一條

果然沒種!

話說上個月大家還有印象的話

台中市辦了個冠蓋雲集的告別式

老胡是以什麼身分出席?(可以去查一下新聞)

人家可是捐了幾千萬給台中市!!

所以台灣的黑衣人~白衣人~穿背心的人要怎麼去分辨??

誰曉得啊~不都差不多!!

no~no~no~ 在台灣只有老百姓的命不值錢,

這事件的受害者如果是有錢有權勢或有靠山的家屬,法官會讓兇手以5萬交保嗎?

看看那個林克穎事件就知道了! 這已經是第N件了~~~

老話一句,歡迎來到台灣這個寶島!

在這塊美麗的寶島;只要你有錢、有背景,你就可以輕易的玩弄老百姓喔

動手推警察的那一位如果沒有依妨礙公務究辦就太說不過去了,自由、民主過頭了,雖未達羈押要件,但,五萬元交保也未免太輕了吧!
鮮紅的YARIS真是漂亮!
非台中市民可以寄給胡市長嗎?
X@$#%& 也給前法務部長吧
該領養的
記得不知道幾年前
火力超強的維安特勤小組還要駐守一段時間在台中市

任務告一段落要走了,胡市長還很不捨,希望他們駐久一點
實在很難想像台中黑道的實力倒底有多強
甘去這樣

既然某群畜牲要想要廢除死刑 配套措施就是開放槍枝合法化

看誰卡勇 就可以活下來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如果警察真的開槍 制止的話....

如果開槍不小心把撞人的打死了的話.....

大家會看到另一派 "正義魔人" 出來主張 執法過當,對警察又是一種傷害.....

這樣 警察,被撞的,撞人的,三方都是受害者.......


Bin_H wrote:
如果警察真的開槍 制...(恕刪)


回想之前三重有一名年輕員警面對多名流氓不配合盤查 還拉扯員警 那位年輕員警馬上對空鳴槍 那些流氓馬上蹲下去 當時還有新聞台質疑執法過當的問題 不過也有人支持該員警做法

於是上了縣長信箱 誇獎該名勇敢的員警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台灣的警察界太黑暗了 隨便一個人說一句話就可以平安無事的離開拘留所甚至交保

應該多仿效美國加州警察 具有執法豁免權

但前提是警界必須重整 不然只會回到過去警察治國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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