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86125 wrote:
4/27更新再最下面...(恕刪)
我是勸你 不用申訴了
我之前因為路樹遮蔽警告牌,拿著自己拍的照片去申訴
結果警察寄給我他們做偽證的照片
看到心都涼了一半
蘋果不知道對這有沒有興趣阿
整條路的對向,不是路面補丁蓋掉速限,就是根本沒速限標示牌
我算過整整3公里通通沒有,已經超出規定了
台14丁 芬園鄉那邊 大家好自為之吧

ruark wrote:
這種沒有同理心的作者還大辣辣的來找溫暖?
在河濱公園騎車(單車)跑步的人 事遇到就是妳們這些騎機車的白目人類...
ruark wrote:
看到你的行為及這樣的邏輯推論真的覺得你的腦袋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