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被雙黃線迴轉的撞了!!

米咖 wrote:
你自己的話自己去解釋...(恕刪)


不好意思,應該是你沒看清楚!

這邊我是引用
bebe123 wrote:
版主的道路~~
好像沒有劃分快慢車道喔~~
這樣~~意思是...
機車 可以 依喜好行駛內外線??
...(恕刪)


依此做回應!
99條法規如下: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有問題嗎?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Newman.Chen wrote:
不好意思,應該是你沒...(恕刪)


第 99 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
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六、不得在人行道行駛。
機器腳踏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
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
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
轉彎。
機器腳踏車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僅以後輪著地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亦不得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執行任務之警備或巡邏機器腳踏車,得不受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九十九條
之一之限制;並得行駛快速公路、市區快速道路,不受標誌或標線之限制
,但應開啟警示燈。

都說了樓主所遇到的道路是兩線道,機車可以合法行駛在內測車道

北市有些三線道內側也沒畫上禁行機車,我也都光明正大的行駛

法律條文載明 : 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

但卻無明文規定不能行駛在三線道最內側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bebe123 wrote:
1.
有機車道
但內側車道無禁止機車的標誌
機車 可否行使內側車道?

2.
內側車道無禁止機車的標誌(如板大的那種道路)
是否就代表 機車 可以不兩段式而直接左轉?..(恕刪)


1. 有畫設機慢車專用道但左邊車道無畫設禁行機車,機車仍可以行駛

如台北市的百齡橋或是自強隧道


2. 要看該路口是否有畫上待轉區與待轉標誌喔,如都沒有請放心直接左轉!

如台北市吉林路南往北方向左轉民權東路

(我問過警車裏面的警察,他說沒有禁行機車當然可以左轉)

吉林路有些路段是兩線道,如接近民權東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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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咖 wrote:
第 99 ...(恕刪)

如果樓主那條路沒有禁行機車又沒劃分出快、慢車道,當然是樓主100%贏面!
就怕那條有劃分快、慢車道......照規定機車要行駛在外線!
光看照片我實在不敢保證那條是沒有快、慢車道之分的!
不過可以肯定旁邊很多機車,應該是在市區吧!@@
不管為何,還是希望樓主贏!
畢竟汽車在雙黃線不當迴轉就很....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實際案例

我騎乘機車行駛長春路東向西方向,過了建國北路口我行駛內側車道,後方一台計程車猛按喇叭要我讓開
(當時道路擁塞,包括路肩或稱為慢車道都擠滿汽車)

我沒理他繼續慢慢前進,沒想到他居然硬把我擠出內側車道,還擦撞到我的手,並且不理會我想肇逃...

過了3秒鐘左右馬上被兩台小綿羊警察攔下來


計程車向警察咬定我不能行駛內側車道,警察理都不理他,直接告訴他有擦撞他人身體必須攔你並告發

警察問我要不要報警,我直接回他要告他 肇逃...


後來去派出所辦和解 : 100元和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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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man.Chen wrote:
如果樓主那條路沒有禁...(恕刪)

所謂快慢車道是指如中山北路或是敦化南北路這種道路

中南部有啥路像這樣?


幹啥閃?機車低於速限還是你(汽車)高於速限?


機車才煩...都已然騎到第三線(最內側車道)還會遇到右轉汽車擋路
(我們自費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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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man.Chen wrote:
你看一下這網站的意示圖你就能瞭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在講什麼!
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e/ct?xItem=2334&ctNode=1373&mp=1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99條規定行駛!...(恕刪)


這個連結的
(二)未設置標誌或標線規範機車行駛車道的路段,請依下列規定:
1.已劃分快慢車道的道路:
(1)雙向道路得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沒有明確的說明清楚最內側 如開板大的圖片那種路口 可否行駛機車.....

有點混亂~~
真是~~~

還有 如果 機車可以行駛最內側車道的話
那兩段式左轉 好像就沒意義了~~
那應該就代表~ 可以行駛內側車道的路段 就不用兩段式左轉吧??

人生忙忙碌碌所追求的,大多是虛情假意,而所得的是無常和煩惱。
bebe123 wrote:
這個連結的 (二)未...(恕刪)

就跟你說不一定了

台灣道路規劃亂七八糟的


請注意 待轉區是否有畫設 與 待轉標誌是否有架設


不要懷疑喔

吉林路南京東路口就要待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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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咖 wrote:
所謂快慢車道是指如中...(恕刪)


你說的那些路內線應該都禁行機車吧!
一般雙向有快、慢車道之分不就是省道產業道路之類的!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北縣三重市環河北路到了龍門路口,機車可以直接左轉龍門路不用待轉

安全島(護欄)的中間車道是環河高架下橋處,這種不輸給快慢車道劃分法

但機車仍然可以利用內側車道直接左轉(要等左轉燈號)


北市民族東路復興北路口,機車可以直接合法左轉復興北路車行地下道

這裡是三線道喔,之前路段還有劃上禁行機車喔



標準在那裡?安全與危險又有啥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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