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己在自己的土地上溜狗尿尿不知有沒有碰觸到法律

不過,我碰到的是問題是我家社區地下室的出入口是在小巷子裡,出口的右邊第1間沒有住人,
所以,常常有人都把車停在出入口的正前方,和右轉第1間的後門(就是出口後正90度),導致每次
只要有人亂停,要右轉的車都被迫要左彎走遠路 = =".然後左轉也一樣是小巷子,很多住戶都把車停在
自家門口的對面(他們家門口的對面是圍牆沒劃線)變成只能單向通車(如有會車,一定要有一方倒車倒入口才行),像這種的我也很無力,以前剛退伍時買了一台2手MUCH,停在他們家對面的圍牆下(就是他們常常停的位置),結果去牽車時還被罵到臭頭,自從換車後,還是乖乖把車停在車庫免得又被罵。
像這種的我就超想去檢舉的,可惜,我也不知地是不是他們的= ="
imp123 wrote:
各位請見圖自從圍欄完...(恕刪)
先恭喜樓主問題解決, 遇到這種問題打算採取行動, 個人的做法是:
1. 先確認自己的產權.
2. 在明顯的地方標示/標線, 該地為私有土地, 請勿占用.
3. 架設監視錄影系統蒐證.
4. 如果仍被惡意占用, 經警告仍再犯, 就直接報警處理. 處理的方式不是甚麼檔住出入之類的, 而是直接警告如果再犯, 就以刑法"竊占罪"提告(不是"侵占"請注意, 不清楚的人請自行查詢之間的區別). 竊占罪是公訴罪, 可由警方提起公訴, 屆時上法院就以證人身分出庭即可. 竊占罪若成立, 還可請求附帶民事賠償.
當然這些只是確保自己產權的手段, 只有在敦親睦鄰及溝通無效後再使用. 其時台灣10個人大概有9個以上搞不清楚刑法有哪些罪責, 如果稍微去了解一下就會知道要"謹言慎行", 否則很容易被有心人(不管好人壞人)以公訴罪告上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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