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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已結案)絕對路權就是不管直行車橫衝直撞都是左彎車的錯?沒錯就是這樣...

幾年前聽說要實施路權概念,
同事就提到當年在澳洲待幾年的經驗,
就如同上述,
不管如何,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就是錯。
除非有人闖紅燈,
但是您要證明有人闖紅燈。

還有,不是外國就紅綠燈交代得比較清楚,
國外紅綠燈相對簡單,
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左轉燈號,
另外,別把台北以外的縣市當鄉下,
國內紅綠燈之複雜已經算少見,
國外紅綠燈簡單是因為守法概念好,
不像國內,懂得禮讓的人少得可憐,
紅綠燈超線視為當然...................
我同學女的,開T牌小車,上個月在提頂大道要左轉往美麗華,
看沒什麼車就轉了,油門一踩就碰一聲,
整個車頭被撞下來,引擎都掉出來了,聽目擊者說T牌原地轉了快360度,撞她的是B牌,也是女生開的,
因為我就在瑞光路上班,她就打電話給我請我幫忙,我就趕緊開車過去,
我到的時候看到雙方不約而同的都嚇傻了,一句話都講不出來,後來警察來了,才開始劃線做筆錄等等,
我當然是幫同學講話囉,就說撞擊那麼大,B牌的車應該有超速等等,
B牌車子保險公司也來了,一直聽到保險提絕對路權的字眼,讓我們一直不解,警察也沒跟我們解釋,
只說你們左轉沒讓,還說直行車最大之類的,吵了1個多小時,B牌的拖車都來了,我隱約聽到B牌的拖車司機說,B牌修起來10萬跑不掉,
賣我同學車的業務員也到了,也加入戰局,最後那個開B牌的說:不要求我們賠錢,各修各的!可以吧?她趕時間~
後來警察也勸我們說,告下去划不來.....,我們一直覺得我們虧到,現在看到絕對路權的解釋後,原來我們賺到,對方應該可以要求我們賠的~
小涯子 wrote:
我同學女的,開T牌小...(恕刪)


真的是算賺到啦

對方有沒有超速這些都不影響你轉彎車的事實

就是要讓直行車先行.

況且超速也不是你用眼睛看嘴巴說的.

所以你同學碰到對方也不懂+對方應該有保全險.

就請保險公司出險就算了.

我覺得. 台灣改成絕對路權的概念是不錯.

但是......好像都沒看到有在宣導.

不上網的駕駛真的知道嗎?

台北/ Steve Lee

小涯子 wrote:
我同學女的,開T牌小車,上個月在提頂大道要左轉往美麗華,
看沒什麼車就轉了,油門一踩就碰一聲,


這叫紅燈左轉, 加未禮讓直行車 !!
我在這個路口, 通常是呆呆的等左轉綠燈.
真的沒事不要硬闖左轉, 哪天就像這樣被撞上去了, 活該, 撞到剛好.
要是害直行車的駕駛或乘客怎樣, 賠不完的 !!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heyvincent wrote:
幾年前聽說要實施路權...(恕刪)


你同事也在澳洲喔^^是在哪個城市?
我之前也在澳洲待過一段時間,
有空可以跟他多交流交流

題外話:
好懷念右駕的感覺阿,想當初剛回到台灣,覺得駕駛座在左邊好怪,
而且路上的車流看起來好像都開錯邊,好好玩~

在澳洲很多交通繁忙及動線較不良的路口都會設有左轉燈號,
一般紅綠燈是三個燈號,多時相的紅綠燈會比較寬,(看起來像有六個燈號)
可以問問你同事有沒有看過。

但是多時相紅綠燈並不是全天候都會顯示左轉燈,
只有在交通繁忙的時候會出現,24小時顯示的話會像你說的比較複雜,
也會浪費比較多的時間。

還有一點也很神奇,澳洲在晚上的時候幹道一定是一路綠燈,
支線道一定是紅燈,等到支線道有車子停在停止線等紅燈,
過沒多久支線道就會變綠燈了。
如果支線道都沒有車要出來,幹道就會一整晚都是綠燈,很神奇吧!
可以問看看你同事有沒有注意過,這就是先進國家的交通設備。

跟號誌比較起來的話,我比較在意標線,澳洲每個路口都會標線標的很清楚,
就算今天我到陌生的地方,只要看號誌標線,開車讓道都完全沒有問題。

像我在台灣發生車禍這個路口,
在澳洲的規劃下很有可能會在直行車道上那一向取消紅綠燈,
(因為直行車道動線不明,加上路較小條)
並且在地上畫虛線及劃一個倒三角型的符號,
也有可能會直接放個圓環(澳洲的圓環很多,控制速度很好用)
絕不會像台灣政府這麼不負責任...讓你們去擠吧...
加上台灣人根本不懂禮讓,車禍很容易發生的...

如果這件車禍發生在澳洲,我可是一點責任都不用付,
澳洲的標線很清楚,就算是直行車也是要照標線開,
變換車道一定要打燈。
像這次跟我碰撞的車輛,一開始車頭左彎,
我可以堅持說他是左彎車未打燈,
(未打燈在澳洲是很嚴重的事,會列入肇因,不像台灣只是行政罰款)
之後還偏離左彎路線衝撞我車後方,

就算我沒有證據說他是左彎車,
但他撞擊我的位置也並非是直行方向,
就算他堅持說他是直行車,
我也可以說我的行進路線已過了他的車道,並無侵犯他的路權
他偏離了標線跨車道衝撞我的車,(在澳洲,路口是不允許變換車道的)

如果今天他是等速行駛我一定讓他,他有他的路權,
但是今天我出彎時他很本就還沒有起步加上我都過了他的路線,
是他安全距離沒抓好,行進路線漂移不定。
要講絕對路權可以,請把車道標線劃清楚,每台車的行進路線規劃好,
(總不能他在路上蛇行還說他佔有全部路段的"絕對路權"吧)
法規規定好,駕駛人道德觀念建立好,這樣我就沒有異議了。

我並沒有把台北以外的縣市當鄉下的意思,
如果造成您的誤會,我願意道歉
我的意思是台北市是首都,佔盡國家資源,
做出來的交通設施卻是糟糕至極...
我看我還比較喜歡高雄的交通號誌設計。

我也常常開車去其他縣市,相較之下,
台北的車流量的確比較大,
那交通號誌標線應該要規劃的更完善吧?

我也認同守法觀念很重要,
但是要求人民守法之前,硬體設施及教育先做好,
這樣國家才會向上提升,讓我們一起努力吧~
這個路口應該有左轉專用燈吧~
如果你在綠燈就彎過去100%是你的錯~要等左轉燈亮吧
feonn315 wrote:
這個路口應該有左轉專用燈吧...(恕刪)


沒有,
我後來又去現場確認,
紅燈、黃燈、綠燈,
但是沒有左轉專用燈()。
騎車、開車超過二十年了,
體驗是:靠人不如靠己,經驗是可以避免80%以上的交通意外。

記得前幾年騎機車,
中山北路南下右轉民生西路,
同時右轉還有另一台機車,
他外線我在他左邊,
才轉過去不到一半,
我發現前方20米有計程車停路邊,
司機站在他車門邊,
下意識靠左切內車道,
果然,計程車司機不看路就橫越馬路,
我右邊的機車來不及反應,
直接撞人,

類似案例太多了,
任何左轉狀況,
不管紅綠燈如何,
個人的觀念是以"不影響原直行車流",
也就是絕對不會讓直行車煞車,
等到有安全縫隙,
才會通過,
多為對方想一想,
可以避免很多意外。
看來行車紀錄器真的很重要

這是舉證保護自己的最後方法
如果人沒受傷的話,或許就是絕對路權.

但是萬一有人受傷,那判定可能會改變,

我就是機車直行被轉彎車撞到,

就連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都指出我方車輛被對方車輛撞擊,

但是很不幸的對方受傷了(自己車倒人受傷)

但是我還是被法官硬是判定我方撞擊對方,然後賞我一個"非駕業務傷害"

被判決拘役20天或是易科罰金2萬....

哈哈~我覺得現在不管是騎車或是開車,只要是在路上都要很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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