孬豬 wrote:我以前(開車)遇到最...(恕刪) 這種的上週末才遇過~機車騎士高速右轉過來後又直接切過我的車頭到內線 準備左轉。<我要是沒緊急煞車,一定碰碰...>我開到他旁邊問他切麼快是要死喔?!他竟然回我: 開四輪的,你要是撞到我 你就慘了~我........每天開車都當做在修行....
咩咩羊 wrote:嗯...所以在法律保...(恕刪) 要是大家都不違規不就相安無事了。就是有人愛耍小聰明突個方便,任意違規,賭一下自己今天的運氣好不好。偏偏台灣的法律又很鳥。撞到你的人都已經夠無辜了,還要被鳥法律弄得受氣。希望你不是那個任意違規的那個人!!不然神會愛您的!!!
osiris1381 wrote:汽車肇事責任分攤處理原則原件PDF出處中華民國產物商業保險同業工會...(恕刪) 這些理賠比例,大多是保險公司為了少賠,用來騙人和解的!保險公司都會說,車禍雙方都有錯,不甘心的話,建議花3000元作交通鑑定,現在交通鑑定優先考量絕對路權,判出來的結果跟保險公司的說法可能差很多!拿得出100%肇責的交通鑑定報告就可以請保險公司閉嘴。保險公司對還是交通鑑定對?答案:法官說的才對。法官認為有疑問時,法院會主動送交鑑定(免費)。法官如果不相信鑑定結果,幹麻送鑑定?所以,如果自認沒錯的話,不要被保險公司唬了。
那如果是被迫撞到違反路權的行人呢?比如我最近的情況..上某橋.該橋有人行道..有人牽著腳踏車走上橋..大家當然都是躲遠遠的..我卻被後方機車撞上.導致撞到該路人(6X歲)..(我騎小50..當時車子時速不到約2X..因為我的小50不喜歡爬坡~)機車肇逃了..留下倒楣的我..初步分析報告說..001肇逃無法判定.002(我)和003(路人)都是空白(我這點就不懂..他違反路權不是嗎?這點怎麼不用寫上去?)003急診(車禍)當天只有小小外傷..一星期後提出腰椎骨折的診斷..現在追著要我賠償..而且一開口就要40多萬.說不然就要去告我我知道不管怎樣..我還是有撞到003..我現在比較質疑他的傷怎麼來的..(他都不肯把收據送給保險公司.理由是保險公司會倒.會少給他錢.他不相信保險公司.然後又說他的傷都只能自費處理.沒收據之類的.)他連古董腳踏車都牽拖是我弄壞..現場照片看起來..他的車根本沒事..(我們都被好心路人扶起..現場移動過..一切都是拍照的..我的機車後方車牌都掉了..車體也嚴重刮傷..就是摩擦的那種傷)調解委員一直要我花錢了事..直說老人家本來就是會牽上橋...撞到人就是我的錯...那我被撞撞假的嗎?我一個多月無法正常走路耶..我心裡很不服的是..那老人家就可以違規嗎?明知道自己上不了橋..那還要造成別人的危險..現在是怎樣?法律都不存在了嗎?調解會的素質到底在哪?我該怎麼辦哩?要不要進一步花3000元申請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