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he wrote:本來就是要用牽的囉,...(恕刪) 斜停的停車格有一個好處,方向盤打一點點,轉一下就出去了,還能看到後方有無來車。台灣那種直直進,直直出的機車格只有危險可以形容。機車既難牽,還看不到後方有無來車,牽車速度慢,又會導致最旁邊的道路塞車。
被開一張罰單是在內側車道,因前方十字路口,有公車待左轉 (非左轉專用道)於是我換至外側車道,繼續前進 (還打了方向燈)不幸... 路口前的那幾公尺車道,是 "雙白線" 分隔結果被路口的攝影機拍下,被開了張 "違規跨越雙白線"雖然很不服氣(相信 10 個人中有 9 人會和我一樣所以照片中我的前 & 後方那二車,應該也同時都收到罰單吧...)算不算中了 "陷阱"? 要算是也可以因為後來特別留意,並非所有路口前幾公尺都是畫雙白線但畢竟是自己沒注意,除了認栽又能如何??
~阿光~ wrote:98.4.8 晚上...(恕刪) 恭喜你來到台北市.......在台北市人行道上面是不得騎摩托車的....要用牽的相信你沒看新聞喔...有員警騎車上人行道被媒體報出來後被開單......了事.......
這就是偉大的台灣政府,每次什麼官員出國考察....學了一堆鳥不拉屎的東西回來。重機是個大型2輪交通工具。他是擁有比汽車更高機動性的交通工具。而不是死板板的直接套上4輪交通工具。機車格應該是規劃給適用所有2輪交通工具使用,而不是去停啥汽車格。再說,在台灣這種地方,通常只有在自己看得到的視線才會停汽車格。其他時間呢?當然一樣停在視線看得到的地方。
陳意涵 wrote:你不住台灣嗎?你不知...(恕刪) 250CC以上就算重機,要另外考照的,可是又以550cc區分紅黃牌,550cc以下的黃牌車跟白牌車一樣,是要停機車格的,所以台灣的重機並不是只能停汽車格的,政府很無聊吧。
~阿光~ wrote:機車停在人行道機車格裡離開原來要用牽的...(恕刪) 哇咧…我還以為這是基本常識咧…其實還有一項也很好玩,就是您開車看到對面有停車格,只要是雙黃線,就不能迴轉去停車,...(恕刪) 哇咧…我還以為這是基本常識咧…還有更扯的,信不信穿拖鞋不能騎機車?...(恕刪) 哇哩咧…我還以為這是基本常識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