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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試乘車撞ALTIS,我在現場

xlarge0128你好
我是toyoto駕駛的哥哥,面對此事非常心痛與不捨,幸福的家庭從此變了調,不管是不是我弟的錯,他內心如千刀萬刮自責不已,讓兩個稚齡的孩兒痛失最親愛的母親,讓太太的爸媽痛失最貼心最感驕傲的女兒,整個事件還在偵辦中,但我要先感謝你們能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提供的協助,尤其是安撫兩位受嚴重驚嚇的小孩,謝謝!謝謝!再三感謝!遺憾沒救回弟妹的命,讓大家痛心萬分,但若沒有你們在現場的立即救援!我沒法想像事情會變的有多糟!在此我能做的就是對救援的所有警消,路過幫牤的善心群眾致上一百萬分的謝意!謝謝大家!謝謝!謝謝!
魯拉拉拉 wrote:
三寶的思維,慢慢凸...(恕刪)


他如果當時不超速,依照每秒移動距離
請問會撞上嗎?
三寶思維看起來似乎是你
超速還那麼大聲
如果今天對方不超速,他違規,沒意見
因為他確實沒注意路口直接開過去
但是先想好,你依照不是道路規範的速限在行駛
這還能說嘴?
重點那還不是有左轉燈的路口
他固然有錯,但是超速不該死?這種道路限速多少,駕照哪裡考來的?

照三寶邏輯來看
意思是,以後要左轉在對向車道不管多遠我就是要停下來,在等她過,我才能過
不然都有風險被撞到,不論對方開多快

Z45978 wrote:
你要不要去 Google...(恕刪)

無照駕駛不會是肇因,
但是嚴重超速是肇因...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G-PLUS wrote:
無照駕駛不會是肇因,
但是嚴重超速是肇因

嚴重超速是肇因...

但是不尊重路權更是主要肇因...


重點在發生率與傷亡率的差異;如果轉彎車多尊重路權,自然不會發生事故,也就不會有傷亡的發生;當然如果沒有嚴重超速,就算發生碰撞,傷亡也不致如此慘重。所以沒有「因」那有「果」?

要問法院最終會如何判決?交通單位不斷宣導的「路權」觀念,如果一旦被法院給推翻,以後台灣的交通就更沒得救囉~ 

中原一點紅 wrote:
當然如果沒有嚴重超速,就算發生碰撞,傷亡也不致如此慘重。所以沒有「因」那有「果」?)


沒有超速 他能撞到嗎?

早就成功轉過去,若轉過去了,就是尊重路權了對吧。因為沒有與直行車碰撞。

路權路權路權
我就問你在道路上公然試車性能並超速駕駛,他的路權在哪?

要別人尊重路權

自已有尊重自已路權範圍內要先守法嗎?
有路權就閉眼睛開車?是你嗎?
中原一點紅 wrote:
重點在發生率與傷亡率的差異;如果轉彎車多尊重路權,自然不會發生事故,也就不會有傷亡的發生;當然如果沒有嚴重超速,就算發生碰撞,傷亡也不致如此慘重。所以沒有「因」那有「果」?


中原兄,你今天這句話敗筆。而且沒意義。
跟你之前提醒大家尊重路權的苦口婆心背道而馳。

這兩個都是因,只是剛好遇到了。別再繼續那3/7,0/10的肇責比率了(警方都要把這從宣導上拿掉了,你也不過就是你的經驗法則在撐著),兩個都公訴罪,等宣判吧。

別一直想要說服轉彎車而忽略超速車,等判決出來B車要是危險駕駛,你請不請雞排珍奶又如何?
不就一直在幫危險駕駛背書? 你是B車業代的親戚嗎?

另外T車駕駛的哥哥也在別的標題上發文,你要過去指責他全都是因為他弟的錯,B車只是倒楣遇到他兄弟?
你自己也常違規上法院,只是沒敗訴而已(舉發你的警員沒出庭),現在又一直宣導路權,說實在的完全沒有說服力。


中原一點紅 wrote:
嚴重超速是肇因.....(恕刪)

在市區嚴重超速就有尊重其他用路人嗎?


你自己也常違規上法院,只是沒敗訴而已(舉發你的警員沒出庭),現在又一直宣導路權,說實在的完全沒有說服力。

有這樣的事喔,
證明駕駛人不守交通規則就算有美加駕照也沒用啊...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呵呵!!

還再爭得沒完沒了啊!!

就很簡單.



不要因為超速. 將轉彎不當合理化.

也不要因為轉彎不當. 以路權將超速合理化.




雙方都是有問題的.

雙方也絕對都會有肇責的. 差在誰大誰小而已.

超速是沒話好講的. 過失責任絕對有.

至於轉彎車有沒有問題??

沒打方向燈. 沒停等看. 直接插入對向車道.

請提出有力證據. 證明轉彎車是對的. 沒有錯的.



這樣爭的沒完沒了.

肇責誰多誰少. 也是以法院的判決為準.

真要認真說. 雙方駕駛者都該被收走.

而不是收走無辜第三者.

這幾點絕對是T車駕駛的長期習慣!!
上面有人提出一個轉彎的迴轉半徑不同,會有車頭可以安全不超過,或是車頭會凸出對向的兩種結局
好的轉彎習慣,可以避免車頭侵佔到對向車道去

不過,這學習的代價太大了

chienchenghung wrote:
沒打方向燈. 沒停等看. 直接插入對向車道.
我以為速度限制的目的

是在意外發生時

能將傷害降到最低

頂多擦撞而已

路權 是給 守法的人

而不是把生命當玩笑的


"如果左轉的是 值勤的警車、救護車呢?絕對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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