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您就會發現跟違規者講什麼違規者幾乎都是裝智障聽不懂所以我沒有對違規者講什麼 偶們天龍國區域社群有居民真的路見不平在忠誠路的人行道上,有車輛直接橫停,擋住嬰兒車/輪椅的動線,人可以走車主剛下車要去蛋糕店,居民跟駕駛說這樣停會影響行人,駕駛甩一句一下就走了,就頭也不回的繼續進店裡買他的東西到頭來居民還是拍照檢舉感覺流程上不是多此一舉規勸駕駛人嗎? 呵呵還有那種擋住人行道,外傭跟路人一起抬輪椅下人行道的偶們這區域老人及小孩特別多
Johnny_depp wrote:駕駛甩一句一下就走了,就頭也不回的繼續進店裡買他的東西 我的經驗是我本來想要講....駕駛主動下車跟旁人說又不是警察,拍照沒用啦,可以違停啦,就走進去店裡吃火鍋車留在人行道上所以會認為檢舉者要跟違規者說什麼 才是正義絕對是沒有檢舉過的鍵盤手正義一斤多少元壓?哈哈哈
上次提醒一個站在機車待轉區要過馬路的路人就被以強硬的態度及三字經問候了,我不知道以後是否有狀況都需要當面提醒或指正,到時不小心上了新聞或救護車不知道要怎麼辦喔?我想很多時候是否適合當面提醒應該要由當時的狀況來判斷,而不是在那邊說檢舉就是偷偷來、背後放槍等等的
檢舉人自我認定被檢舉人違規,檢具影片與照片給交警研判與參考,並不代表被檢舉人一定有違規行為,有時候也會不成案.違規與否是由官方(交警)認定,並不是由提供影片的檢舉人說了算.如有違規,交警製單告發,認定與裁量權100%在交警手中.如果沒違規,船過水無痕,被檢舉人渾然不知,完全沒被影響.整個程序完全在政府制訂的框架下進行.roper1980 wrote:我自己停等紅燈時,降下車窗告誡對方幾次。很難麼? 小弟好奇地請問一下,你有什麼專業資格認定某位駕駛人違規,進而主動積極 "告誡對方"?先說說看,你認定違規,就一定是違規嗎? 是誰認證你的看法等同官方?基於你個人的看法,其他駕駛人就要聽你的 "告誡"?
roper1980 wrote:那降下車窗,告誡對方....犯了那一條法?毀謗?公然侮辱? 不犯法的事就可以做? 你的道德標準還真高.如果走到陌生人身旁說一些言不及義的廢話,惹人嫌,惹人厭,也不犯法,對嗎?如果看到正妹經過,露出猥褻表情,緊跟在她身後,讓她心裡害怕,這樣也不犯法,對嗎?不過,我不會這樣做,任何人都不該這樣,即使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