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45978 wrote:同理 :直行車在道...(恕刪) 別鬧了好不好,這跟超速車的直行車路權根本是兩回事,超速車可當場禁止駕駛,在公車道騎機車或是在轉彎車道直行並不會被處罰當場禁止駕駛,禁止駕駛哪來的路權....
Z45978 wrote:同理 :直行車在道路上危險駕駛, 所需承擔的事交通罰則與刑法的裁罰 ,可是卻沒有上失其道路使用的正當性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為侵犯直行車道路使用權。 你這篇文章內容我全部看完他只有在陳述車輛路權部份並沒有說到肇責問題我真的建議你不要引述它去推論:直行車有路權的情況下即使超速肇事超速的部份僅有交通罰則這樣會讓一堆人以為路上飆車出車禍是跟肇事沒關系法律信賴原則是建立於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下如果沒遵守交通規則,就如開車超速因反應力與判斷力不足,或許當時可避免車禍卻避免不了這樣有肇責是逃不了的
G-PLUS wrote:....鄭捷是該死,但不代表任何人可以私刑處理....就算BMW撞上的是死人一樣是有罪......(恕刪) 大錯特錯!如果是超速撞上,那就無罪,因為直行車有法律保障你的絕對路權。其實鄭捷是笨的,如果當初不是在捷運揮刀,而是花點錢租輛超跑上路打保齡球,要殺幾個都沒問題。
erc wrote:其實鄭捷是笨的,如果當初不是在捷運揮刀,而是花點錢租輛超跑上路打保齡球,要殺幾個都沒問題。(恕刪) 如果超速無損路權真的成立的話,這樣殺人真的罪責最輕,特別是台灣的街頭巷尾,無紅綠燈且需橫越馬路的人,多如過江之鯽,一天下來撞死千百個根本只是小意思。
erc wrote:大錯特錯!如果是超速撞上,那就無罪,因為直行車有法律保障你的絕對路權。其實鄭捷是笨的,如果當初不是在捷運揮刀,而是花點錢租輛超跑上路打保齡球,要殺幾個都沒問題。...(恕刪) 你好壞害我差點噴咖啡
erc wrote:大錯特錯!如果是超速撞上,那就無罪,因為直行車有法律保障你的絕對路權。其實鄭捷是笨的,如果當初不是在捷運揮刀,而是花點錢租輛超跑上路打保齡球,要殺幾個都沒問題。(恕刪) 現在不是都快沒問題了嗎?就算全倒,判很多年,但幾年內不是就可出來了.讀佛經跟信教可加快流程.
b700543 wrote:現在不是都快沒問題了嗎?就算全倒,判很多年,但幾年內不是就可出來了. 他是在反諷因為前面有人說直行超速的人有直行的路權法律還是要先保障有路權的人所以超速撞到人依法他擁有路權不用負肇責超速的部份只需負超速罰單所以如果照他們的理論台灣夜市人口多的地點以後只要不爽油門一踩要殺幾個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