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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701起,又是並排違停!


豬二爺 wrote:
請問手機要有日期跟時...(恕刪)


可以搜尋"Open Camera"試看看喔
多謝S大啦,可以囉
俺之前都檢舉闖紅燈,紅燈右轉,未戴安全帽為主
最近看到停在慢車道的就打給警察,但俺都不會等警察來就是了
不過違規幾乎變常態,所以為了交通順暢
俺們舉發,就算俺們違規也是可以檢舉啊,那些違規的車主也不用見笑登生氣,只是妳們不要為了一時方便,害了其他守法的人,違規短暫的幾秒,可能會帶來一生的不幸,比起醫藥費跟喪葬費,違規的紅單真的是替妳們消業障,而且你們違規是事實,竟然敢違規,就要有勇氣承擔罰款,不然要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做啥?
請問知道的大大們一些停車的差別,該用什麼檢舉項目?
1.紅線部份,駕駛未下車,副駕駛跟小朋友下車去安親班,超過3分鐘,未熄火
2.紅線部份,駕駛未下車,副駕駛跟小朋友下車去安親班,未超過3分鐘,未熄火
3.紅線部份,駕駛有下車,跟小朋友下車去安親班,超過3分鐘,有熄火
4.紅線部份,駕駛未下車,小朋友下車去安親班,未超過3分鐘,未熄火
以上若以未並排部分,但是地上標示紅線的話,該怎麼區分?


豬二爺 wrote:
請問知道的大大們一些停車的差別,該用什麼檢舉項目?
1.紅線部份,駕駛未下車,副駕駛跟小朋友下車去安親班,超過3分鐘,未熄火
2.紅線部份,駕駛未下車,副駕駛跟小朋友下車去安親班,未超過3分鐘,未熄火
3.紅線部份,駕駛有下車,跟小朋友下車去安親班,超過3分鐘,有熄火
4.紅線部份,駕駛未下車,小朋友下車去安親班,未超過3分鐘,未熄火
以上若以未並排部分,但是地上標示紅線的話,該怎麼區分?
..(恕刪)


基本上紅字的部分就是判定條件,只要有一項成立就是算56條!

billlions
多謝你囉,受益匪淺
日前檢舉一位大嬸臨時停車於路中央使用手機,結果傳來了令人振奮的消息。

分局實際舉發:
併排臨時停車 - 600 (小case)
駕駛人使用手機 - 3000 (這個讚,比違規停車還貴很多阿)




strive wrote:
日前檢舉一位大嬸臨...(恕刪)

請問一下你用的紀錄器型號是?
夜拍挺清楚的

RMFISH2 wrote:
請問一下你用的紀錄器...(恕刪)


我用便宜的SJ2000(不到兩張小朋友),現在應該還有更新的型號了。
今天下午五點多時,看一整排汽車違停,少說10來台,直接打110,5分鐘後一位警察來到現場,問一下A店家,A店家說馬上開走,作勢拿鑰匙,警察也就先往其它台,我過去跟警察說是我舉報的,他說ok,他知道了,也回報勤務中心,然後我又跟他說對面有一台車也停很久,他說好,馬上去處理,結果警察去對面後,原先A店家看警察走了,索性不移車了,我二話不說,又去對面跟那警察說,那個A店家根本不鳥你,連移都沒移,他看到又馬上去對面,就看到那A店家跟警察說一些有的沒的,我就繼續往其他地方騎,過了20分後,同一條路,更誇張,又再打一次110,20分後另一批警察來了,一些人看到馬上移車,有幾台沒移的,警察拍照開單,開好之後才出來移,警察很辛苦,很不想麻煩他們,但是違規併排的很誇張,看到警察走了又開回原處放,搖搖頭,打到110都很無奈,要拍照一些駕駛都連續違規排好,只能照到最後一台跟最前面那台,明明三線道,搞成1線半,有錢買車,停車費付不起?紅線跟機慢車道不是免費停車場啦,舉發常拖過2個半月,大家只想方便,沒想過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若舉發超過3個月,警察仍在處理中怎辦?
strive wrote:
我用便宜的SJ2000...(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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