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u700807 wrote:呼吸停止者急送院搶救 故意擋車道.比中指.故意剎車所以你認為? 我認為整件事分3部分1.沿路沒有打方向燈靠邊停下來的車輛都算是擋到救護車行駛這也是延誤送醫的主因2.smart車主比中指公然侮辱3.smart車主行駛中無故急煞(這也難講, 也許有隻狗通過)算公共危險但不足以影響傷者致死小弟認為真正致死原因在於沿路不讓路的車輛要讓路有很多方法...影片看來大多都屬於消極的心態沒有一個駕駛真正打方向燈靠邊停車新加坡有條法律"未禮讓行人...屬一級謀殺罪"希望台灣也加入類似條例"遇救護車未靠右邊停車...屬一級謀殺罪"在小弟眼裡...那些未讓車的駕駛...皆屬共犯大家一起開在內線...不禮讓救護車不過在台灣的法律規範下大概只會罰個罰鍰吧
車牌4569-ER 改天他撞車送急診時..通常不省人事的都先當無名氏..會先給個新的病歷號碼..ER就是急診..想必她將來被送進醫院時病歷號碼就會有4569...我在醫院工作了近10年...真的遇過這種事..先預祝他一路好走...做人還是厚道一點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