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舉報機制,就有人會利用這東西來做事情,社會沒有標準答案,所有事情都有其原因,舉報人因正義感?為社會除害?令社會更好?
何謂正義?影響到其他人吧,法律不允許吧,我就最討厭這種制度,為甚麼?為甚麼交警的工作要交給市民做?把權力交到普通人手上只有一個目的,增加收入,但對社會風气卻是嚴重危害到的。
一個普通市民看到的和政府看到的完全兩回事,而可能因為生活質素改善了,從而令自己覺得掌握了世上真理,以自己角度去看社會問題,單方面看問題就死定了,這是核心原因。
沒多少人明白我說啥,怎形容呢。。。例如,交警檢舉你,和路人檢舉你,有不同嗎?同樣違法,路人檢舉你,心中會不服,違法不違法路人沒資格說的,因為路人沒有這種權力。
人是如何面對不服?有的自認倒楣,有的會選擇報復,社會上就會出現愈來愈多的舉報。社會就會改變,社會會失同情心,也會失同理心,人會愈來愈自私,他人的事和自己無關,記得文革帶來甚麼後遺症嗎?本質不就是舉報嗎?還記得自己如何看中國的嗎?有人被車撞路人冷眼旁觀,看看這個社會,十年後就會變成這樣的了。
再者,憑啥慢慢開車就代表安全呢?相信大家都試過一邊開車一邊打電話,在高速公路上這種情況的頻率是否少很多?人是依賴感覺的一種生物,高速公路會令人感到危險,所以會相對專注的開車,也因此高速上的意外少很多,相反塞車時,因為速度慢得多,危機感少了,就會分心,所以塞車時的意外也是最多的。速度快就等同危險飛機不也危險嗎?
所以甚麼為社會除害等言論都出自無知的人口中,專家有說過開車快就是炸彈嗎?有些人走路慢慢的,有些人步速較快,步速快就是危險嗎?過一個灣就一定要減速就叫安全嗎?大部份意外都源於改變速度。有維持速度而出現意外嗎?那麼愈少的改變速度意外就愈少,這才是本質吧?
若真的有正義感,為何不去理解另一方呢?即違規一方,難道有人喜歡違規嗎?不會的,都是有其原因的,那麼有人去理解過他們嗎?有些人從事金融業,他們可以慢慢開車,有些人一家四口都靠他一個人,他們就不能慢慢開了。但總有些人就喜歡快線慢駛,但沒有人去指責他們,反正是慢駛,慢線慢駛有損失?
再換位思考,如果你是一個步速較快的人,前面有個老人家慢慢走,你會一直跟隨他身後?不會吧,同樣開車也不會的,那麼可以怎做?從慢線超車,意味著要變道,後面有三輛車歩速快,變道就有三輛變道,而且是變道再變道變回快線,那個頻率數一數。。。
單憑文字是理解不了感受的,你跟在老人家身後走五分鐘試試吧,絕對是這種感受。正義感應該要包含對方立場,不是嗎?所以舉報的人真的是大衆利益立場嗎?只不過用來發洩自己壓力的弱者而己,生活上不順景,只能用舉報來發洩,沒有所謂正義,因為正義要考慮另一方立場,很顯然舉報的人單方面去判斷,很顯然已經沒有正義成份。
所以社會只會愈來愈冷漠,甚至會幸災樂禍,文革後的中國社會,會完美複制過來,不相信不要緊,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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