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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早晨遇到的惡劣停車糾紛

Johnny_depp wrote:
您都沒看偶所問的嗎?

偶問的是 A 方案是否比 B 方案或現狀 來的更好? 偶請問您的問題是"比較級" "better than"

1. 畫停車格是否比非法車庫來的更好?
2. 停車格樓上住戶機會均等使用是否比一樓非法車庫沒得用來的更好?
類似

全部都是比較級...(恕刪)


我認為您很有趣.明明我的文章已經把我的想法表達的很清楚了.您卻無視內容只求要0與1的答案?

1.畫停車格是否比非法車庫來的更好? 我有沒有回答過你了? (本來就比非法車庫好)這段話你沒看到? 還是你看不懂辭意?

2.停車格樓上住戶機會均等使用是否比一樓非法車庫沒得用來的更好? 我有沒有回答過你了? (原本一樓專屬車位可以釋放出來給其他樓層住戶甚至是鄰近住戶都有機會使用) (附近住戶都有機會可以停的離家更近.但除了大多數機會還是必須停的遠些)(車位只要機會平等的使用當然是好事).這些文字全都出自我手.但你有看嗎?

baga615518 wrote:
我認為您很有趣.明明我的文章已經把我的想法表達的很清楚了.您卻無視內容只求要0與1的答案?

1.畫停車格是否比非法車庫來的更好? 我有沒有回答過你了? (本來就比非法車庫好)這段話你沒看到? 還是你看不懂辭意?

2.停車格樓上住戶機會均等使用是否比一樓非法車庫沒得用來的更好? 我有沒有回答過你了? (原本一樓專屬車位可以釋放出來給其他樓層住戶甚至是鄰近住戶都有機會使用) (附近住戶都有機會可以停的離家更近.但除了大多數機會還是必須停的遠些)(車位只要機會平等的使用當然是好事).這些文字全都出自我手.但你有看嗎?


歐 抱歉

有看,但很難精準的推測出準確的意思 就像法規一樣,有不同的國文解釋,您也知道有這種狀況

所以您都同意這些更好的方案,對吧?

那這樣應該也會同意將"公德心的標準",調整至這更好的方案,不是嗎? 有更好、更有利大家的做法,您應該更支持,對吧?
Johnny_depp wrote:
歐 抱歉

有看,但很難精準的推測出準確的意思 就像法規一樣,有不同的國文解釋,您也知道有這種狀況

所以您都同意這些更好的方案,對吧?

那這樣應該也會同意將"公德心的標準",調整至這更好的方案,不是嗎? 有更好、更有利大家的做法,您應該更支持,對吧?(恕刪)


我本來就不反對.但是你也很清楚台灣現行的做法裡.私設車庫然後占用部分路肩當作出入口是很少被取締的.因為很少被取締所以漸漸變成一種不成文卻又不合法的存在.而一般用路人習慣了這種存在後.為了避免爭執與糾紛(也許自家也是這樣停車).多半都是默認這種存在.並且也都會自動避開這些私設車庫的入口.給予私設車庫者一個方便.好狗不擋路的做法變成是一種另類的"道德".我不檔你也不希望你來擋我.但若真的發生爭執.那麼私設車庫的這條法律才會難得出來露臉一次.....

我再舉個跟道德無關.但是卻能了解法律並非唯一控制秩序的方法...

日本阪神大地震造成大阪神戶地區一片混亂.所有的公家機關機能全部停擺.整個城市一片混亂.

鮮少人知道的是在震災發生後.公務機關還沒恢復運行的階段.這個時刻出來整頓城市秩序.不至於演變成弱肉強食暴民亂竄的.是日本當地的黑社會組織.不只在最早階段維持了最低限度的社會秩序.也在重建過程中給予莫大的助力.
找附近堆高機,請人插到整台橫在路中間。
他應該就不會等30分後才要來移了,自然有人幫你把它處理掉

baga615518 wrote:
我本來就不反對.但是你也很清楚台灣現行的做法裡.私設車庫然後占用部分路肩當作出入口是很少被取締的.因為很少被取締所以漸漸變成一種不成文卻又不合法的存在.而一般用路人習慣了這種存在後.為了避免爭執與糾紛(也許自家也是這樣停車).多半都是默認這種存在.並且也都會自動避開這些私設車庫的入口.給予私設車庫者一個方便.好狗不擋路的做法變成是一種另類的"道德".我不檔你也不希望你來擋我.但若真的發生爭執.那麼私設車庫的這條法律才會難得出來露臉一次.....


您只說不反對

但沒有說是否支持更好的方案

所以您是支持維持現狀了? 不支持朝更好的方案了?
Johnny_depp wrote:
您只說不反對但沒有...(恕刪)

不好意思 下午被公司老大指派公出. 今日無法奉陪了~
哇哇哇!才隔一天已經從五百多樓長高到六百多樓了!
還沒人回我:車庫前為什麼不申請劃紅線
還在公德心繞??
好吧...我死心了,今改上國文和公民與道德
先說本樓最夯公德心吧,什麼是公德心,其一般的定義是:
公德心定義:個人尊重群體中他人的尊嚴或權利
"群體中他人"的明確用詞(法律會這樣用):不特定公眾
道德不同於公德心,其一般定義是:人類基於是非、善惡等價值的共同認知。
所以小明在公園吃吃完香蕉把皮隨地一丟,破壞公園的整潔,彷礙(不特定)他人走路,這叫小明沒有公德心。
如果是小明把香蕉皮往小華家丟,破壞人家裡的整潔,彷礙小華家走路,這叫私人糾紛。若小明這行為有違是非善惡共同認知,就可以說小明沒道德,但無關德心。

以本棟大樓討論的案例來說:
張三在李四的車庫前停車,彷礙了李四的愛車進出車庫,這叫私人糾紛。
1.如果進出車庫是李四的權利,張三也知道,那麼張三的行為有違有違是非善惡共同認知,也可以說張三沒道德(不是沒公德心)。
2.如果李四沒有進出車庫的權利,但為圖自己之利不淮他人(不特定公眾)在車庫前道路停車。
 如果這行為有違尊重群體中他人的尊嚴或權利,那麼就可以說李四沒有公德心。
注意到我用了很多如果,在國文裡,"如果"兩字的後面叫假設性敘述,不是下定論,所以看官先不要激動。
那麼,李四到底有沒有權利進出他的車庫呢?
顆顆,太敏感了,先用其他例子吧。
市立動物園大小朋友都愛去,在動物園裡的人是不是就有權利在裡面逛?
不一定,因為進去參觀要買門票,法律上有買門票的人才有權利,有人從工作後門或圍牆偷渡進去的人沒權利。(同意嗎?)
但既然進去了,不管買不買票因不互相彷礙,相安無事,一起參觀吧!
然後...發生糾紛了
A.
老王參觀動物正高興時,李四覺得老王的參觀位置不錯,就站到老王的前面看動物。老王當然不高興,兩人吵起來。最後管理員來了,跟李四說人家先到你不應去擋人家啦!參觀空間這麼大,請另找地方參觀。李四看了看,還有很多空間,角度也不錯,就不擋老王的視線了。
B.
動物園大事,來了皮皮跟球球兩隻熊猫,來看熊猫的,人擠人,參觀時只能大家緊靠著參觀。
老王也來湊熱閙看熊猫,好巧老李也來了,人擠人又擠到老王的前面去,老王被擋當然不高興跟他吵起來。最後還是管理員出面請老李離開不要擋老王參觀。但這次好不容易擠到一處可以看熊猫的地方,老李不讓步了。他出示了門票說我有買票也請老王出示門票。但老王拿不出來。老王很不干心,想說我世代住這附近都是從工作人員出入的後門進來,這附近的人也都這樣,為什麼我沒權利?
但積非不能成是,管理員只好請老王離開。

---因為類似的糾紛不斷發生,管理員煩不煩,老要人家出示門票也有點動不動把人家當賊。所以就訂了一個規則,請要參觀熊猫的人在入口處憑票領取參觀識別證。這樣有沒有買票一目了然,處理糾紛容易多了。果然糾紛也少了,自然也少了管理成本。

C.
這老王實在想看熊猫,也買了票去看熊猫。好死不死老李隨後又到,徧徧又擠到老王的前面去。又吵到管理員來。管理員一看老王沒識別證就請他離開,但老王馬上出示門票明示自己的權利並罵老李無理取閙。管理員看果然老王有買票,只好請老李另尋參觀地方。

D.
隔沒幾天,老王又買票來看熊猫了。很不幸又被另一位後到的趙六擋住視。還是吵到管理員來處理,趙六說老王沒識別證,老王就拿出門票來....管理員請老王有買票的話就去領取識別證,老王就是不肯,認為老子買票就有權利看,為什麼還要麻煩掛識別證。三天兩頭就發生同樣的事,搞得管理員忙不過來,動物員只好多請人手擔任管理員,但也因增加管理成本,最後調漲門票價格。

接下來就是連連看,試著把動物園的例子跟車庫問題連起來:
門票---車庫使用執照
買門票---取得開車進出車庫的權利
老王看熊猫處---老王的車庫
老王看熊猫---老王進出車庫
老王看熊猫視線---老王車庫前面道路
老李擋老王視線---老李在老王的車庫前面停車
多請人手擔任管理員---增加社會成本
調漲門票價格---加稅囉

老王為什麼不領取識別證?---屋主為什麼不申請劃紅線?

這樣大家看懂了嗎?公德心的帽子不是這樣戴。
如果是住一F的人認為不管他的車庫合不合法,別人都不應該在他車庫前停車;但不是住一F的人不這麼認為。
這只是雙方各為自己利益辯護,既無關公德心也扯不上道德(因為不是共同認知的是非善惡)。

下課!



ATTALIN wrote:
1. 以合為貴!2...(恕刪)


我都是直接打110請警察連絡車主移車,管他有沒有留電話,我就說我有物品要進出如果不小心他的車可能就遭殃

A辣愛怕跑 wrote:
在中部你去停冬瓜漂他家門口試試看,沒紅線?不是合法車庫?你最好去跟他吵這個啦

在南部我老家的大哥停到你家車庫,你去跟它吵公德心看看
可不可以停車是在比拳頭大嗎?
法律講不過,就講情理,情理講不過就比拳頭。
好像車庫屋主的拳頭都一定比人家大的樣子
傳說中惡劣的車主來回應了,
過了這麼多天子彈也飛得差不多了,該來個”平衡報導”以利事實釐清。

相較於樓主的版本,我也陳述一下我經歷的事件經過,不過為了避免文字太多,大多數人沒耐心看下去,先講結論:
【這真的是一件在平常不過的小事,引爆點完全在於”態度”。當初態度平和,則這件事一點問題都沒有,根本不需耗費這麼多的唇舌論戰。】

事件發生於8/20(六)早上九點左右,在找尋停車位時彎進巷子看到一個路邊無劃紅線、鐵捲門無任何字樣且不會擋到住家大門出入口的位置,相較於其他有劃紅線或寫明車庫的其他位置,我當然選擇認為不會擋到車子進出的地方臨停,並且留下聯絡電話以防萬一。

之後在9點25分時接到一通來電,
我:「喂~」
對方:「你的車 @$##$^*~」(聽不清楚對方說什麼)
我:「什麼?」
對方:「我說你的車可以移開嗎?」(聽起來口氣不耐煩)
我一聽馬上嗚住話筒問朋友何時可好? 朋友回說要15分鐘,想到從停車處走來也花了約10分鐘,所以就回了對方---
我:「好~我半小時內會到」
對方:「什麼? 半小時? 我急著出門你給我說半小時,你會不會太誇張啊?」(語氣很不爽)
我再度嗚住話筒跟朋友說,我車擋到人家出入要先去移車,待會再過來。
我:「 好啦,我現在就過去~」

差不多在9點37分左右,我到達現場遙控開鎖正要打開車門時,看著打開著的鐵捲門內站著一位男子雙手叉著腰惡狠狠地瞪著我們,我打開車門時忍不住就對著他說:「先生,你如果不讓人停就去申請車庫劃紅線,別人就不會來停了,不用這樣氣呼呼的,我們停這並沒有違法」
對方立馬暴氣:「別人的車庫本來就不該停了,什麼沒有違法」
我說:「 如果違法你可以叫警察來取締」
對方:「 好啊~叫警察啊~」
朋友立馬拿起手機於9點38分撥打110報案請求警方派員處理。

現場圖


之後,就雙方人馬各自加入爭辯。我們這邊一直強調沒有紅線臨停並沒有違法,而對方就一直強調別人的車庫前就是不該停車。對方家的老媽更是氣到指著人大罵---
沒有車位還開什麼車
停人家門口還這麼大聲
給你方便還當隨便
………等等連珠炮。
而就在對方老媽連珠炮攻勢時,我不想回嘴而用不屑表情回敬時,對方用手機拍下我那”經典畫面”表情。

等到警察於幾分鐘後抵達,雙方各自要警方主持公道,我們要求警察說明我們停這並未違法,對方則一直說我停在她家門口擋住車子還說合法請警察評評理。

警察了解情況後也很無奈的勸和雙方,見雙方無交集下,請我先移車讓對方出來在說,我則堅持先說明我停這並未違法後再移,對話:
對方老媽:給他方便他當隨便
警察:這個我沒辦法,畢竟你打電話他們就來了
對方:他們有來他們不打算移呀
朋友:不打算移我們來幹麻,你們態度這麼差有必要嗎
警察:這邊如果沒有劃紅線,然後你們住家變更沒有做停車功用,沒有的話就比較沒有辦法拖吊
朋友:是可以停的嗎
對方老媽:不是,我們要申請紅線,劃紅線我們自己的車咧
對方:叫他移走嘛,我現在趕時間呀
警察:他們要移走了呀,大哥你移一下車好不好

警察先生很好意的請我先移再說,我就不再堅持,上車往後倒車讓出空間下車繼續爭辯。



這時對方跟警察說"他停在紅線呀,開單呀 開單呀,(對著鄰居喊)叫OOO出來報警"。
對方老媽:照像照漂亮一點
接著對著鄰居大喊:快去報警檢舉這台車停在紅線

警察只好請我移到馬路另一邊無劃紅線處暫停。

接著警察與對方對話如下:
警察:這邊沒有劃紅線,那我問你家有沒有申請做車庫使用
對方:有呀
警察:有?有什麼單據之類的嗎
對方:沒有
警察:那如何證明
對方:什麼證明,看這個鐵門難道不像嗎?
警察:問題是有鐵門也不能這樣,要有文件證明之類
警察:因為這個東西我們要開車要拖吊都會有爭議
對方:我知道我沒有要聽你解釋,我只是要你來把他趕走而己

後來,在我們停在對面時朋友站在副駕駛座外馬路上與警察講話時,對方車子從屋子裡倒車出來巷子後,竟還刻意朝我朋友方向往後,倒車 停止 倒車 停止,無視倒車雷達越響越急促,直到警察用手拍打車子示警,才不甘願的完全停下車來。



接著往前開把車子停在路中間,人就下車了。

這時二台車頭是朝同個方向,前車停在路中間不願離開,直到朋友跟警察說車子擋在路中間我們出不去,對方才在警察要求下開到路邊停著。

照道理,整件事到這就是個句點了,不過就是停車糾紛鬥鬥嘴罷了沒啥大不了的。

但就在8/22(一)凌晨2點5分,MOBILE01網站的討論區裡出現一篇【周末早晨遇到的惡劣停車糾紛】的PO文,意外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早上上班開會中就收到朋友的訊息詢問我們周六有跟人停車糾紛喔? 都上蘋果日報即時新聞了。我聽到還笑笑說這也有新聞喔? 點開看也覺得這沒啥事,不過就是意外成為新聞事件的被報導對象,還有張車子的照片咧。

而在被告知原始PO處有寫我們的”惡行惡狀”及充滿不屑的”嘴臉”清楚照片後,我覺得這已經不是簡單的上網舒發心情的小事了。與律師討論這樣公然貼出照片加上失真的陳述已屬蓄意破壞名譽及濫用肖像權踩到法律的紅線,若要說沒惡意,車牌都懂得要遮掉部分,這麼清楚的人臉不會處理一下嗎? (我想大概是得意於拍到這麼經典的照片不PO可惜了)。

事發當場雙方都有拿起手機拍攝,很可惜以上的描述只能沒圖沒真相了(嗯,還有影片),因為我們清楚知道這條紅線,生氣可以但要有”分寸”,這是我們之間最大的差異。

我可以接受不同角度立場的各說各話,這是言論自由的年代,每個人都有發表言論的自由,但當你越了界線就必須有所交代。

基於以上的理由,我們法院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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