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傢伙本來就是超級嘴砲,喜歡講一些反話引人注意,基本上跟吸吸是同類只差在他沒吸吸這麼閒,大概不是在運銷合作社上班,沒辦法做公益真的要好好跟吸吸大師的主管關切一下,這麼有正義感的人專心讓他在家檢舉也不用在上下班時間當路障,一舉數得!
E39520 wrote: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其構成要件: .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加害」為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採列舉制)。「恐嚇」,將上述不法害惡之意旨,通知他人,使人產生恐怖之心理狀態。「他人」,恐嚇特定之一人或數人。「他人」,指恐嚇特定之一人或數人閣下準備收傳票 不要光說不練相信很多人等你po傳票出來話說,不知夜宿M的心得如何??
E39520 wrote:只要不違規,何來因...(恕刪) 對對對~你就最會說這種法條了!!可別現實生活卻是相反的唷!!人在做天在看黑!!看憲哥的節目說到一定要在中午做才行,為啥!?因為早晚會有報應的唷!!我可沒人身攻擊唷!!是節目上聽來的!!
E39520 wrote:今天當事人又不是我,我又不是cc大,我PO什麼?不過閣下大可以在這邊明確的恐嚇我啊兩週後讓您確實收到法院傳票...(恕刪) 笑死人,這樣就算恐嚇啊,那不是有一半以上的文章是恐嚇文,今天你這篇倒是恐嚇意味蠻濃厚的,對了,期待你的三聯單開箱文...,我看不出來2321有恐嚇字眼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