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還是一個有正義感的地方, 昨晚我剛聽到報導, 立刻上 Google 查一下 4569-ER, 結果一條相關資訊都沒有, 今天在 Facebook 上看到相關報導, 赫然發現這個車牌已經上了 Google 的關鍵字排行榜, 車主你還是早日出來道歉吧, 否則未來數年你的 Smart 一定會招受到相當的注目...
不知道前面有沒有人說了救護車有消防隊的及民間業者的(醫院、診所或安養中心等)消防隊的在車側會有一條線條民間業者為純白居多消防隊的救護車接受報案後出勤民間的為轉診(轉院)為主,還有送人回家...大家說的假救護車可能為民間救護車駕駛不良的駕駛行為所以引起的反感而稱之.
oeo_one wrote:故意擋住救護車還急煞...(刪) 他會不會禮拜一就立即跑去換車牌....以免遭眾人怨恨..看那隻從車窗伸出的中指..真想衝過去把它給折斷..不過~從另一角度看來..車主剛開始(還未比出中指前~)也是無辜的!因為~他!可能不知道..當停紅燈時~後面有救護車緊急時..可以跨越機車停車格與小闖紅燈斑馬線往旁邊閃~禮讓一下救護車吧~?..他守法..(這點可能要請新聞大大宣導一下..因為還蠻多無知的人不知!)可能第一次遇到..所以可以原諒他的無知..紅燈時未禮讓是:他守法不闖紅燈不壓線佔機車停車格比中指是:被救護車叭到無奈..無知下伸出透透氣的小手指..最後急煞是:被救護車閃遠燈閃到看不見..情急之下急煞..不過小弟我常常騎機車跑溪頭上下班..遇到救護車緊急在病患下山雙黃線逆向超車時..我會很識相的減速打方向燈往旁邊山溝靠~禮讓救護車通過....以上~個人淺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