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2

檢舉達人/魔人們、這種可以放過她們嗎?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這位哥或姐,你貼出...(恕刪)



哈哈 我覺得你已經沒招了
只剩下瘋狂跳針 呵呵

檢舉人負責提供違規者的違規證據
跟這件"檢舉案",直接關聯
是這件"檢舉案的當事人"

檢舉人負責提供違規者的違規證據
跟這件"檢舉案",直接關聯
是這件"檢舉案的當事人"

檢舉人負責提供違規者的違規證據
跟這件"檢舉案",直接關聯
是這件"檢舉案的當事人"



多讀幾遍看能不能讀懂
再讀不懂可以去問你的小學老師
cs057 wrote:
哈哈 我覺得你已經沒招了
只剩下瘋狂跳針 呵呵
檢舉人負責提供違規者的違規證據
跟這件"檢舉案",直接關聯
是這件"檢舉案的當事人"
檢舉人負責提供違規者的違規證據
跟這件"檢舉案",直接關聯
是這件"檢舉案的當事人"
檢舉人負責提供違規者的違規證據
跟這件"檢舉案",直接關聯
是這件"檢舉案的當事人"

這是一種先講先贏的概念嗎?哈哈
神經病總是滿嘴別人神經病
cs057 wrote:
多讀幾遍看能不能讀懂
再讀不懂可以去問你的小學老師

我有去問我老師說你是不是檢舉人,他說這問題還是由你本人回答比較好,你要在這邊公開正面回答前面網友的提問嗎?他好像是跟你同一邊的戰友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請問以上你提的哪項...(恕刪)


沒啥好台階下啊,就交通檢舉不舉發不能上訴,上訴就是盧小小,其他檢舉查無不法就能無限上訴啊?看來沒台階是你喔!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啊~

所以我不會用肯定的口氣說他是不是囉~

您用肯定句說所以我想說您一定有證據才會知道的吧~

所以問您證據囉?

法律觀念薄弱?法律是處處講證據的囉~

您有多不薄弱? XD

我有回很多人不是只回您啊~別往自己臉上貼金喔~去爬爬文~乖

只是您的邏輯特別有趣所以多回了一點罷了~XD

您到最後還是不敢回答我之前問過的問題...

"檢舉"這個動作有沒有錯? :P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好奇問一下您怎麼知...(恕刪)

alaokj wrote:
原報導出處話不多說...(恕刪)



這種揹嬰兒的
我是不會檢舉
只看照片的話 也看不出是嬰兒

順道一提
很多人被檢舉後
會胡亂檢舉 來汙名化一般正常的檢舉人
然後發出一種言論"檢舉氾濫很可惡"
為什麼要放過,今天檢舉這位媽媽被罰只是剛好而已,她沒辦法給自己的小孩一個安全的環境,所以開一張罰單給妳一個警惕!

這種出車禍的話,小孩一定是受傷最嚴重的,不要等真的發生意外時,再來後悔這都來不及了。

有一堆研究都跟你說了騎機車載孩童是很危險的...
台灣兒童傷亡主因來自交通事故,乘坐機車風險最高!

台北醫學大學研究

致死率居首 醫:不建議騎機車載兒童

然後這些案例都發生過
7歲童站機車踏板 撞車內出血死亡

玩命還得吃牢飯!機車自殺式載法 孩站踏墊車禍母遭判刑

三貼出車禍站踏板兒命危

媽媽背在後 沒戴安全帽小嬰兒被開人生第一張罰單

九月嬰兒放機車踏板 阿嬤騎到一半飛出去

M01上的案例

不勝枚舉...

HTCOneA9 wrote:
為什麼要放過,今天...(恕刪)


那應該立法,汽車也應該配戴賽車型安全帽囉?

不然傷亡大幅增加比比皆是。


把標準拉高可以接受,但不要只對著某個角度。
兩天沒來又多了一些搞笑的。

也懶得請魔人們解釋什麼了。

既然是為了安全,那就一視同仁啊。針對某些族群真的很簡單。

我是很納悶,哪天來個黃線違停的檢舉,會是什麼光景?大概又會為了那個"暫停秒數"在那邊安全來OX去的。

看多了啦,歧視就歧視說這麼多。

--

有人關心蘇花改嗎?這條就很歧視啊XD 是怎樣?開貨車不是人嗎?說好的安全呢?

只純粹看法律的話,你們會矛盾到不知道鑽去哪哭,別逗了XD

大砲哥 wrote:
既然是為了安全,那就一視同仁啊。針對某些族群真的很簡單。


呵呵 誰給您一視同仁啊

偶們社區就是針對
公車停等區違停
人行道違停
人行枕木紋通行處違停
紅線轉彎處違停
標線行人行道違停

這些違停檢舉 誰管您其他違規啊
您開心當然可以去管啊

大砲哥 wrote:
兩天沒來又多了一些...(恕刪)


哇!被你說中了,我大小通吃
越線,闖紅燈,紅燈左右轉,方向燈,安全帽,未依標誌標線行駛,騎車開車抽菸,右側機慢車道超車,逆向行駛,佔用停等區...等等

當然如果你有辦法讓開車戴安全帽立法通過,小弟一樣遵守照辦啊!加油!
  • 19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