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567 wrote:我看見了兩台內線龜...(恕刪) 我也是這樣認同,都沒感覺到大卡車與大貨車都超過自己了嗎??我也常常遇到在內側散步車..但如果都開到109了,那這樣確實還是可以在內側啦!如果連100都未達到,請趕快讓開.
第一次聽到有人質疑GPS顯示的速度根據台灣執法的不成文默契,超速10KM以內不開罰以免因車輛錶速誤差產生爭議.我在二高速限110KM的情況下,都是定速123KM,導航GPS顯示118KM(我的車時速表也是快樂錶^^)不管經過幾個固定照相都不曾被照相.以我開車的習慣,除了超車的需求,我不會在內線逗留太久,唯一的理由是"很危險"1.遇到狀況只剩右側有閃避空間,少了50%避免事故的機會.2.假設倒楣遇到對向事故車衝過安全島,此時內線車必無可倖免事故的發生.真的為了安全考量,不要長時間在內線道行駛.
frogghoul wrote:要不然呢?不依照錶速要不依照什麼?來看看國外怎麼開車國外也是依照錶速來開,就臺灣聰明照GPS的速度來開! 馬上被打臉... strayvet wrote:所以你也不能怪對方閃大燈逼你讓道,搞不好那時人家表速只有90! GPS真的比表速準啦,我只看到一台台的車 被逼的從中線超車樓主不常開車吧
天祝 wrote:因為會超過100的...(恕刪) 我老婆開跟開版的一樣的車(根據頭像)還是1.6的我給她的教育是:高速公路速限加15,開不到,妳就不要去上班了,除非必要,不走内線(她上班的路線全程三線道)至於原po開車的速度跟守法之程度,我不想評斷,只能說,我會不計一切代價,脱離旁邊、前後是大卡、大客的路况,我還想回家看小孩老婆,在大車旁邊,真的很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