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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線定速在限速+10km最不會被開單

baga615518 wrote:
我也很好奇閣下為何一(恕刪)


你說," 我也很好奇閣下為何一直糾結於龜車.卻無視當內線淨空時.通常可能會變成競速車道的現實?"

坦白說,我覺得這真的是個無知的問題,為什麼你會問這種不是問題的問題,但我還是可以大方地回答你:

首先,跟你不一樣,我不是 "不爽" 龜車,相反我是很務實的認為;因為龜車佔用超車道造成行車不順,經常性的堵車,超車(速限內)還得要車道變來變去,造成我的生命危害,而縱然偶而有人在暢通的超車道上超速行車,只要閃開離遠一點,我不知道對我有甚麼多大的影響,而且事實上,根據官方的資料超速從來不是重要的肇事原因,反而變換車道才是,孰輕孰重有那麼難選擇嗎?

雖然無法理解你們的選擇;寧願大家龜在一起塞在車陣中,而且逼得許多人要不斷變換車道以換取略為順暢的速度;卻不願意讓超車道暢通無阻,讓大家行車順暢,並且減少超車換道的風險,就只因為不爽風險相對很低的所謂超速車

不懂難道允許龜車可以佔用超車道,所以超速就不存在? 所以就可以防堵別人競技飆車?! 這是個甚麼愚蠢的邏輯?! 難道你從沒看過車輛鑽來鑽去的競技狀況嗎? 事實是,對真正想飆車的人,他們根本不需要超車道! 他們或許更樂在其中呢!

雖然覺得白費力氣,不過也因為你真實的情緒浮現,終於能有個結論,只能說這就是個情緒化 (不爽....) 的選擇,絕對不是個理性的選擇! 我竟然還認真跟你來回說理了那麼多次!

還好,終於可以結案了!
Benn1963 wrote:
你說," 我也很好奇閣下為何一直糾結於龜車.卻無視當內線淨空時.通常可能會變成競速車道的現實?"

坦白說,我覺得這真的是個無知的問題,為什麼你會問這種不是問題的問題,但我還是可以大方地回答你:

首先,跟你不一樣,我不是 "不爽" 龜車,相反我是很務實的認為;因為龜車佔用超車道造成行車不順,經常性的堵車,超車(速限內)還得要車道變來變去,造成我的生命危害,而偶而有人在暢通的超車道上超速行車,只要閃開離遠一點,我不知道對我有甚麼多大的影響,而且事實上,根據官方的資料超速從來不是重要的肇事原因,反而變換車道才是,孰輕孰重有那麼難選擇嗎?

雖然無法理解你們的選擇;寧願大家龜在一起塞在車陣中,而且逼得許多人要不斷變換車道以換取略為順暢的速度;卻不願意讓超車道暢通無阻,讓大家行車順暢,並且減少超車換道的風險,就只因為不爽風險相對很低的所謂超速車。

不過也終於能有個結論,只能說這就是個情緒化 (不爽....) 的選擇,絕對不是個理性的選擇!


非常高興能與您討論.

首先我不是認同龜車.我是認同"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其次前面我就說過了.雖我不反對但我沒有佔用內線的習慣.謝謝

三者.如果龜車都到中線來行駛.閣下要超車就不用變換車道嗎? 在決定要超車前你應該在中線吧? 除非你也一直佔用在內線就不用閃.但是龜車到哪裡都會造成阻礙.在內線就是阻礙超車道與高速道.在中線就是造成後方大量中線車輛頻繁的變換車道超車.然後超過後又是同樣大量的頻繁切回中線.這兩者都是會造成行車的不順暢.大概跟龜車在內線時你中線超車的結果差不多(因為內線會頻繁切道中線來超車.).所以不管是把它放在中線還是內線.很遺憾我也不認為你能得到較好的行車品質.

說到最後不是要從速限設計(提高最低速限)下手就是要從規定下手(像雪隧一樣規定在速限內盡可能高速行駛)下手.光想靠駕駛素質來解決是很困難的.

PS.至於超速車我不認為那是"風險相對低的"問題.而是當大家都遵守規定時為什麼這些人可以無視規定? 龜速車的問題要解決那麼超速車的問題就不是國道上的問題嗎? 內線讓道如果是眾多駕駛的"美意".那麼濫用美意的人就是我最痛恨的.如果美意會被這樣濫用.我會寧願它不存在.因為釋出美意的人沒必要為此犧牲自己的權利.
baga615518 wrote:
非常高興能與您討論.(恕刪)


既然你開始有禮起來,我也就禮尚往來,謝謝你不嫌棄我的不平之鳴。

但是我還是得釐清一些觀念:

1. 你說,"如果龜車都到中線來行駛.閣下要超車就不用變換車道嗎? " 當然要,不是只有你會守法,我當然得換到超車道來超車,雖然或許還是得頻繁的 "中線換超車道,超車道再換回中線" (因為台灣的龜車實在太多),但是我不像你那麼悲觀,因為我相信,有一條專用的超車道,絕對強過現在想超個車必須在內、中、外三個車道來回穿梭的狀況,絕對單純、順暢、安全的多。

2. 至於你說超速不是風險相對低的問題,這點我同意,因為它不是 "相對低" ,而是 "相對低很多" ! 雖然我不像你那麼痛恨超速車,但我尊重你對超速車的不快,只是不爽歸不爽,面對行車安全與順暢的問題,我認為還是得理性、務實的選擇,不需要太多情緒在其中。

3. 你說," 龜速車的問題要解決那麼超速車的問題就不是國道上的問題嗎?" 超速當然是個問題,但是怎麼說沒有在解決超速的問題? 君不見台灣高速公路上,三步一支測速照相、五步一輛紅斑馬嗎? 台灣恐怕是世界上測速照相密度最高、抓超速抓得最兇的國家之一,但是真的有助於高速公路的行車順暢與安全嗎? 數字會說話。因為只要理性一點,就會瞭解, "超速" 根本就不是一個需要如此大費周章投注人力、物力取締的正確問題! 我跑過很多國家,全世界很少像台灣這樣取締超速的,就更別提德國大部分路段根本不抓超速。還有啊,平心而論,你覺得國道警察究竟是抓超速比較來勁;還是抓龜車比較認真? 答案太明顯了吧。 怎麼你就單單對超速如此義憤填膺、恨之入骨,對龜車就輕描淡寫帶過,這樣的評論似乎不怎麼公平呢。

4. 另外,你有一點說法我非常不能認同,你說 "內線讓道" 如果是眾多駕駛的"美意".那麼濫用美意的人就是我最痛恨的",

謬哉! 內線既然在法條明定為"超車道",那麼超車後退出超車道就是一種 "應該遵守的義務",而不是甚麼施捨出來的 "美意",現在這種不倫不類的以所謂 "最高速限" 就可以占用內車道其實是例外的狀況,而且證實根本是個荒唐又糟糕的解釋 (因為大多數人不會開到110,卻又不會被罰,連警方都承認很難執法),要不然你也不會說你自己(不會佔用),國道警也就不會勸導說,"超車後應盡量不要佔用" ,如果它真的是一種對的行為;因此所謂的 "美意"說,是一個我完全無法苟同的看法!

PS,但是我有一點看法跟你類似,那就是高速公路的最高與最低速限真的應該提高! 其實我早就在別的樓貼過類似看法的文章。
Benn1963 wrote:
說到推修法,我沒那麼...(恕刪)

為何提龜車?
一路下來,討論的都是以最高速限行駛的小型車,
龜車這種人神共憤的就不用提了。
還有說佔內線後面會一輛擋一輛造成減速什麼的,
我們講的是基於法規,也就是不會造成堵車的條件下。
若形成您說的情況,已不符我們的立場,自當駛離。
條件都你自己加,範圍都自己劃,難怪說不過你.....
於法:合法(條件下)
觀感:會被擋到的人不爽—>誰?
前樓也提了,理論上就算是超車也是不允許短暫超速的。
看了您的發表,或許您是認同超速的,
因為您不認為超速是造成問題的主因。
但這也不在我們討論的範圍,我們一開始就在談法規,而不是法規該怎麼訂。
而這個法規是否會造成交通不順暢,
我不是專家,這是專家訂的,若您比專家厲害,在此發牢騷也無用。
您又說這是開後門、質疑這是不是美意...
同樣,除非您真的是專家,否則為什麼你是對的?
當然,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對的,所以我只好聽從法規。
另,以100的路來說,開不到110就不算最高速限?
您駕照怎麼來的?
樓主原文提的,要加10km,就是為了儘可能保證到最高速限100,
不是為了保證110的。
其實這個問題就是台灣高速高路車多,車太多任何政策都無效,所以車多時要求分流,要求在交流道做流量管制,不然每台車都沒安全距離,不管是內線、中線、外線你要怎麼變換車道,你要怎麼超車, 每做一次就是違規 , 所以在車多的高速公路討論這個真的用處不大,像在中南部路段車少,佔不占道或超不超速, 一點感覺都沒有
所以最根本管理國外都有在做,就是限制上路車輛,單號雙號管制,或是需求車輛管制,不然研究一堆發現還是塞了一路
Benn1963 wrote:
4. 你有一點說法我非常不能認同,你說 "內線讓道如果是眾多駕駛的"美意".那麼濫用美意的人就是我最痛恨的",

謬哉! 內線既然在法條明定為"超車道",那麼超車後退出超車道就是一種 "應該遵守的義務",而不是甚麼施捨出來的 "美意",現在這種不倫不類的以所謂 "最高速限" 就可以占用內車道其實是例外的狀況,而且證實根本是個荒唐又糟糕的解釋 (因為大多數人不會開到110,卻又不會被罰,連警方都承認很難執法),要不然你也不會說你自己(不會佔用),國道警也就不會勸導說,"超車後應盡量不要佔用" ,如果它真的是一種對的行為;因此所謂的 "美意"說,是一個我完全無法苟同的看法!



這一點其實我並不認同.

閣下的誤解.在於似乎已經把超車道讓道視為法規限制的事項.法規規定的事項"理所當然"應被遵循.那確實不叫"美意"而是"規定".

但現況是超車道讓道在目前並不是硬性規定.所以就算閣下如何義憤填膺.內線最高速行車的狀況依舊被允許.依照快樂表110行駛的.您口中所指的龜車一依舊在內線擁有行車權.若有內線讓道相關行為.就是駕駛們自發的作為.這樣自發的行為若不能稱為"美意"的話? 自覺? 默契? 您想用甚麼代稱都可以.但那確實還不是"規定".

PS.我會以禮相待.是因為幾篇文就能看出閣下是會拿"理"來討論爭辯的."理"有很多層面每個人看到的面向不同當然可以討論.就算某些文字裡有刺也只是小事無傷大雅.比起某些只會嘴砲被激怒後就顧左右而言他的人真是好上太多了.
baga615518 wrote:


你不也是選擇性的...(恕刪)


我沒選擇性在看啊!
我一直都說你們合法但自私。

高公局說的很清楚,
1.法規的確說在不堵塞行車的情況下可以用最高限速行駛

接著說
2.因為避免快樂錶引起爭議,為維持超車道功能,車流順暢,請盡量避免佔用超車道。


這不就是我們一直說的:
你憑什麼認為自己真的是最高限速,
連高公局都這麼說了。

我就不懂你們一直在拗什麼別人超速自己最高速?

只要警察拿著測速搶才有資格說別人超速,
你憑什麼說別人超速?
要知道國際公式在110公里的時速,
誤差是允許到15km的。

你們也不敢去信高公局,
因為知道自己會被打臉?
因為高公局後面一定都會補上「盡量不要佔用超車道」

台灣真可悲,
因應尖峰時段衍生出來的政策,
被某些人全段使用!
還要拜託似的跟公民說不要佔用超車道。
看海成花 wrote:
我沒選擇性在看啊!
我一直都說你們合法但自私。

高公局說的很清楚,
1.法規的確說在不堵塞行車的情況下可以用最高限速行駛

接著說
2.因為避免快樂錶引起爭議,為維持超車道功能,車流順暢,請盡量避免佔用超車道。


這不就是我們一直說的:
你憑什麼認為自己真的是最高限速,
連高公局都這麼說了。

我就不懂你們一直在拗什麼別人超速自己最高速?

只要警察拿著測速搶才有資格說別人超速,
你憑什麼說別人超速?
要知道國際公式在110公里的時速,
誤差是允許到15km的。

你們也不敢去信高公局,
因為知道自己會被打臉?
因為高公局後面一定都會補上「盡量不要佔用超車道」

台灣真可悲,
因應尖峰時段衍生出來的政策,
被某些人全段使用!
還要拜託似的跟公民說不要佔用超車道。



法規賦予的權利.用路人去使用就是合法.在合法使用的狀況下.你能抱怨不合理但是你卻沒權利剝奪.

例如今天你在一條繁忙的街道上.一間商家攤販的門口有個停車格.你會因為怕打擾商家做生意而避開這個停車格.還是說因為那是政府賦予的權利所以把車停進去? 大家都知道盡可能不要阻擋商家做生意的動線.但政府偏偏就在這裡畫了一個受法規保障的車格.

不停這格是你體恤商家進出的辛苦.停進這車格裡去是法規賦予的權利.
內線讓道是駕駛體恤趕路者的心情.在內線以最高速行駛是法規賦予的權利.

你可以用前者的立場去指責後者不盡人情.但卻也不能說後者是違法的.人家不也是循著法律規定在做嗎?.這樣簡單的道理為什麼還有人不知道呢?
爆料公社中國道高速公路局的說法


打臉一堆超速派理論!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看海成花 wrote:
沒有佔用,何來讓不讓...(恕刪)

你還是不明白,這是經驗談,你真的能夠超完車立刻回去也只有道路上順暢沒什麼車的時候好嗎?
那個時候他們的言論就是老子開快老子在超車道比我慢就要讓開,管我違規不違規,這是對的嗎?
可以這樣逼迫他人的是嗎?當沒有法律了還是就是想用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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