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shin wrote:雖然這議題是月經文了...(恕刪) 要再加10公里內..也就是破速限又不會被罰的狀況下才行(無雍塞情況下)而且要知道自己時速表誤差..以免受罰⋯⋯前幾年有人飆車撞翻他車,竟也有人上來嘴這個,甚至連省道都扯進來..前幾樓電梯靠邊站事件也是,明明就廠商設計或施工不良造成電梯吃人事件⋯⋯有意思的是當年感覺都是事故後在帶風向..剛有人說超速被抓是警察說了算...嗯嗯..所以殺人放火也是嗎?不要故意違法很難?01的某些人的神邏輯真是一絕⋯⋯某些人所謂的奇文共賞對我來卻也是奇文共賞..這社會是遵循法條活動的不是私人認知,法條不明也不是只有限縮解釋(有各種解釋.包括不能解釋).這大概也是台灣詐騙犯這麼爽的原因之一吧..就討論的這條...說實話法條解釋的夠多夠明白了.
Object 252U Defender wrote:我開高速都不看表速的,都是看Garmin的時速,Garmin顯示的時速還滿精準的,照理說不會有快樂表的問題。而且我都是依照該路段最高限速行駛,限速100我就開100、限速110我就開110,但是為什麼我開內線道還是被後面的車閃超車燈?速限不是已經緊繃了嗎?不是我想龜車,如果可以開到200我也想開到200啊。這樣到底是誰有問題啊?) 重點在於限速100,可彈性開至110限速110可開至120所以...
我認同樓主,主要不在內車道是不是超車道的問題,既然宣導這麼久還懷疑什麼!重點在於外線到每個都開80-90有夠慢的阿,定速在內線110不就表示我已固定超車外線的車了嗎?政府又沒說超車道就可以超過速限!國道速限110開110沒什麼好爭的,阿不然是想開多少!當然!緊急時讓出車道是常識!
黃病患 wrote:因為在台灣違法的人總...(恕刪) 沒錯,這才是正確的理解超車道是在合乎速限下的使用,不是只為超車而忽略法規如果交通法規已經說明了(如前面大家轉貼),就不應該用自以為的超速行為來解釋超車道(救護警用特殊情況例外)至於誰以為的超速與否,都不是我們可以認定的(前車GPS也好,後車+10速限也好),必須由執法單位來確認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