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 "不懂為什麼一定要停在別人屁股後面"
有人被強姦 還罵他"不懂為什麼一定要穿那麼露"
所以強姦穿得露的人是合法的喔?
大家都知道可以不要停在那些垃圾後面阿
如果是鄉下 那我還覺得改翹管沒差 反正都沒什麼人
但是都會區就不一樣 就算停旁邊一點或後面一點
還是會有人鑽到前面去
結果是一樣的
做錯事哪有這麼理所當然叫別人包容
道路使用權利是大家的 影響他人就是不對
不然我把我家附近都用路霸佔起來
有人來停我就刮爆他的車
停遠一點就好了阿 "不懂為什麼他們一定要停在我家旁邊" ........
大家別動怒唷~~畢竟這裡只是個討論區嘛!! 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建議滴!!
我來說句公道話吧!! 其實這件事情(取締顏射管)
傳說是有位交通部的官員 因某日超大CC數的高級進口轎車壞了 所以當天他騎車....後來他就力致於...
(以上是天馬行空啦~~)
進入正題嚕!!
剛爬文有人說 應要取締製造者 而非使用者
(關於這點... ... 有違政府現行經濟策略 " 拼經濟"嘛!! 就連開罰單都算是拼國庫的經濟唷!)
可是個人倒是認為 不能對製造者開罰 那至少經銷商 販賣有違法之虞的商品總該有點行動嚇阻才是!!
為什麼會從消費者身上來收取國庫不足的金額
難道國家那些經濟學者腦袋都是豆花嗎?
沒有消費者存在 那些經銷商 早就餓死了 沒有經銷商 製造商是要下貨給誰呀?
上述得知
消費者>經銷商>製造商
上述又引申出
若沒有製造商 乖乖滴繳稅 那國家所有建設錢要從哪來?? 難道是罰單??
最後我想說
其實不單單是這單一突發事件 政府的處理狀況是如此很多事情都是這個樣子的!!
可是大家也不要灰心!!
還記得交通執法月的時候 直行車佔用右轉車道要罰嗎?? 但只有當月在罰而已啦!!
所以哩~~~我猜 四月就不會抓 顏 射 管 了!!
我只能寫到這裡!! 再寫下去 我想我會把身份證剪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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