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一點來說;我們開車上高速公路,時速110在內側車道,如果分隔島上沒有人忽然跑出來的話,照理說我們可以很安全的開到目的地,基於信賴原則,我們相信是沒有人會跑出來的。那麼如果我開到150公里以上,分隔島上沒有人忽然跑出來的話,我還是可以安全的開到目的地;那我開到200咧?照理也可以很安全的開到目的地;但如果我開250,結果撞上從分隔島忽然跑出來的人,到底是誰該負比較大的責任咧?如果人不跑出來,我超速了,但我還是可以到目的地;但是會撞到他跟我超不超速沒有關係,是因為他自己跑到不該出現的地方,就算沒有超速一樣會撞上去,出了車禍是果,那麼因是超速還是那個人咧?
不知是否是因為在彎道附近...在彎道就有可能造成..機車駕駛的盲點.橫跨馬路還是再左顧右昐一下...外加跑步通過....我在事發點的橋邊也住了兩年...也常常車停橋上...橫跨馬路...如不橫跨..那可是要繞個五百公尺吧...問一下...交通法規有沒有這一條..離班馬線200公尺內..要走班馬線...否則會開單200公尺外就不會...PS:印象中...是200公尺還是多少公尺...不清楚..記得...好像在電視上看過...有錯就糾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