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記者:韓上棆 攝影:鄭勝為 台北 報導
到底車速要保持多少,才不會被當作龜速車開單告發,國道警察局表示,如果最高限速是100公里,行駛內車道的駕駛人,車速就得保持在110公里以下100公里以上,如果因為慢速佔用內車道,導致嚴重大塞車,最高可罰上1萬2千元。
TVBS記者韓上棆:「高速公路上,如果民眾依照路旁的最低速度,行駛在內側車道,您可能就會受罰,因為小客車在內車道行駛,要以最高速來開,舉例來說,在國道一號的部分,如果最高速是100公里,低於95公里就算龜速,在國道三號的部分,如果最高速是110公里,低於105公里的話,您可能就會被優先開單告發。」
在國道上到底速度要保持多少,才不會被當龜速車開單告發,TVBS也為您追蹤了解。
根據高快速道路管制條例,在道路暢通情況下,以100公里最高限速為例,如果在內車道行駛,速度就要保持110公里以下100公里以上,低於100公里就得把車往中線移動,一但速度低於80公里以下,車輛就必須行駛在最外側車道。警政署國道警察局組長林東陽:「正常車流狀況下,你造成後方塞車,我們會依規定舉發,可能會遭受到6千到1萬2的罰金。」
國道公路警察局表示,其實95年9月,開始推動要取締龜速車前,就有在各個高速公路路段,以布幔的方式,宣導民眾在內側車道行駛,一定要保持最高速,車來車往的國道上,民眾不想荷包大失血,可得好好注意當下行駛路段的最高速,和自己的行車速度。
----------------------------------------------------------------------------------------------------
早就該罰了~記得幾年前國公局就有在高速公路經過的天橋邊綁紅布條宣導了~
只是~會看的有幾個~內側分隔島也都有插黃牌警告標語~會看的又有幾個~
卡在內線走馬看花逛大街看風景的還是一大堆~
上匝道連加速跑道都還沒跑完就往最內側切的也是一大堆~
在內線減速再打方向燈往外線切下匝道的也是一大堆~
高速公路和快速道路上每天都可以見到這些情形~每天無時無刻都在上演~
居然還有人在高速公路上開82KM被開紅單後還找媒體來說政府搶錢~
真的是不要臉到極點~台灣的駕照真的是太好"買"了~
考照只著重於一成不變的公式~對於駕駛的道德及觀念要求幾乎是沒有~
還有豬腦袋的駕訓教練亂教一通~
★三菱家族~中部團隊★
EVO-015
Evofamily.com
不知能不能請監察院出來打打蚊子彈劾那些偷懶的高速公路警察呢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