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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執法交通罰單 把人民當提款機

已開的罰單只是「實際」違規的 1/100 不到
super1222 wrote:
偶爾不小心壓到線、搶了個黃燈,收到一張千把塊的紅單...(恕刪)


沒看過搶黃燈的罰單,可不可以貼上來讓大家聞香一下?
melkavam wrote:
地方政府小金庫準備要被封殺交通安全絕對不是靠罰單建立起來的


那個,上次有個「以核養綠」公投⋯
有沒有成案?有,
有沒有公投?有,
有沒有執行? 。

有前例的執政黨,
就看大家如何囉⋯

啊沒有也沒如何啊。
here_altis

不懂不要出來被笑話,自己去問AI幫你查,每一次公投通過的案子,政府其實都有執行。不要被無良政客簡化的主旨給騙了(沒有名叫「以核養綠」的公投),請看清楚公投「主文」後,再去看後來如何處理。

2026-08-14 22:52
cruiser58478

2018公投第9案(反核食): 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等核災區/縣市農產品及食品進口。食藥署已於2025年11月21日正式公告全面解除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及千葉等「福島5縣」進口食品的特殊管制

2026-08-14 23:06
標題不夠精確。
是把「違規」的人民當提款機。
奔雨騎行 wrote:
那個,上次有個「以核養綠」公投⋯
有沒有成案?有,
有沒有公投?有,
有沒有執行? 。

有前例的執政黨,
就看大家如何囉⋯

啊沒有也沒如何啊。




「以核養綠」公投主文:
「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這項公投投票同意了,立法院也三讀通過修正這條法律。

電業法修正第95條條文
電業法修正第95條條文於108年5月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次修正係按公民投票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公民投票案經通過者,有關法律、自治條例之複決案,原法律或自治條例於公告之日算至第三日起,失其效力。依中央選舉委員會107年11月30日公告同年月24日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6案之投票結果,通過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有關核能發電設備應於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規定,並於同年12月2日失其效力。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33324&pid=183412

依法核一、核二按照規定除役,核三按照預計計畫除役,核四啟用公投也沒有通過,要怪去怪推黃土條,廢止電業法95條的公投,想要腦補成可以用核能養綠電,可以叫藍白立委直接立法硬上看看,第一個跳出來鬧的就是藍的市長。
不違法對台灣鯛真的好難?
那個科技執法多的確令人法指,
但是台灣人在遵守交通法規的素質上,
也確實不怎麼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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