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路人 wrote:本來就是要你自己舉證,在那邊不滿什麼? 不是吧?政府法令規章出台不該有配套?耍人民自發性違規移動造成罰單,系統不該有交叉驗證除外機制?例如救護車實時定址(公車都有不是嗎?)、沿途號誌信號握手、救護車通過路口時相關車輛移動自動免罰,救護車行車記錄器影像上傳辨識聯動車輛車牌與前項數據交叉驗證。。。過度期建設暫時跟不上,人民"相忍為國"可以(政府該出來給個時間承諾吧),合理化為政府的不作為、洗地打壓受冤屈的老百姓,奴性?
要舉證有時沒這麼容易,在塞車中救護車前面可能有十幾輛車,前兩輛紅燈越線讓了,後面十幾輛沒空間讓,因為綠燈橫向車沒看到救護車也不會停讓,還碰過連義交和警察都放棄指揮,一直到綠燈大家才往兩側讓救護車通過,等於紅燈時並無救護車通過,因為科技執法拍不到救護車當時的位置,僅憑聲音也無法判斷當時救護車的方向和距離,這樣要如何舉證?我住台北榮總附近,榮總和振興的救護車天天在讓,基本上住在附近的都知道該怎麼讓,最多一次碰過6輛往不同方向開,因為偶爾會有往陽明和新光的救護車,往榮總振興方向就是急診,離開的方向就是回家,有時不是不讓,是根本就沒辦法讓科技執法是鐵面無私的,我被開過一次,機車專用道停了兩輛汽車無法通過,跨越雙白線繞過去被開單,罰單照片上也有那兩輛汽車,事後就叫我去申訴或提起行政訴訟而已,最後我直接繳600元
這議題,是那些因為科技執法被取締的人、想藉機用救護車來情緒勒索要求取消科技執法如果為了禮讓救護車而越過停止線,不科技執法(闖紅燈照相機)一樣會拍照;所以這本質不是什麼科技不科技的問題,單純是某些連公告固定裝置都能中槍的少數人在製造假議題而已為了救人,對有良心的正常人來說,這些都不是什麼大問題而自己不檢點的人,不自我檢討,還膽敢拿救護車當作籌碼在亂帶風向這些把人命擺在第二位的人渣,他們對於科技執法的看法,有聽的必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