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繞過的正當理由是什麼?跟老婆臨盆有一樣?講一堆跟你沒關的如果,人心虛就扯東扯西。我不相信正常垃圾車執行公務會連動都不動20分鐘,還有檢舉人的檢舉判定是警察,你不爽就申訴看看會不會過就知道了。但我相信你申訴不會過
Harvey norman wrote:有這麼多檢舉蟑螂真的...(恕刪) 台灣的交通管理本來就可有可無,高雄市凱旋四路、中山四路交叉路口的號誌牌,經颱風吹倒斜躺在綠帶已逾年餘,每天汽、機車來來往往眾人皆知,但無人聞問,因為大家都想知道這號誌牌究竟要倒在那多久?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才會派員處理???
支持廢除民眾檢舉交通規則制度舉例:雙黃線的馬路上,有車違停,導致駕駛要跨越雙黃線才能再通過,這樣情況被惡意檢舉,還要民眾自己申訴,還不一定申訴成功,簡直是擾民。類似這種道路設計不合理的狀況,不勝枚舉。所以我贊成廢除民眾檢舉交通規則制度希望大家一起廢除惡法,避免增加民眾之間的仇恨,促進社會和諧安定。
. wrote:回歸專業執法,終止社會互害 這台車~這樣停車~已經連續三四天了雖然是白線但 這樣的停法~已經致使 其他需要通行的車輛 必需違規跨越雙黃線 才能通過俺~真的看不下去了打電話 給 轄區員警 過來開罰單 (明顯阻塞道路通行.成案開罰)別說是我來傷害你因為你 已經先傷害社會大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