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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檢舉是不是真的該廢除了,雖然不可能

又又又是一個拿特例當通例的
台灣至少99%以上的檢舉罰單都是活該死好
拿幾個特例就想推翻這99%以上的罰單
偷換概念罷了

話說現在檢舉限縮成這樣
基本上手腳協調智能正常的都很難被檢舉
再加上檢舉人根本極度稀有
違規個1000次還不見得會被檢舉一次
都這樣了還在反檢舉
到底是多愛違規啊
buzzbee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2025-11-27 14:26
venon

+5

2025-11-27 17:36
我覺得愛檢舉的人可能人生過得不是很好~

前幾天我也才收到一張被檢舉的罰單

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妙的事是前車用後鏡頭檢舉,是為了檢舉而檢舉 早上7點

但是檢舉的照片裡面有在一車道方向燈沒亮

但另一張照片方向燈有亮,且地點還寫錯~

可能要另外花時間去找開單的員警查看被檢舉的影片

我一定有打方向燈~

但我自己是猜有可能沒打好打滿,試問有多少人能打好打滿~

但想想,花時間去了解處理可能遠超過 1200 的價值

我也沒差那 1200 (當普發 8800)

所以我選擇財去人安樂~ 當過一個劫~

開車這麼久以來

收到的罰單也不超過一隻手的手指頭


也因此提高行車錄器記憶卡容量~ 希望能逮到這垃圾~


如果真的要檢舉,每天起碼可以錄到10件以上的交通違規項目

但真的要當這樣的小人嗎????
台灣胖胖糖 wrote:
傳送門我以前也因為這...(恕刪)

應該不用廢除民眾檢舉制度
只要罰單上附註檢舉人的基本資料就可以
這也是檢舉者對自己檢舉案件負責的態度
garbage101

檢舉實名制已經實行多年[你lag了] 檢舉網頁不填寫個資是無法送件檢舉的

2025-11-27 15:43
贊成檢舉制度,但檢舉的項目必須限縮,針對前一季的車禍主因開放檢舉,反對舉報制度變成路上惡意報復的工具
就連01都有開放鄉民檢舉違規留言

卻在01上面鼓摧不准民眾檢舉違規

跑到飯店說自己吃飽了,不准別人進來吃飯不給店家做生意?

這樣厚道嗎?
民眾檢舉沒有廢除嗎
之前不是說要廢除
還是只是廢除違停而已?
檢舉是合理的,但應該要讓檢舉人附上完整的情況影片作證,而不是拍張照片而已
曉得

警方受理的是影片,罰單上的照片是從影片擷取出來的

2025-11-27 14:50
劃錯重點了
重點不是"他自己也違規"
重點是
"你違規"而且"拍到了"而且"國家賦予開罰單權力的員警認同"

他違規是他跟警察的事, 還在國小"告老師喔"
台灣胖胖糖 wrote:
民眾檢舉是不是真的該廢除了,雖然不可能

政府應廣設科技執法來取代民眾檢舉
當可利用AI偽造交通違規時,民眾檢舉應會被廢除
這時間應該不會太久
好市多摩君

偽造文書可是刑法, 檢舉是實名的, 會不會想太多了

2025-11-27 16:15
唬唬生瘋

現在廣設不就被靠北了阿!陳為民不是就在靠邀

2025-11-27 17:19
警察和法官也順便廢了,這樣撞死人也不用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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