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這行為比酒駕致命!重磅修法「最高噴6萬+當場扣車」同車連坐受罰

應該還要加一條
無照駕駛如肇事,肇責一律100%
菜叫菜逼巴

邏輯有問題!!萬一哪天你小孩無照上路 然後停紅燈被砂石車從後面車過去!! 也是你小孩100%肇責?你吞得下去?

2025-09-02 14:48
小炫仔

不要無照駕駛上路有很難嗎? 為何無照就是無能力駕駛

2025-09-04 23:17
無照不就是代表不適合上路嗎?

話說這也沒多重,對岸還有行政拘留...
真希望台灣也可以比照辦理,凡酒駕一律先關三天,無照三天起跳,若肇事再加碼...
人行道設計也能再加強
dallasoriginal wrote:
hch200...(恕刪)


不對

罰單分期 跟 強制執行扣薪 差不多

強制執行扣薪不能全部薪資都扣除,必須保留「基本生活所需」的薪水

這就代表,強制扣薪是有可能連續扣薪好幾個月

這樣,跟分期其實差不多


罰款的目的在事前的嚇阻與事後的懲罰

高額的罰款是提高犯錯的代價,以避免再犯,不代表要逼死犯錯的人
JasonQ

dallasoriginal罰單分期不能透過線上或是ATM分期繳納,必須親臨櫃檯繳納。強制扣薪則不同,直接每個月扣款。

2025-09-02 15:30
dallasoriginal

所以說差很多啊 完全不同的東西

2025-09-03 0:37
無照駕駛、酒後駕駛、掛假牌、遮車牌、惡意變造車牌等一律支持銷毀車輛
非常好

另外酒駕.毒駕不要在罰錢了事,一定要沒入車輛也得坐牢不得緩刑或易科罰金
不然只要錢能解決,就是有人不怕甚至就不繳
iijima_ai wrote:
這行為比酒駕致命!重磅修法「最高噴6萬+當場扣車」同車連坐受罰
台灣道路安全再出重手!面對日益嚴重的無照駕駛亂象,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近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修正草案,大幅加重無照駕駛罰鍰,最高可處新台幣6萬元,並新增「當場移置保管車輛」的強制規定,盼能有效遏止違規,降低交通傷亡
無照駕駛比酒駕更致命!每年奪走600多條人命
許多人以為酒駕是交通殺手之首,但數據顯示,無照駕駛的危害程度更甚。根據交通部統計,2023年因無照駕駛導致的死亡人數高達763人,遠高於同期酒駕致死人數的253人。交通部公路局長林福山指出,每年約5萬件交通事故與無照駕駛有關,造成超過600人死亡、6萬人受傷,死傷人數是酒駕的6倍。
立委洪孟楷與羅明才等人引述交通部近5年數據,強調其嚴重性:「平均每8起車禍就有1起是無照駕駛,每年奪走600多條人命、逾7萬人受傷,占整體交通傷亡的13%至15%。」顯見現行罰則對無照駕駛的嚇阻效果有限,導致許多人有恃無恐,甚至反覆違規。
立委洪孟楷補充,過去5年平均每年有28至31萬人遭取締,其中約4萬人為累犯,凸顯「只罰不扣」不足以制止違規,必須透過提高罰鍰與當場移置車輛,才能真正遏止。
罰鍰大翻倍!機車1.8萬起跳,汽車最高6萬
為強化嚇阻力道,本次修法大幅調整罰則。初審通過的修正草案將罰鍰分為三大類:
1. 機車駕駛:無照駕駛罰鍰由原本的6千至2.4萬元,調高至1.8萬至3.6萬元。
2. 汽車駕駛:罰鍰從6千至2.4萬元,大幅提高到3.6萬至6萬元。
3. 同車乘客:若明知駕駛無照仍坐上車,最高可處3千至1.2萬元罰鍰。
同車連坐受罰 新增當場扣車禁上路
除了加重罰款,修法更增訂了強制性措施。立委林月琴也指出,過去無照駕駛被查獲,繳完罰金仍可繼續上路,無法根絕問題。因此,新法增訂「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的規定,讓違規者無法繼續開車上路,從根本上杜絕再犯的可能。
此外,修法也將「持學習駕照者在旁指導,但對方未依規定駕駛」的行為納入開罰範圍,可處6千至1.2萬元罰鍰,以確保學習駕駛過程中的安全。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在充分討論後,一致認為加嚴罰則、強制扣車是解決無照駕駛亂象的必要手段,盼能在正式三讀通過後,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保障所有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
先說說記者......無照駕駛比酒駕更危險、致命?
我拿到駕照超過20年,每天開車;自從開車以來只有被追撞過,零肇責。
吊銷我的駕照,讓我無照駕駛比較危險?
還是把我灌醉,讓我酒駕比較危險?


賊輕 的 法,
又是 玩 假的.
hch2006

唉呀, 01都是看誰提案在好棒棒, 現在你說他們玩假的, 會生氣氣喔 [笑到噴淚]

2025-09-02 8:34
IQuit

To hch2006: 無照開車 本就 不對, 最少 100 萬元, 車子 沒收, 關 10 年.[笑到噴淚]

2025-09-02 12:13
無照駕駛若出事故,要看肇責,若該駕駛一路遵守規定(雖然無照駕駛已經先違規了),卻於停紅燈時被後車撞倒,這時,該無照駕駛應該100%承擔該則事故嗎?
這位無照駕駛只是在對的時間、對的地點、遇到對的人,以錯誤的方式出現(無照),但總歸還是無辜的。

另外,無照駕駛若發生事故,肇責較大(例如70%),而且後來有上法院,通常無照會被法官多多少少加權再加重些罰則,但好像沒聽過因為無照駕駛就由70%變成肇責100%的。

致命涼 wrote:
無照就是不應該駕駛車輛出現在道路上
若發生事故應100%承擔才合理
小炫仔

無照不是不會駕駛是被淘汰是不適合開車 酒駕毒駕 多次重大違規被吊照

2025-09-02 12:24
無照駕駛這種爛咖

扣車吊照最有用

有些爛咖就是錢多關不怕


以上新聞引用「FTNN新聞網」「yahoo!新聞」


15歲少年無照開大貨車撞死女騎士,15歲很明顯不可能有汽車駕照,更別說是大貨車駕照,那為什麼他能駕駛大貨車?就是有人提供大貨車給15歲少年使用,今天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

然而提供車輛的所有人,以目前罰則是罰錢及吊扣牌照,也就是說,這樣的罰則,並無法嚇阻這樣的事情一再發生,出借車輛的所有人,別說要看少年有沒有合格的駕照了,就是光從外表來看,就足以知道少年並無可能有駕駛大貨車的資格,但是車輛所有人還是出借。

今天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也足以說明現在的罰則,不足以嚇阻車輛所有人,違法出借的事實,從15歲少年人駕駛大貨車來說,車輛所有人完全不在乎車輛出借後,可能會發生的後果,以及可能會面對的罰則。

因此個人認為,租借車輛的所有人,不能一再的以罰款或吊銷牌照作為處罰,因為事實上說明,已無法充分嚇阻這樣的事情一再發生,應該修法一經查獲,就應該吊銷車輛牌照,並沒入車輛銷毀,並將銷毀車輛的殘值,優先繳交罰款,這樣的執法力度才足以嚇阻。
dallasoriginal

如果又可以搞分期付罰款減輕負擔 那又抵消加重嚇阻的功能了

2025-09-02 11:08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