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我開車20年才收過一次罰單!真的很難想像一天到晚收到罰單的人到底技術有多差??方向燈打好打滿、不超速、不插隊、不闖紅燈,紅線也絕不停車!看到科技執法根本不用怕!老實說那個告示牌真的有點多餘了!平常開車養成良好的習慣,有沒有科技執法根本沒有差!有沒有想過事情的根本是因為人民的不自律造成??人民的守法觀念還想比照國外??只想學壞的好的不學??妳是這樣教小孩的嗎??光美國駕駛禮讓行人、跟路口停止線,這觀念台灣根本遙不可及!還有打方向燈,人家都會減速讓妳插進來。台灣卻是一打方向燈就像看到鬼一樣死命關門!然後就塞車了!另外在美國我基本上是沒看過違停的~台灣呢??自己捫心自問!就不細說了!
奇怪,為什麼我現在不裝神盾,也都沒有收到罰單?罰單本身是中性的,不違規就不會收到罰單。速限標示就在那邊,會大量違規不會是不小心。我唯一同意的觀點是,最好是違規抓到後"馬上通知",最起碼在行為發生的12小時內要告知違規方,這樣效用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