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be9696 wrote:他這種開法,明顯就是...(恕刪) 台灣是神奇的治理失敗進步國家國度,套一個伊東豐雄的理念混亂中 有衍生的秩序偶爾失速 也很快回歸有秩序感的混亂軌道中交通生活層面立了一堆法 全都參考用騎樓四處佔用 違建到處都有 頂加不蓋是阿呆,開店人行道騎樓不佔用是你笨狠一點要門前馬路也佔用紅黃線路口不違停 去停收費停車格是你恏不用便宜農地開工廠去買甲乙種工業地是你傻,建商用藍圖上的獎勵開放空間 騙騙容積率獎勵 再圍起來自家用台灣這個國家的治理面 真的是很多不入流的奇形亂象
原PO無奈說,「我就問,我該怎麼在路邊都是違停的情況下,不跨雙黃線經過這條路」。其他網友看了貼文後也紛紛表示,「無解,監理站會回應你,因為你確實跨越」、「這種罰單會過,也很擾民」、「違停不能檢舉,反而去檢舉因為違停才違規的」。對此,新北蘆洲警分局回應,本案是民眾上傳影像檢舉,經檢視確實有跨越雙黃線等違規事實,因此依法製單舉發,不過後續已接獲民眾反映,當時為閃避路邊停車、屬於不可抗力因素,為避免爭議,已函文交通裁決處,建請撤銷、免罰。來劃重點所以只要是不可抗因素情況下, 的確可以跨雙黃線
oyc4388 wrote: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恕刪) 胡亂講一通!搜尋很好用為什麼不用?具體而言,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的情形包括: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駛入來車道: 。在劃有分向限制線的路段,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行經交岔路口時,未達中心處就搶先左轉彎: 。在多車道行駛時,未依規定先駛入欲轉彎或變換之車道: 。在行車道內臨時停車或臨時停車後,未注意周圍車輛情況就直接駛入來車道: 。
很想問那位檢舉人,如果違停車輛停過夜,是不是就不能通過只能在車上等過夜?如果檢舉人你自己都做不到過夜,檢舉魔人憑什麼檢舉別人?檢舉人就是有病!而且就算違停不能檢舉,但檢舉人你有打電話報警請警方來拖吊嗎?如果沒有,證明你根本不是為了交通好,你只是你的人生中沒有任何成就感,所以靠檢舉來滿足自己而已!
ee21 wrote:新北蘆洲警分局回應,本案是民眾上傳影像檢舉,經檢視確實有跨越雙黃線等違規事實,因此依法製單舉發,不過後續已接獲民眾反映,當時為閃避路邊停車、屬於不可抗力因素,為避免爭議,已函文交通裁決處,建請撤銷、免罰。 太屌了警局根本是靠輿論在辦事以為這樣最沒爭議我不是支持應該開罰或免罰警局決定本案免罰!亦即本路段沒有違規,沒有人該受罰跨線開車是不可抗力因素但違停占道的車也沒要罰就對了!所以蘆洲分局覺得在這條路跨線開車沒有問題蘆洲分局覺得在這條路違停占道沒有問題蘆洲分局覺得承辦員警在這開單很有問題這樣解釋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