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eral0208 wrote:
我比較好奇最後誰來賠償這一切?
司機大哥?
貨運公司?
貨運公司的保險公司?
貨運公司老闆跳出來承擔?
台中市政府?
或者受害者就算告上法院,律師費,請假的費用,最後還是財損,體傷費用依然求償無門,只好自己吸收?
一連串的事情一再發生,官員有責任改善,立委有權立法,但他們事不關己,
等哪天發生在自己人身上才會有警覺這些事情該處理了.
體傷強制險出一點
其他不一定,公家機關頂多慰問金。要求償請自己去打國賠
財損自己有車體險的可能賠殘值報全損
其餘的就自己慢慢打官司,運氣差點就張債權憑證而已
出那麼大的事好像也沒看到比較大個跑去慰問
保險公司?搞不好車子根本只有強制險,死掉兩百萬其他體傷都有上限
諸葛小花 wrote:
沒人會在下坡打空檔吧?
短下坡直接用踩煞車
長下坡擋煞為主煞車為輔
至於那些喜歡說下坡就會超速的
可能是一路空檔或是一路補油門
也可能根本就是假路權鬥士來著
這段路別說用空檔滑
就算用二檔拖住都有機會超速了
跟沒見識的說


你只是多費唇舌而已



怨念聚合體 wrote:
廣義來說,只要你的檔位能減速,都算檔煞
要狹義一點的話
特定檔位滑行算是控檔,就是上面說的上坡多少下坡多少
想要臨時減一個以上檔位的速度,以降檔方式來做,叫檔煞
---
而無論什麼形式的減速,只要是利用檔位來操作,都會傷害變速箱
因為要減速必有阻抗動作,而阻抗動作必會造成摩擦與應力
這就是為什麼一般不建議把檔煞當成煞車常態使用
因為檔煞就是在磨損變速箱
變速箱的設計就不是讓你為了減速拿來磨的
煞車皮比較便宜,想煞車你磨煞車皮就好了,磨變速箱幹嘛?
確實有時為了安全,這是不得已的權宜之計
但平路,或低負載的時候下坡就免了吧,煞車該踩就踩,別折磨變速箱了
你真的挺會瞎掰的








不妨告訴你
廣義來說
當你開始使用車輛時
就在損害變速箱了


平常利用降檔減速,真的不會傷車嗎?
永遠記住一點
要減速必有阻抗動作,而阻抗動作必會造成摩擦與應力,這叫能量守恆
想減速,有便宜的煞車片不用,拿昂貴的變速箱齒輪來煞車,有病嗎?
變速箱的功能是用來驅動車子,不是讓你用來煞車
用來驅動車子的時候他承受了驅動的應力,已經有損耗了
下坡負載時為了安全應急使用無可厚非
但如果你還拿他來做常規煞車使用,那就是兩倍的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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