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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設立全球最嚴格的管理規範,你能接受重機上國道嗎?

還有就是法官的素質,要到台灣人民足夠有信心的程度
萬一出意外,一切照鑑定證據,肇責歸屬為主,誰錯就是誰賠
不要出現甚麼小車就是受害者
小車錯比較多但是傷比較重,所以還是要怪大車
之類的蝦G8鄉愿邏輯
能做到就能接受

我個人是把重機直接視同大車學長
保持距離以策安全
反正開車看到重機時,拉開距離就對了~
夢裡啥都有
大略看了一下,先不說這些是不是全球最嚴格,但是台灣的問題在哪?從來都不是法規不夠嚴,其實單看法條還滿嚴格,罰的也重,但是不一定會查、會罰嘛!從最簡單的違規停車,現在大家都停啊,有什麼問題?警察來之前走開就好了。國道規範也可以從嚴條列,但是沒辦法這樣執法,還不是白搭?沒有落實執行的法令,就不是大家會遵守的法令。
e36coupe
e36coupe 樓主

其實台灣現在不准重機上國道是非常嚴格的落實執行法令的呦~😅

2025-03-05 22:12
e36coupe wrote:
大家好,最近看到一些討論,關於台灣應不應該開放大型重型機車上國道。許多人擔心重機不適合國道環境,但如果政府設立 全球最嚴格的管理規範,讓駕駛人經過最嚴密的考核與篩選,大家是否能夠接受呢?

假設要開放大型重型機車上國道,政府決定採取 全球最高標準的安全管理制度,包含以下條件:

1.駕駛人至少要持有三種駕照(普通重機駕照一年以上、大型重機駕照一年以上、普通汽車駕照)——這樣才能確保駕駛人不只熟悉機車,也懂汽車的行車邏輯。

2.須持有普通重機駕照一年以上,並滿 20 歲才能考取大型重機駕照,且須持有大型重機駕照一年以上才能行駛高速公路——確保騎士累積足夠的騎乘經驗,避免剛取得駕照的新手直接上國道。

3.僅限 550cc 以上的大型重機。

4.禁止載人——降低變數,確保駕駛人能夠專注操控,減少意外風險。

5.強制投保額外的超額第三人責任險,以確保發生事故時能夠負擔對他人造成的損害。

6.強制騎士本人投保人身意外險,確保騎士自身的醫療保障,降低社會成本。

7.每 5 年回訓一次,進行道路安全、法規更新及騎乘技術考核,確保駕駛人持續符合安全標準,避免因技術退化或觀念落後而增加風險。

如果政府真的設立這些 全球最嚴格、最高標準的安全管理規範,並確保駕駛人經過最嚴謹的考核與管制,你是否會認為 這樣的嚴格要求之下,重機在國道行駛應該是安全、可以接受的?

還是即使有 全世界最嚴格的管理標準,你仍然覺得應該全面禁止?

來看看大家的想法!


-1 .政府設立 全球最嚴格的管理規範 ?
被 主管機關 洗腦 了 ! 以為 最嚴格 能 管理 交通 ?
全世界 交通法律 的制定 是依據 車流理論順勢而行 ! 台灣的法規原本是國外抄來的 ,台灣卻廣設紅綠燈把車流攔停 ? 自訂速限讓車流減速 ? 在地上亂劃標線迫使車流改道? 不斷擾動車流卻說是在管理交通 ?
車流如水流 , 是依據 流體力學
車流如何運作 ? 讓"水"在河道平順流動 , 不引發激流及伏流 ,其中有一定的科學道理
可惜 , 主管機關不是這樣想 , 都想用自己 主觀意志 "嚴刑峻法" 去整治交通? , 以為能迫使水流 改道 ?

例如車輛轉彎 , 要依循一定的軌跡 , 道路必需有一定的轉彎半徑,如同河流的彎道 , 如何讓水流不濺出河岸, 不沖刷侵蝕,不然車就飛出車道了
偏偏主管機關卻不是這樣 , 在道路設計上劃直角? 要求有輪子轉動的車輛不轉圓弧?而是轉 90度直角不能壓線?不管物理學上辦不辦得到,壓到就罰!

0. 最嚴重的就是 台灣 "毫無路權概念" !
台灣的車禍發生率 及車禍死亡 高於 日本和德國 數倍
最重要的原因是 『毫無路權概念 』! 發生路權衝突
如果都遵守"路權", 行駛在法律授權的「路權範圍」內,各走個的, 當然不會碰撞

每台車只分配到一小段的車道 , 法律分配範圍之外的, 是別人的路權!

問題是台灣永遠誤解"路權", 老是出現《爭路權》這種完全違反交通運作的奇怪的說法?
以為能使用道路是爭權奪利去"搶來的"?

以為"路權"是在道路上衝鋒陷陣搶地盤, 搶快佔到位子就以為擁有了權利 ?
然而,車輛能正常在道路上行進, 必需要有空間讓它跑, 是不容許"爭快搶位"去製造"車流擾動"

"路權"為使用道路之權利區分 , 這個使用道路的權利是由"法律"授予的
因為道路空間有限 , 要讓所有的車 都能使用車道 , 法律必須分配路權, 每台車只能在自己的路權範圍內(這個框框)內行駛 ,受到路權的保障 , 才能井水不犯河水 , 大家一起共用!

路權是萬國公法 ! 寫在所有的交通法律當中 ! 指的是禮讓的次序誰優先 ,誰停等禮讓 ?
在台灣沒有禮讓 ! 以為是在搶自己的權力叫做路權 ?
路權!誰先誰後誰讓,路口路權只能歸屬於一方!擁有路權的一方先行,喪失路權的另一方停等禮讓後行, 兩者有"時間差"錯開通行,就不會撞在一起
行人 以為 行人穿越道 是屬於他的權力? 以為是和車輛搶勢力範圍 ? 搶贏了拿到權力碾壓對方就為所欲為?可以看手機?可以聊天?忘記法規寫的是 小心迅速通行 及 迅速穿越

明明法規是讓行人先行 ! 這是四度空間,時間上的先後問題 ! 到了主管機關就變調了, 變成二度空間的遠離3公尺? 變成劃分勢力範圍 幾公尺 ? 禮讓不見了?

主管機關還附和此種沒有禮讓 ! 而是居然是講究 蠻荒時代的先搶先贏
以前的判例 追撞一定是後車的錯 ! 搶在前面的就贏? 完全無視 前車侵入後車路權範圍, 才造成後車煞車不及 , 居然要求 依牛頓力學運行的後車必須像UFO一樣瞬間停止?


1.駕駛人至少要持有三種駕照?
遵守義務 和 使用權利 無關
駕照是 強制遵守義務 ,一定要遵守 , 遵守或不遵守義務和車輛違反路權,侵入它人路權範圍造成碰撞發生車禍 的使用道路權利區分 ? 無前因後果的關係!

我國法規 !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第8條:五、肇事分析:駕駛行為、佐證資料、路權歸屬、法規依據。持有駕照是遵守義務,和肇責本無直接關係。違反路權,例如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才發生路權衝突,這才是肇因
依罪刑法定原則,無照上路違反的是處罰條例21條, 該行為自然有法律上的處罰, 這個行為和肇責(例如違反路權)本來就沒有直接關係,如何能將無關的,法條上沒有的,如何腦補?自行聯結在一起?

同樣 ! 打方向燈是轉彎一定要做的"義務"! 這並不是禮讓的次序 (路權vorfahrt) , 並不是打方向燈的一方最大?方向燈無敵後車要讓? 而是要看有沒有路權!
相對於轉彎 ,路權卻是在不打方向燈直行的那一方 !
轉彎車打方向燈仍然要禮讓 , 不打方向燈的直行車是先行! 因為直行車有優先路權

相同 ,遵守速限也是無條件遵守義務 , 此種義務無關 超車 應該走那一條車道的車道使用權利 ?
偏偏在台灣同樣誤解,只看遵守義務而無視路權 !
以為只要遵守速限這項義務後就能為所欲為 ? 這是蠻荒時代開快車搶道最偉大的叢林法則 ! 非超車侵入到法律授予超車使用的車道也無妨嗎 ? 拿遵守義務去侵害它人路權?

2.須持有普通重機駕照一年以上,並滿 20 歲才能考取大型重機駕照,且須持有大型重機駕照一年以上才能行駛高速公路——確保騎士累積足夠的騎乘經驗,避免剛取得駕照的新手直接上國道。
指 學習執照嗎 ? 有教授到 誰先行 ?誰讓誰 的路權嗎 ?
AM駕照要滿16歲,只能駕50cc以下的兩輪或三輪機車,AM搭載乘客要滿18歲。考AM駕照需要通過交通理論學科测驗,125cc機車要有A1駕照 , 在A1滿2年後才能考 A2駕照
拿A2駕照有4道测試,包括一般通用理論,機車專門理論,封閉道路內的道路操控测驗及實際公路上的测驗。A2駕照准駕車型的最大功率上限提高到 35kW , 最後才能申请A駕照
機車就有四級駕照 , 誰比較嚴?
四輪汽車 是 B, BF17, BE/B96

而德國 駕照題庫 有 編號 2.1.08-024-M 這一題
https://www.fuehrerschein-bestehen.de/Erklaerungen/wie-sollten-sie-sich-jetzt-verhalten-2-1-08-024-m
( 點入有影片)
Wie sollten Sie sich jetzt verhalten?您現在應該如何行動?
Ich wechsle 我改變
✖- den Fahrstreifen, damit ich [den gelben Pkw] nicht behindere
車道 ,如此我不阻擋[後方黃色汽車]
Du kannst den Fahrstreifen nicht wechseln, weil sich auf der mittleren Spur ein Fahrzeug auf deiner Höhe befindet.
您不能更改車道,因為在您的範圍的中間車道中有車輛。

✖- in den mittleren Fahrstreifen, da mein Überholvorgang abgeschlossen ist
在我的超車操作完成後,回到中間車道
Du kannst aufgrund des roten PKWs nicht auf den mittleren Fahrstreifen wechseln.
由於有紅色汽車,您無法更改到中間車道。

✓- den Fahrstreifen nicht, da [der rote Pkw] bereits wechselt
-不換車道,因為[紅色汽車]已經在變換
Auch wenn das gelbe Fahrzeug schnell von hinten angefahren kommt, musst du auf der linken Spur bleiben, weil das rote Fahrzeug auf die mittlere Spur gewechselt hat und du deshalb nicht ausweichen kannst.
即使黃色車輛很快從後面駛來,您也必須停留在左車道,因為紅色車輛已切換到中間車道,您無法迴避它。

如德國 駕照考題 2.1.08-024-M 這一例 , 外車道已經要進入"中線",而內車道車速比較快, 馬上就會超越 "由外側車道進入中線車道" 的紅車 , 所以 應該是不換車道繼續 在內車道上超車

如果連 "路權範圍" 在那裏都不知道 ? 當然會撞在一起 ! 能上路嗎 ?

3.僅限 550cc 以上的大型重機。

4.禁止載人——降低變數,確保駕駛人能夠專注操控,減少意外風險。

這些都是遵守義務 ,和劃分誰走那裏的「路權範圍」無關 ! 和減少碰撞風險無關

5.強制投保額外的超額第三人責任險,以確保發生事故時能夠負擔對他人造成的損害。

6.強制騎士本人投保人身意外險,確保騎士自身的醫療保障,降低社會成本。

這是都已經撞在一起之後的善後工作 ! 碰撞風險 依然存在

7.每 5 年回訓一次,進行道路安全、法規更新及騎乘技術考核,確保駕駛人持續符合安全標準,避免因技術退化或觀念落後而增加風險。
我國法律,法規, 標誌 每一條都寫了 應依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主管機關都能不依照法律去看 無設置者才看的但書 ? 完全錯看法條 !
而且 , 交通有規則 也有罰則 !
正常的邏輯是先看規則 , 規則在說對的,正確的行為 !用路人要依據規則行車
若違反了規則 , 才引用到說明錯誤行為的罰則 !
台灣相反 , 只看罰則罰不罰? 只看錯誤行為的罰則 ! 罰不到就無視?無視對的,正確的行車為何?

如果政府真的設立這些 全球最嚴格、最高標準的安全管理規範,並確保駕駛人經過最嚴謹的考核與管制,你是否會認為 這樣的嚴格要求之下,重機在國道行駛應該是安全、可以接受的?

先教好規則,而後處罰的次序都錯了,正確行車的規則不知道?斤斤計較如何閃躲罰則 ,以為沒被罰就是對的?這樣對於真正危險的無視 ,再嚴格要求只是尖針裏挑縫
如果不知道路權的前後次序 , 不知道誰讓誰 ? 二台車就會在同一時間搶同一個道路空間, 於是撞在一起
下面是德國駕照的考題
圖片引用來自 https://www.123fahrschule.de/
道路規則,讓右方車先行

德國 的優先道路標誌 vorfahrtstraße , 等同於我國的幹道標誌 , 因為有"標誌", 藍車雖然是右方車, 仍然沒有先行權, 變成我方先行

標誌顯示, 前方右彎道路(黑線粗)為 優先道路 vorfahrtstraße(幹道) , 直行及左方為支道(黑線細)
我車和機車都在 優先道路 vorfahrtstraße(幹道) 上 , 但我車由幹道進入支道, 因幹路右彎, 造成我車看似直行, 機車看似轉彎, 但是機車一直都在優先道路 vorfahrtstraße(幹道) 上, 沒有離開幹道, 因路權是從屬於道路(路口先行的優先路權不會跟隨著車移動, 離開路口就消失了), 但幹道優先路權跟隨著幹道而持續, 但我車會穿越過機車的行車路線, 將會進入支道,對比於一直行駛於幹道的(機車)有"優先路權" , 脫離幹道進入支道的我車是"喪失路權" , (我車)應暫停讓(機車)先行。

禮讓/路權/先行權 (使用權利) 完全無關 "方向燈" (遵守義務)!

德國是在考駕照時 , 就會教 "放棄自己的路權" , 有法律的規定
圖片引用來自 https://www.123fahrschule.de/

這是德國的駕照考題 , 德國非常重視路權 , 這一題我車必須放棄"先行權(路權)" , 讓綠車先行
路權(先行權Vorfahrt)次序 : 左讓右 ; 我車和自行車"在路口"有路線上的衝突, 轉彎車讓直行車 , 因此自行車有先行權,
原本應該, 自行車(最右邊) 先 → 我車其次 →綠車最後

但是 ,交通最高原則是不能阻礙到通行, 不能讓車流停滯
因行車靠右, 在整條車行道Carriageway上, 我方路權(使用之車道)被劃分在右邊的車道, 在雙向各一個車道時, 左邊車道的路權屬於對向來車
現在有一台車在我車前方的右邊車道上暫停收垃圾 , 對向遠方有車來了,我車是先到, 能"拉鍊式匯入車道"?先走左邊車道繞過去嗎? 不行! 我車沒有路權去使用左邊(對向)的車道,要讓對向有優先路權的車先行 。

因為, 左邊車道的綠車旁有 停有 垃圾車 在收垃圾 , 我車若轉過路口也無法進入右邊車道, 會堵塞在路口中央, 因此我車必須放棄"先行權(路權)" , 讓綠車先行
就算擁有路權還是要讓 !
道路是公用, 路權是輪替 擁有 , 路權 不是 永久持有

這些問題都沒弄清楚之前 , 不看法律規定 !仍然信奉小車讓大車?慢車讓快車?拿遵守義務侵害法律授予的路權? 仍然遵循叢林法則之前 ?還要開放其它交通載具嗎 ?
Vyrus

e36coupe 他除了複製貼上這串廢文外,就沒有了[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5-03-06 10:43
bbboywind

e36coupe "您貼的這些資料我已經看過您貼了很多次了,實在看不明白和我這篇主題有什麼直接的關聯"我明白你的感受,請您明白它,理解它,然後放下它。

2025-03-06 14:35
跟日本一樣其實就行了
把駕照考試弄超貴、必須集中住宿、集訓
用最嚴苛的標準考試
沒有剛需的人就不會去考駕照或是上路

沒駕照上路或是肇事
一律本刑5年以上重罰
簡單說
你不把取得駕照成本提高
就無法把用路者水平提高
如果一張駕照要花20-30萬才拿得到
自然猴子上不了路

至於什麼太貴就別提了
用錢篩人最快
如果上路都是花大錢的人
自然也沒有猴子生存的空間
因為花大錢上路之後
就算是有爛咖喜歡蕭胚
不相干的酸民也根本嘴不起
那討論才有意義
nh02532

有錢的爛咖多的是,反而這些人不能上路

2025-03-05 23:32
高速公路每一公里的ETC監控硬體,只要附掛科技執法,加重罰金的力道,保證一路順暢.
雖然我沒重機,應該也不會買(目前有兩台車,5人跟7人)
但我支持有繳稅,就可以上高速,不然就不應該課稅。
什麼是最嚴格管理規範?我認為是 像公車一樣強制車上裝gps定位系統及行車記錄器,每天將前一天行車紀錄透過網路上傳監理單位由程式判讀,只要發現有超速,變換車道違規行為2次以上,直接吊扣駕照跟車輛一年,一年後需再考照方得把車領回,超過3年不領回車輛直接拍賣,重機騎士如果接受我認為可以上國道。
橡膠甜甜圈

不是說要最嚴格了嗎?所以太嚴格還是沒辦法接受就對了

2025-03-06 8:25
herblee

請看高管規則19的規定,許多汽車同樣『不得行駛』高速公路,該道路適用何種載具當然有多重運量及安全考量,是的,法國的市區輕軌電車是能走在重軌的火車鐵道上, 但不是所有的輕軌電車都適用火車鐵道

2025-03-06 11:53
不想好好活著你在繼續活在幻想中,遇到三寶故意把你撞到屍骨無存~~
e36coupe wrote:
大家好,最近...(恕刪)


這麼愛騎

乾脆直接請政府把61讓出來

變成機車專用公路

所有機車都能上去

然後比較看看

台61、國一、國三

哪邊肇事率高

你說好不好?
herblee

因為道路容量有限,且用於安全運輸的,要放何種載具上去必須有所取捨?不能脫離基本運用貨物及運輸人員的功能,何種載具運量最大,能兼顧安全及快速運送的功能,才是該道路選擇何種載具的首要考量

2025-03-06 12:03
huang635555

贊成最好,都去61飆免得吵到人

2025-03-06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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