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個比方 :學校考試最原始的目的是要知道學生的學習成果,我們小時候答錯會被體罰。而懲罰的目的是要讓學生知道正確的答案,所以照道理應該要讓學生訂正跟加強。所以出題都是要鑑別學生是否已經掌握知識,而不是把考題弄得很刁鑽混淆學生。但如果有一天學校說不能體罰改罰錢,而且罰金75%給學校24%給老師當獎金。那你猜老師會希望你答對還是答錯?所以老師開始出題變得很刁鑽,盡量引導學生選錯答案。在基本題狂放陷阱,題目也故意設計得很模糊。然後學校把罰金放進預算,要求老師要罰到預計的金額。一切都只為了要盡可能多拿一些罰金,那學生的成績會變好嗎?結果就是成績變很差,也真的沒學會知識,因為都在學解題技巧,避免中陷阱。這就是目前交通的狀況,罰金每年收到破紀錄。但是交通意外死亡人數卻每年增加,那不就表示目前交通治理的方式不對嗎?原因很簡單交通單位的KPI根本不是降低交通事故,減少交通傷亡。而是想辦法在矛盾的路段廣設科技執法、跟測速照相。第一個例子是山路一路都是雙黃線,然後到大直路有虛線視野好可以安全超車的地方。給你限速40加上測速照相,坑殺那些守法在正確路段超車的駕駛。那些雙黃線超車的違規駕駛,反而不會被照相。第二個例子就是幹道上應該要有地方可以臨停,讓乘客下車。但現在開始流行畫滿紅線,然後加上科技執法的無差別攻擊。第三個就是內側快車道突然變成左轉車道。正常國家像是日本都是用偏心左/右轉道的方式讓轉彎車停留等待轉彎。直行車可以一路直行,而台灣就是一段內側五個路口,三個可直行兩個是左轉專用。然後內側快車發現變成左轉專用,就切出來造成外側危險。這時又裝上個科技執法來撿尾刀。簡單說這不是一刀切把三寶、惡意違規者、慣性違規者跟中交通陷阱的人全部綁在一起站普通人的對立面。惡意違規者該懲罰,但這跟搶錢執法並沒有半毛錢關係。很多人都說自己從不違規,我只能說那是因為科技執法還沒到你那邊。等到你家附近你就知道了,根本沒有人在台灣這種奇怪道路設計下可以完全不違規。現在這些倖存者只是因為活動範圍沒有搶錢執法,等到你家之後違停、走錯車道甚至沒打方向燈全部開單。到時候也無力改變了。
hch2006 wrote:沒有要選飯桶, 不用...(恕刪) 選舉能選出交通專業嗎? 交通問題卻用政治解決 ? 所以無效 !台灣對交通的解方就是開罰單 ! 從來不是由根本(交通如何運作)去解決問題民眾對交通不滿 ? 我就罰給你看全民皆曰可殺我就殺 , 完全民粹還是不滿 ? 嫌我殺得不夠 ? 好 ,換你去殺 ?那就更進一步,開放民眾檢舉 , 以滿足私刑正義?讓民眾檢舉讓其消氣滿足? 誰聲音大有流量就附和誰 ?問題解決了嗎? 沒有 !事實是, 台灣駕駛人收罰單的數量是世界第一,(民國八十九年交通違規案件有二千一百七十九件),TAIWAN Number One ! 除去不開車的老人小孩不計算, 平均每人每年可收到1.5張罰單。各地縣市政府編列遇算時, 都設定罰單收入為多少億元 , 列入政府的固定收入?重要財源?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 , 2011年政府罰單收入227億元2014年爆發太陽花學運,平常在抓交通違規的警察們都去維安,使得103年會計年度的罰鍰銳減,在每一個縣市都是造成嚴重的資金短缺?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而2017年,台北市就開出了47萬5,158張超速違規罰單,若以每件開罰超速平均1,600元計算,台北市府收入就有高達7億6,025萬罰鍰使用是依照《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直轄市、縣(市)政府可以拿到75%的罰單收入?「政府根本是以財政收入為目的,而不是以教育民眾為目的」這樣能解決問題嗎?美國的停車位數量是車輛數的6倍 , 日本買車要附停車位證明,新加坡要有擁車證,車牌要競價台灣的停車位數 量遠遠不足 , 停車是要付罰單還是付停車費 ?把"罰單"列為固定交通成本當中的一項和油價一樣 ? 和通行費一樣 ! 不過是當成固定通行費在被收費而已 ?麻痺了反正是無論如何都閃不掉 , 不過是一定都會被開單 "固定成本"而已要去接送小孩,要載老人上醫院 是必要 , 完全紅線沒地方停 ? 於是付出固定支出 , 違停罰單開一開無妨, 就是衡量兩者之間的比重 ,罰單的金額微不足道時間就是金錢! 上班上學要遲到了, 和醫院預約時間快到了,停車場排隊進不去 ? 浪費通勤時間是在燒錢 ! 無形的時間(金錢)成本就會增加這是在兩者之間 , 要做出一個平衡 , 有所取捨違規停車的成本? 和付費停車的成本一對比? 當付出的成本是一樣的或更低亂修法,新法抵觸舊法,疊床架屋去創造更多特例無所適從?侵入原本法律規定的路權範圍,繼續法條衝突, 治絲益棼, 再聊天抱怨,如此無限迴圈後再修法109年警察機關受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件數計598 萬6,145 件,其中舉發440. 萬4,772 件(佔總舉發件數30.09%)根據交通部統計,近五年平均每年交通違規舉發件數為2038萬2666件,平均每年尚未結案數為一九○萬七七四三件,約占九點四%,但去年交通違規舉發件數共二三四一萬八四三四件,尚未結案數則有三三五萬七九○四件,約占十四點三%,明顯高於近年平均,未結案件包括民眾未繳納罰鍰、民眾不服舉發事實申訴處理中案件。交通部未結案的前五名,分別是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有約147萬件最多,超速93萬件,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76萬件,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有9萬件,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有7萬多件此外,加強執法的「未依規定停讓行人」也有14萬8千多件舉發,截至目前仍有1萬654件未結案。違規停車爆量主因路側空間沒有妥善規畫,本來就沒有足夠的停車位,現在突然嚴格執法,申訴案件也就隨之增加,凸顯政策未規畫好配套就上路。Q車流量= D密度 x V車速 , 未結案件增加也凸顯沒有使用科學方法制定合理速限, 該道路能提供多少車流量, 通過道路的超高,橫豎曲線的計算, 能得知合理車速 , 若標準不合理,當然就有海量罰單爆量。台灣巨量罰單是世界第一,造成行政法庭、裁決所過多負擔的問題。根據每10 萬人為單位的交通事故死亡率,德國交通死亡率僅為3.7,日本4.1 ,美國為12.4,台灣高達12.1(108年) ???台灣交通事故死亡的人均數為德國,日本的3倍。台灣在80-88年, 每年公路車禍死亡人數超過六千人,更高 ! 死亡率高居世界第一(德國人口約8000多萬, 是台灣的 3 倍多, 死傷人數還比台灣少)Autobahn 總長度有 12,845 kilometres台灣國道總長度只有其1/10, 總長度至2009年總共計988.56公里(若含汐五高架橋則為1009.26公里)大量舉發違規罰單並未相對帶來交通安全,根據交通部道安資訊,以台中為例 ,台中市2022年交通事故件數4萬4618件、30日內死亡人數304人、受傷5萬9178人,2023年卻爆量,件數達7萬2279件、30日內死亡人數315人、受傷人數9萬6208人,件數、傷亡人數都居全國第一。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2023年交通違規案件總數268萬181件、罰鍰總額達43億2529萬餘元創新高,較2022年242萬7726件、金額37億7913萬餘元,增加25萬多件、5億多元,警方取締違規件數、罰鍰總額都創新高,連寄罰單郵資預算不夠為了寄出大量的交通違規罰單,警察局還動用第二預備金1459萬,郵資總額達6468萬餘元。但交通事故卻不減反增,件數、死傷數都居全國第一。新北市去年(2023)年交通違規取締件數共計319萬9561件,若全以最低罰鍰300元計算,罰款金額超過9億5986萬8300元,其中違規停車、違規臨時停車共136萬件占最大宗。112年警政統計通報 列舉 111 年警察機關交通執法成果(一) 舉發總件數較上年增加 8.37%:111 年(以下稱本年)警察機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計 1,501 萬 6,547件,較 110 年(以下稱上年)1,385 萬 7,211 件增加 115 萬 9,336 件(+8.37%);舉發違規項目前 3 項為「違規停車」448 萬 7,708 件(占 29.89%)、「超出速限 60 公里以下」362 萬 1,383 件(占 24.12%)及「闖紅燈」147 萬 6,612件(占 9.83%)。還認為不夠多 ?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