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笑憐 wrote:改了改了~輕傷可以易科甚至緩刑------------- 肇逃改成可以一年以下易科罰金的前提是當事人自己要沒有過失在台灣, 怎樣才能完全無過失或無肇責有經驗的老司機應該都懂像本案這種雙方車輛面對面的情況.....難喔.....所以最好的辦法還是在檢察官起訴前爭取和解拿緩起訴搞到法院去就要看"誠意"了本來可能是贏家一念之間變輸家
海和天空 wrote: 這兩天在YouTube...(恕刪) 根據個人的經驗警方為了業績胡亂舉發裁決所為了省事也是一堆垃圾不論警方或裁決所都是自己人吞不下去就是上法院法官是第三方 相對比較客觀只要你沒有政黨的問題就不會被栽贓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我是初判表專家,此案...(恕刪) 我也是嘴砲專家,看影片及37樓的照片就知道這兩名女大生不管是要進行看似直走實際卻是左轉(這還比較有機會侵入路權成立)還是看似右轉的順向下山(這就各自走根本不會交會),四輪都還沒侵入對方行車動線即已停止,的確有盡應注意且已注意之義務。基本上我也認同影片出去可以翻盤,這樣還翻不了盤只能證明這車鑑會就是爛而已。
han888 wrote:我也是嘴砲專家,看影片及37樓的照片就知道這兩名女大生不管是要進行看似直走實際卻是左轉(這還比較有機會侵入路權成立)還是看似右轉的順向下山(這就各自走根本不會交會),四輪都還沒侵入對方行車動線即已停止,的確有盡應注意且已注意之義務。基本上我也認同影片出去可以翻盤,這樣還翻不了盤只能證明這車鑑會就是爛而已。 你放心,這些完全沒人想管的單位底線之低絕對不會讓你失望!
han888 wrote:基本上我也認同影片出去可以翻盤,這樣還翻不了盤只能證明這車鑑會就是爛而已。 記者都能拿到影片了出來爆料了當事人有可能影片沒交出去?這明顯就是當事人自己吃鱉才爆料記者想利用廣大無知民眾的輿論施壓司法翻盤都已經去年10月的事情了要靠輿論翻盤, 光記者爆料可不行啊還要動員去馬路上抗議, 人太少也不行車鑑會你嫌爛那是因為不符你的期待, 沒有站在你這邊不要說車鑑檢察官起訴你, 你會說檢察官爛法官判你敗訴, 你就會說法官爛, 司法爛都不會認為是自己的問題人都是這樣的嫌爛還拿三千給人賺?事前沒先上Google看評論嗎?真是盤子不管汽車肇責低還是高肇逃這條都是吃定了, 只能任人擺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