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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順上匝道」未打右燈遭檢舉 法官認同「免打」駕駛開心了

以四樓提供街景來看
一邊雙白線禁止變換車道, 另一邊也不能跨越
此時那個轉彎箭頭純粹就是個指示標線, 指示前方道路右彎
就跟在山路上常看到的一樣
以邏輯來講確實沒有任何須打方向燈的必要
不過苦主必須上訴到二審才被平復
可見得交通單位的法規教育問題並不小

不過, 檢舉魔達也沒啥好崩潰
苦主上法院申訴跟他們一點關係也沒有, 他們又不用出席
就頭腦簡單的檢舉魔達在浪費司法資源罷了
這種人很多
已經行駛在專用車道時打燈確實是沒有意義,又不是要變換車道或是要靠左靠右,打給鬼看嗎?
如果沒變換車道順著車道走要打方向燈的話...
那請問開山路時,就只有一條路,也沒有變換車道,順著車道開,只要順著車道有彎...就要打方向燈....是這樣的意思嗎?
從山下打到山上?從山下到山上,順著車道開共有1,200個彎....一下子打右方向燈?一下子打左方向燈?
能請檢舉魔人明示一下嗎?
路人39 wrote:
不過, 檢舉魔達也沒啥好崩潰
苦主上法院申訴跟他們一點關係也沒有, 他們又不用出席
那就修法
以後有申訴上法院的案件
檢舉魔達一律強制出席
winyi wrote:
只能說天龍國怪人多還...(恕刪)

中南部都有檢舉蟑螂哦,那位CC蟑螂好像就在中部
A咖錦衣衛 wrote:
明明都在同一車道然後硬要人家打燈是有病?檢舉人自己有打燈?有病要看醫生才會好

都是四輪大爺,一定都是個案~
stoak wrote:
檢舉魔達崩潰中~~

我想用路人才要崩貴,一二審居然見解不同,居然要打到二審才能平反,表示見解上仍存有差異,以後被檢舉或舉發難道要憑運氣?

就一個打方向燈,要打不打都沒有一致的標準,一點雞毛蒜皮的事也要弄得雞飛狗跳!!!哀
所以應該要有明確跨線變換車道行為才需要打方向燈,不然單線道左彎右彎還要打燈告訴後面,實在有夠蠢。
那邊就是固定會有檢舉魔人在那出沒的

以後有這個判例, 多少可以讓這個磨人多點虛工
檢舉魔人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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